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销售下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依据
公司对寄售销售下存货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公司将产品发货至客户的寄售仓
公司将产品发货至客户的寄售仓后,将该部分产品成本由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相关依据为客户提供的收货单据。
2、客户在供应商系统中发布结算通知
客户在原材料领用上线或机械整机完工下线后确认采购,在供应商系统中发布结算通知; 公司登录客户供应商系统,根据结算通知记载的客户确认采购的型号、数量、金额及领用日期进行销售结算,相应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相关依据为客户在其供应商系统中发布的结算通知。
公司针对寄售模式下的发出商品风险控制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寄售订单管理
销售部门指派销售内勤配合业务员全程跟踪订单执行情况,销售内勤根据寄售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交期等下达交付计划并传递至生产计划部门,跟踪寄售产品生产及库存情况,待仓库备齐寄售客户所需产品后,销售内勤制作发货单,并通知仓库及物流部门对寄售客户所需产品办理出库手续,并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库。
(2)寄售仓存货管理
公司将客户需求产品运送至客户的寄售仓库,客户寄售仓库负责人员根据送货单对实物数量、型号进行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完成交付后,由客户进行管理。公司销售内勤及财务人员定期进行寄售存货库龄分析,对库龄异常产品提出警示、及时查找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处理。
(3)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确认领用情况并与客户对账
公司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客户供应商系统中确认采购的记录进行销售结算、确定实际领用的情况,并开具发票。同时,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寄售客户进行销售及回款的对账程序,当出现对账差异时,及时查找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处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寄售订单管理”、“寄售仓存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确认领用情况并与客户对账” 等方面在内的寄售模式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仓储、物流、财务等各部门遵守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运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