安阳大火案,涉事公司法人会受到什么惩罚?
38条人命,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很可惜,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网络信息的迭代和更新是非常快速的,还有一个词叫缓刑。
所以不用想当然以为对方会付出多么沉痛的代价,我们的希望很美好,可这一切的美好都与逝者无关了。
生命是一场不能回头的旅行,下了车就被宣告彻底终结,然而开车的人因为种种事故导致下车过早,这件事本身是悲剧,可当所有人目光都聚焦在这个人身上时,我们似乎忘记了他为何这样开车。
背后的逻辑是否有漏洞?这种没有社保医保缴纳的公司是否合理?这些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大的行业!
如果按照条款来说,那么安阳大火涉事公司的法人,最多不过判刑7年!最少可以3年,然而这么几年光阴,跟逝去的38条人命相比,孰轻孰重啊?
一个有巨额注册资金却没“能力”为员工缴纳基本保险的公司,是因为这个老板本身特别胆大,还是这样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形成默契?
(本文配图均来自网络)我想答案应该倾向后者。真正的底层人士,他们从来没有在网络上发言的能力,我们所谓很多的底层,只是我们以为的底层,但更需要帮助的那些人,却很难找到一个能帮得上忙的帮手。
单独惩罚这个人看似是一个了断,但是如果不审查这背后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类似的事件还会发生,因为一个制度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
有朋友去新加坡旅游,说那边的人非常文明,言语之中溢词满满,我问为什么,他说那边车子都会让人先走,非常有礼貌,我让他来杭州看一看。
结果发现,杭州跟新加坡一样,这是因为杭州的人跟别的城市相比,更有礼貌吗?这是一个误区,也是容易被认为的角度,但实际却不是这么一个情况。
真实的原因是,在杭州,如果车子看到行人不礼让,那是要被罚的,那么多司机之所以让你,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素质好,你用期待他人素质高这样一个恳求去奢望遇见的每一个司机都好素质,实际是把你自己至于置于风险中。
因为你不可能每一次都碰到好素质的司机,但你有可能因为习惯下意识在车面前不让不等直接过去,万一对方司机也以为你会等车,是否两个人就会不小心撞上?
安全意识是自己的,但是安全的保障却由制度支撑。正是因为有了红绿灯,大马路才不会乱了秩序。正是因为有奖惩的制度,所以车子才会礼让人,这跟对方司机的素质没有一点关系!
同理,如果每一家公司在成立以后,都有人去监督公司缴纳社保人数,是不是不会有安阳这涉事公司这样的事?
因为不是每一个不懂法没素养的人都能开公司的,因为开公司是有成本的,也因为人力的成本高,所以他们不会随意用1000来块钱去招来那么多临时工,也就不会有那次火灾38人去世的悲剧!
一切从惩罚的角度当然让人痛快,但事发后的痛罚永远不如事发之前的悉心准备。人性是一匹马,是需要有绳子拴着的,准则、法律都是那根看不见的绳子,制度则约束行为。
惨痛的悲剧能给人的唯一好处,就是让人反思,只有反思,进步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