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一起案子,案子不大,但在中国痕迹检验大师涂尚国的刑侦生涯中,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这是他“出山”第一案,同时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建国以来第一起运用现代刑侦思维和技术手段侦破的案件。
案子发生在早春。
4月6日这一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原河镇的老李准备去牙克石办事。路过原河镇百货商店的时候,老李发现商店窗户上用来封闭的窗木板被撬开了,里面的玻璃也被人打碎,窗户敞开着,乍一看,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老李意识到情况不好,赶紧走过去,拿手电筒往里照看。
果然,镇上唯一的国营百货商店被盗了,货架上一片狼藉,各种商品被扔的到处都是,看上去十分“吓人”。

牙克石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到原河镇派出所的电话,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当时,涂尚国是牙克石市刑警队里唯一的技术员,从警不久,法医、痕迹检验、血型鉴定等现代刑侦的重要技术环节,都由他这个技术员“包干”。
牙克石只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在那个年代非常落后。在刑警队里,受落后的条件、观念限制,大家认为技术员的工作就是照照相、清扫整理案发现场,说实话是很不起眼的。涂尚国能够从这样一个环境、岗位中脱颖而出,靠的是悟性,钻研以及执着的“金子”般的精神。
刑警队到达案发现场后,经过初步勘查,现场丢失68块手表,总价值一万多元,其他商品完好。犯罪嫌疑人先是撬开了用来封闭窗口的窗木板上的铁锁,将窗木板卸下,然后用硬物砸碎了窗玻璃,从窗口进入到商店内。
涂尚国进入现场后,首先注意到了那只用来盛放68块手表的有机玻璃盒子,在他看来,犯罪嫌疑人盗取手表,打开过这个盒子,盒子上面很可能留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但是经过仔细勘查,涂尚国发现有机玻璃盒子上没有留下指纹,只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戴的线织手套痕迹。
在最有希望的地方,没能提取到指纹,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心思缜密,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但涂尚国没有放弃,随后他又注意到用来封闭窗口的窗木板。
窗木板上的铁锁和锁扣到哪里去了?
涂尚国认为铁锁和锁扣上很可能留有有价值的痕迹,但经过现场仔细搜索,他却没能找到这两样东西。
犯罪嫌疑人撬锁之后,竟然带走了铁锁和锁扣,他是觉得这两样东西有用,还是害怕上面留有痕迹?
正在涂尚国琢磨这个问题,有些沮丧的时候,队长过来问他,在现场提取到指纹或者脚印没有?
涂尚国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取到指纹,现场的脚印很杂乱,哪个是商店营业员、顾客的,哪个是犯罪嫌疑人的,很难区分。
队长听了,皱着眉头,催促涂尚国赶紧照相。
涂尚国在照相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继续去发现有价值的痕迹。当他将相机镜头对准那扇被敲碎了玻璃的窗户时,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高度注意——那扇窗户外的台阶上有一块尖锐的碎玻璃。
涂尚国立即喊来了队长。
他对队长说,队长,你看这块碎玻璃。
队长有些不解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涂尚国说,队长,你看,所有的玻璃碎渣都留在窗内,这说明犯罪嫌疑人是从窗外打碎玻璃后,进入商店内的,进入时把玻璃碎渣带到了窗内,但是这块碎玻璃却在窗外的台阶上,这说明玻璃被打碎后,这块碎玻璃还嵌在窗框里,犯罪嫌疑人害怕进入时被划伤,下意识地把它拔了下来,顺手丢在了窗外的台阶上。
队长听到涂尚国的分析,眼前一亮。
他很有兴趣地问,你想告诉我什么?
涂尚国说,也许这块碎玻璃上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队长说,即便有指纹,你怎么能证明指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万一是商店营业员擦玻璃时无意留下的呢?顾客也有可能碰到窗玻璃呀。
涂尚国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这块碎玻璃上留下了指纹,一定不是一枚,而是一对。因为将这块碎玻璃从窗框里取出来,犯罪嫌疑人一定会用两指捏的动作。
涂尚国曾经说过,痕检专家的任务,就是发现痕迹、检验痕迹、使用痕迹,开展合理的分析推理,进而还原犯罪现场,锁定犯罪嫌疑人。
发现痕迹,需要非凡的眼力。
分析痕迹,需要天赋以及对天赋的锤炼。
在涂尚国的刑侦生涯中,这块窗外台阶上的碎玻璃,具有特殊的意义,它不仅展现了他的天赋,而且将他领进了专业之门。

以前,在刑警队长眼里,涂尚国就是刑警队里的一个小跟班,现在听到他对这块碎玻璃的分析,他看到了这个技术员的“锋利”。
干刑警,上案子,要想优秀,首先就得像一把“锋利”的刀。
队长很高兴,拍着涂尚国的肩膀说,好样的,小涂!接下来你什么都不用干,专盯这块碎玻璃。晚点,这个案子的案情分析会,你必须参加,而且要发言。
以前,大一点的案子,涂尚国甚至连参加案情分析会的资格都没有,即便勉强被叫上,也都是默默无闻的坐在角落里,只听,不说话。
晚一点,案情分析会开始了。
队长首先要相关侦查员介绍调查走访的情况。
负责调查走访的侦查员说,原河镇百货商店在4月3日和牙克石市百货公司定了60块手表的货,要求他们4月5日下午必须把货送到百货商店。4月5日,由于送货的汽车在路上出了故障,直到晚上7点多钟才把货送到原河镇,害的百货商店的营业员没能按时下班,晚饭也没能按时吃,等到他们卸完货,盘点完,天已经黑了,营业员们简单洗漱一下,吃点饭就上床睡觉了。
另一位侦查员补充说,商店营业员的职工宿舍就在商店后面,商店关门之后,他们就回宿舍了。
调查走访的情况介绍完,队长首先发言说,原河镇百货商店从牙克石百货公司进了60块手表,加上原来的8块,一共68块,4月5日晚上刚归整好,结果当天夜里就遭到了盗窃。大家各抒己见,都来谈谈,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有侦查员接过队长的话,相当肯定地说,这时间点掐的太准了,犯罪嫌疑人肯定知道内部消息,这个案子要么就是内部人作案,要么就是里外勾结作案。
有侦查员反驳说,从案发现场的特征看,不像是内部人或者里外勾结作案。如果是内部人、里外勾结,犯罪嫌疑人应该直奔“主题”才对,现场翻得乱七八糟,说明他并不知道手表在哪里,或者干脆就不知道有手表,他是奔着盗窃贵重物品去的,最后发现了手表。所以我认为,这个案子是外部人员作案。
有侦查员说,我赞同外部人员作案的说法。如果是内部人作案,根本不需要大费周折,从外面撬锁砸玻璃进入现场,从宿舍进去,很方便。
有侦查员不同意这个说法,提出反对意见说,这个现场,非常的干净,犯罪嫌疑人是戴着手套实施盗窃的,而且知道商店这种地方难以提取到有效脚印,综合来看,犯罪嫌疑人很老到,不可能是第一次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另外,在作案时间上,我认为犯罪嫌疑人是有掐点的,盗窃手表不是误打误撞,而是事前知道。综合这些情况来分析判断,我倾向于这个案子是内部人作案,从外部进入,也是反侦查的一种表现。
这位侦查员提到了现场非常干净这个点,队长接话说,在案发现场,我们还是有发现的,小涂,说说你那边的进展,网里有鱼没有?
涂尚国站起来说,案发现场,破窗外的台阶上,我们发现一块碎玻璃。经过技术提取,在这块碎玻璃的两面分别提取到半枚指纹,一面是半枚拇指指纹,一面是半枚中指指纹。我们判断,犯罪嫌疑人在敲碎玻璃进入现场前,并没有戴手套,但他砸碎玻璃后,有一块碎玻璃嵌在了窗框里,他下意识地用右手拇指和中指去捏,结果就留下了这一对半枚指纹。
队长问,半枚指纹能鉴定吗?
涂尚国说,能!上面有七八个特征。
队长听了向涂尚国投去了欣赏的目光,并要他谈谈对这个案子定性有什么看法。
涂尚国说,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我无法判断,但可以排除。如果是内部人作案,用这两个半枚指纹逐一排查,犯罪嫌疑人很难藏得住。如果不是内部人作案,我倾向于是流窜作案,因为犯罪嫌疑人只偷贵重物品,很显然他考虑了逃离的问题;如果是流窜作案,我想提醒大家关注一点,或者判断一下,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哪种方式逃离原河镇?

队长对这个案子的侦办节奏把握的非常好,他接受了涂尚国的意见,认为当务之急是利用提取到的指纹做案件性质的甄别,至于涂尚国提到的流窜作案的问题,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所以案情分析会开到这里,他没有继续“百家争鸣”,而是兵分两路,将侦办任务布置了下去。
为了确保指纹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队长要求涂尚国将指纹样本送到呼伦贝尔盟公安局技术科,请老科长照那思恩对已有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查;与此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原河镇可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比对原河镇百货商店内部工作人员的指纹。
当涂尚国将指纹样本送到呼伦贝尔盟公安局技术科的时候,老科长照那思恩拍着涂尚国的肩膀说,好呀!敢用半个指纹进行鉴定,有胆量,有能力,你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
老科长的这句话,既是对涂尚国的认可,同时也指出了对半枚指纹进行鉴定,充满了挑战性。
那个时代,对指纹进行鉴定,没有专业仪器,全凭放大镜、经验以及眼力。老科长鉴定的结果与涂尚国的一致,现场提取到的半枚指纹,确定有七八个特征。
拿到这个结果,涂尚国对老科长说,老科长!如果我们排查到可疑指纹,老科长要给我们把关!
老科长说,没有问题。但是你要清楚,这半枚指纹虽然具有鉴定价值,但如果是孤证,拿来定罪还是有瑕疵的。
老科长的水平很高,涂尚国完全懂得此话的涵义。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很多的法律工作者对指纹鉴定的科学性是有异议的,尤其是样本条件不理想的情况下,国际上也有类似的情况,美国最高法院在1993年审理一起案子时,就曾作出过石破天惊的判决:作为孤证,指纹鉴定并不科学。
涂尚国当时并没有系统地掌握指纹鉴定的科学,但他朴素地明白一点——办案子,必须用旁证来证明指纹的对比鉴定结果,因此他对老科长说,请老科长放心!我不做仅凭一枚指纹就要送犯罪嫌疑人上法庭的事!
涂尚国这一路的工作,非常的严谨,另一路的排查,则有了一些发现。
通过对原河镇大规模的排查,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但针对百货商店内部人员的排查,发现了一个可疑人员。
此人是百货商店的年轻营业员赵刚,案发后,他突然阔绰了起来,花钱很厉害,动不动就请对象吃饭。
负责排查的侦查员立即提取了赵刚的指纹,同时对他进行了传唤。
在原河镇派出所,侦查员问赵刚,你最近花钱如流水,钱是哪来的?
赵刚说,花钱应该不犯法吧。我最近是花了一些钱,那是因为我想明白了,要想谈到一个好对象,那就得大方一点。
侦查员追问,花钱不犯法,但花来路不明的钱,就是犯法。我再问你一次,钱是哪来的?
赵刚说,钱是我平时攒的,还有家里给的,怎么有问题吗?你们不要破不了案,抓不到贼,就在那里乱怀疑人。
侦查员继续追问,案发当晚,你在哪里?
赵刚说,我在宿舍睡觉,同宿舍的都可以证明。
通过调查了解,案发当晚,赵刚的确在宿舍里。另外,通过指纹比对鉴定,涂尚国和照那思恩老科长给出了一致的鉴定结果,留在案发现场的半枚指纹不是赵刚的。
对于这个结果,负责排查的侦查员感到非常失望,而且他们的失望中还夹杂着一些疑惑。
难道赵刚是有意在戏弄我们?
还是这本来就是他露出的尾巴,只是我们没有证据,抓不住他的这条尾巴?
就在大家集体陷入被动,有些沮丧的时候,涂尚国并没有受到影响。
他“偷偷”地去做了一项调查,并在调查之后向队长提出要求,再开一次案情分析会。

在这次应涂尚国要求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涂尚国首先汇报了他做的这项调查。
涂尚国说,得知内部人作案被基本排除之后,我去镇上的火车站做了一项调查——从齐齐哈尔到满归的火车在每天凌晨零点40分经过原河镇,中途停车4分钟;凌晨2点20分,从满归发往齐齐哈尔的火车经过原河镇,中途仍然停车4分钟。
我之所以要去做这项调查,那是因为这两天我在想,如果这个案子是流窜作案,犯罪嫌疑人最高效、最能逃避侦查的流窜方式是什么?在原河镇,我认为是火车,调查结果证明了这一点,这个案子的案发时间恰恰发生在两列火车经过原河镇的时间段内。为此,我做了一个推测,犯罪嫌疑人是在零点40分下的火车,然后直奔百货商店,盗窃得手后,又乘2点20分的火车离开了原河镇。
为了证实我的这个推测,我在原河镇火车站找到了案发当晚的客运检票员。据检票员反映,案发当晚,从齐齐哈尔到满归的火车上,的确下来这么一个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瘦瘦的,身高在1米7左右,眼睛不大,看人的时候不正眼看,用眼角看,穿一身工作服,脚上是部队穿的那种帆布鞋。检票员之所以对这个人印象深刻,那是因为凌晨2点25分,这个人又上了满归到齐齐哈尔的那趟火车,并且手里提着一个旅行包。检票员当时就有些纳闷,心说这人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怎么这么赶,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有侦查员听了涂尚国的分析,非常欣赏有些激动地说,小涂,厉害!你的这个调查,直接就把案件性质定下来了呀!
涂尚国说,我认为不仅如此。
队长说,你讲。
涂尚国说,犯罪嫌疑人利用火车短暂的停车时间差作案,并且运用得十分娴熟,加上老到的反侦查能力,这说明犯罪嫌疑人非常熟悉这种作案方法。所以,我推断他不会只作这一次案,在别的地方,一定还犯有相似的案子。其规律是靠近火车站,商业经营单位,或钱财被盗,或货物被盗,如果能得到兄弟单位的支持,我们就可以把这些案子并在一起进行侦查。
“并案侦查”,在当时是个新名词,许多刑警听都没听过。涂尚国提出“并案侦查”,依据的不是证据,而是预见性推断,这一点非常的难得。因为它在无形当中,丰富了破案条件,真正找到了案件侦破的突破口。
队长非常支持涂尚国,经向呼伦贝尔盟公安局汇报请示,领导很快作出批示——对发生在齐齐哈尔到满归铁路沿线的相似案件作并案侦查。

半个月后,因“并案侦查”而形成的突破口果然出现了。
距离原河镇不远的乌罕旗镇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乌罕旗镇和原河镇在同一条铁路线上,在镇子的西边有一家收购农副产品的收购站。4月20日这一天,收购站的收购员上班时,发现收购站窗户上用来封闭的窗木板被撬开,里面的玻璃被打碎,清点货物后发现,收购站被盗十八张干牛皮,其他东西没少,也没有翻动的痕迹。
鉴于盗窃手法与原河镇的案子几乎一致,涂尚国第一时间赶到了乌罕旗镇案发现场,并在那扇被撬的窗口下墙根处找到了被撬开的铁锁和锁扣。
经过现场勘查,痕迹处理,涂尚国在这把镀铬铁锁的背面提取到一枚完整的左倾环形大拇指指纹。根据左倾环形斗是右手手指的,右倾环形斗是左手手指的这一规律,涂尚国断定这是一枚右手大拇指上的指纹。
经过仔细比对鉴定,乌罕旗镇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与原河镇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确系同一个人的,这不仅意味着并案侦查获得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而且意味着原河镇案的侦破迎来了至关重要的突破口。
为了掌握更多的线索,在完成两个案发现场的指纹比对鉴定后,涂尚国再次来到乌罕旗,并对火车站进行了走访调查,做到了心中有数。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涂尚国开门见山地抛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排查了解、走访调查,现在可以断定,犯罪嫌疑人要么就是乌罕旗镇人,要么就是在乌罕旗镇有落脚点。
有的侦查员一时没有弄明白涂尚国的意思,希望他把推断的理由讲一讲。
涂尚国说,通过两个案发现场的指纹比对鉴定,原河镇百货商店被盗案、乌罕旗镇收购站被盗案,确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原河镇这个案子,犯罪嫌疑人盗取的是体积小,重量轻的贵重商品,这是因为他是流窜作案,便于转移、逃窜。但是在乌罕旗这个案子上,犯罪嫌疑人盗窃的却是十八张牛皮,数量这么多,体积这么大,快速将这些赃物转移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到火车站查了,从案发到现在,没有人通过火车运送整张牛皮。这说明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离开乌罕旗镇,即使犯罪嫌疑人离开了,被盗的十八张牛皮一定还在,犯罪嫌疑人在乌罕旗镇一定有窝赃点。
两案作并案侦查,现在可以明确重点排查范围:年龄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的男青年,瘦瘦的,身高1米7左右,眼睛不大,平时爱穿一件工作服,脚上是军人穿的那种帆布鞋。
从呼伦贝尔盟公安局抽调来的专家听了这一番分析,一边竖起大拇指,一边说,好!涂尚国,你的分析无懈可击。我建议马上在乌罕旗镇常住户、有临时落脚点的人中间进行排查,提取可疑人员的指纹样本,以指纹样本定人,以赃物定罪。
从案情分析会上下来,涂尚国找到队长,特别提到了一个人,此前有疑点的原河镇百货商店营业员赵刚。
涂尚国对队长说,队长!我总感觉赵刚在案发后的经济反常活动有疑点,像是分赃,但我没有证据。我建议在乌罕旗镇排查的同时,对赵刚实施监控。这个案子,虽然越来越明朗,但我们目前还是缺乏证据,疑点的背后可能就是证据,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队长完全赞同涂尚国的看法。
针对乌罕旗镇的全面排查开始后,侦查员先后提取了137份可疑人员指纹,经涂尚国和老科长照那思恩共同比对鉴定,一个叫孙红雷的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其右手大拇指指纹与两个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相似率高达95%以上。
在传讯孙红雷之前,涂尚国在扎兰屯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对孙红雷进行了户籍调查:孙红雷,24岁,呼伦贝尔盟扎兰屯人,自幼父母双亡,由奶奶抚养长大,由于家庭困难,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后来,因为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出狱后,就离开了扎兰屯到处流浪,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一年前,孙红雷曾带着一个女孩回到扎兰屯探望奶奶,临走时,他给年逾70岁的奶奶扔了一笔钱,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的踪影。
通过深挖孙红雷的户籍资料,涂尚国还得到了一个让人激动的消息:孙红雷和赵刚竟然是姑表兄弟,孙红雷的父亲是赵刚的舅舅,赵刚的妈妈是孙红雷的姑妈。
此前,涂尚国一直对赵刚这个点感到困惑,得知孙红雷和赵刚的关系,现在全部通了。
案件侦破到这里,剩下的就是临门一脚了。
如何挖出赃物?
怎样让孙红雷低头认罪?

孙红雷被传讯到案后,非常顽固,不老实。他诡称在乌罕旗租房子是为了倒卖土豆,拒不承认到过原河镇百货商店盗窃案现场,对发生在乌罕旗镇的盗窃案也矢口否认。
面对孙红雷的狡辩,专案组的很多同志建议对孙红雷上手段,进行突审,有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在,不信他不开口,但涂尚国有自己的看法,他希望用证据让孙红雷低头。
涂尚国对队长说,现在没必要跟孙红雷纠缠,追赃最重要。
队长支持涂尚国的意见。
其实,在传讯孙红雷的同时,专案组已经搜查了孙红雷在乌罕旗的住处,结果一无所获,不仅没有搜到赃物,就连作案工具也没有找到。
这个结果让大家感到沮丧,但涂尚国认定那十八张牛皮就在乌罕旗。为此,他和队长一行人再次来到了孙红雷租住的房子,进行二次搜查。
孙红雷租住的房子里,炕上的炕席已经被掀了起来,露出被烟火熏黑的炕道,涂尚国趴在炕道上仔细观察,什么也没有发现;屋里的家具都挪动了位置,地上铺的地砖全被挖了起来,但是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带着这样的心态,涂尚国最后来到了孙红雷用来贮藏土豆的地窖。地窖里堆满了土豆,四月天,地窖里的土豆大部分都发了芽。
看到这一幕,涂尚国对队长说,孙红雷说他做生意,贩土豆,明显是撒谎,哪有把土豆放在地窖里发了芽也不出手的买卖人?
队长说,他留这些土豆可能有目的性。
听着队长的话,这时候,涂尚国注意到了地窖中的土豆芽。在正常的情况下,土豆芽应该非常齐整,芽尖向上,但是地窖中的土豆芽并不齐整,而且歪歪斜斜的,有些土豆芽则是平躺着的。
涂尚国对队长说,队长!你看这些土豆芽,歪歪斜斜地很不正常,明显这些发芽的土豆被人翻动过!孙红雷为什么要翻动这些发芽的土豆······
想到这里,涂尚国停住了,然后激动地对队长说,队长!我知道孙红雷留这些土豆的目的性了,他是为了掩盖,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个地窖一定做了夹层。
说着,涂尚国翻起那些发芽的土豆,下面果然还有一层地窖,掀开下一层的地窖盖,里面藏着的正是那十八张牛皮。
关键赃物被搜出,意味着孙红雷再无顽抗的本钱。
但为了在接下来的预审中掌握主动权,涂尚国建议先审赵刚,鉴于他与孙红雷的关系,他肯定参与了分赃。
赵刚被再次带进派出所后,涂尚国只一句话,就让这个此前拒不配合的年轻人彻底地缴了械。
涂尚国说,你跟扎兰屯的孙红雷是什么关系,是你说呢,还是我来说!
赵刚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一五一十地把他所知道的全说了出来。
据赵刚交代——
孙红雷经常到原河镇找他玩,他只知道孙红雷是做土豆生意的,手里非常宽裕,一来就请他下馆子。
在原河镇百货商店被盗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4日,赵刚正在商店里站柜台,孙红雷来了之后还在商店里玩了一个小时,临走的时候,他问赵刚,最近商店里进没进值钱的东西?说完,他给赵刚塞了一千块钱,说是“情报费”。
接过孙红雷的钱,赵刚心里有些不安,他隐隐约约知道孙红雷的钱来路不明。但是,当时他正在谈对象,爱慕虚荣,需要花钱,所以虽然知道这钱烫手,他还是收下了。
赵刚对孙红雷说,店里刚进了一批手表。
孙红雷听了,两眼放光,一脸诡笑地走了。
赵刚说,我原以为这事天知地知,你们警察很难破案,没想到你们这么厉害,把底全部翻出来了。
审完赵刚,涂尚国跟队长一起审孙红雷。
在审孙红雷之前,涂尚国设计了一个细节,他特意安排同事押着赵刚从审讯室的门前经过,并且让孙红雷看见了。涂尚国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要跟孙红雷打心理战,让他把作过的案子吐干净。
审讯开始后,涂尚国不啰嗦,直接亮底牌,也就是那十八张牛皮的照片。
孙红雷看到赃物已被搜出,又看到赵刚也进来了,知道警方已经彻底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再狡辩也就没有用了,于是供出了所有。
据孙红雷供述——
他第一次作案就是在原河镇,当时也住在赵刚家。踩好点后,他找了个理由,说要乘当晚的火车离开原河镇。凌晨1点多,他到踩好点的一户人家盗走2000元钱,然后乘火车迅速逃离原河镇。
第一次作案得逞之后,他认为利用火车上下运行的时间作案,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神出鬼没,警察不可能破他作的案子。
盗原河镇手表这一票,他认为非常成功。
事前,他给赵刚1000块钱情报费,其实既是变相地拉他下水,也是堵他的嘴。但是,这68块手表,目标太大,他找人销赃,只拿到小头,大头还没有拿到。
讲完原河镇这个案子,转到乌罕旗的案子上,孙红雷的情绪迅速变得懊恼起来。
他说,兔子就不能吃窝边草!盗这十八张牛皮,把窝给露了,真不该受有人出高价的诱惑。不过你们警察也确实厉害,能把这些案子串起来,又一层层把皮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