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有义有人生:《论语・子张篇》(14)
沐浴墨香张一
2024-09-24 02:18:34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子游说:“办理丧事,足以表达哀伤之情也就行了,(不能无限制的悲痛下去)。”
言偃(公元前506年至公元前443年),姓言,名偃,字子游,孔门四科之一——文学科的第一名,这里的“文学”不是现在意义上的文学,而是指子游精通礼的文献记载。子游是孔门中的“礼”学大师。《尸子》记载:“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仪服不修公西华侍,礼不习子游侍,辞不辨宰我侍,亡忽古今颜回侍,节小物冉伯牛侍,曰:‘吾以夫六子自励也。’”在孔门弟子中,子游的礼学最受老师倚重。孔子去世后,他离开鲁国回到吴地,传承孔门“礼”学,被誉为“南方夫子”。
中国素来被称为礼仪之邦,传统的丧礼源远流长。圣人在制礼作乐时,设定了“三年之丧”。《论语・阳货篇》记载:“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守丧三年是古人对去世的父母表达感恩之情的、充满仪式感的一种礼仪。守丧期间,作儿子的,吃住都在父母的坟前,不洗澡、不更衣、不得饮酒吃肉、夫妻不可同房,不可有任何的娱乐活动等。
儒家虽然强调丧礼,但也主张不要过于悲伤。《礼记·丧服四制》记载:“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
这段话的大意是;父母之丧,三天后就可以喝粥了,三个月后就可以洗头了,周年后就可以改戴练冠。虽然极其悲伤,身体非常羸弱,但也不至于危及性命。这体现了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的道理。
“三年之丧”具体的时间,其实不满三年,二十五个月的时间。我们看“丧祭”之礼,一方面引导孝子要怀着对父母的感恩之心,思亲归宗,以此来激发对于本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另一方面帮助孝子面对现实,逐步收敛起悲哀之情,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去。“三年之丧”这个规定看似是在守丧,实际上是在帮助孝子度过这道坎。
古代除了“三年之丧”的规定外,还有朝夕哭奠的规定,从成服后到下葬前,每天一早一晚要在殡所哭奠,称朝夕哭、朝夕奠。遇到的宾客前来吊唁致奠,主人也要答拜迎送,一边哭,一边顿足。在“朝夕奠”中准许一哭外,其他时间就不能再哭泣了,所以又称“朝夕哭”。
我们经常会讨论,儒家这些繁琐的礼节是否必要。任何形式都是为内容服务的,一个有孝心的人,父母生前能尽赡养的义务,纵然没有服丧三年,依然是个孝子;一个毫无孝心的人,生前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死后即使服丧六年,也是沽名钓誉,欺世盗名之辈。礼的背后寄托的是人的真情实感,这是关键!
社会是在变化的,人情礼仪也在变。对于“三年之丧”,现代很少有人执行了,能从“头七”至“七七”尽礼致哀的,也就很难得了。
介绍了儒家的丧葬之礼后,我们接着来看“丧,致乎哀而止”这句话。
“丧”的本义一般认为是逃亡,引申为丢失、失去。一说“丧”的本义是失去,引申为死亡。“丧”也指与人去世有关的事情,或指埋葬死者的方式。最简单的理解,人死了就是“丧”,料理人的后事叫“丧事”,指人死后殓、奠殡、葬等事宜。丧事中的各种礼仪习俗叫丧礼或丧葬之礼。“丧仪”指在埋葬或火化前为死者举行的哀悼仪式。
“丧”,按照本章句《论语》表述的内容,可以理解成是办理丧事的意思。如此看来,这里应该有一个停顿,加一个逗号,读起来会更顺畅的。
“致”是极力,以致。《说文》给出的解释是:“致,送诣也。”
“致乎”是至于,到的意思。
“哀”的本义是悲痛;悲伤。“哀”与“恸”是不一样的。“恸”的本义是极度悲哀,大哭的意思。《论语・先进篇》记载,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颜渊死了,孔子吊丧的时候哭得很悲痛。跟随孔子的人说:“老师,您太悲痛了!”孔子说:“我真的悲痛吗?我不为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呢?”)
父母去世是儿女的最大悲痛。“丧”是要“哀”的,居丧时,应该把悲哀的情感流露出来,不是装出来的。假如父母的生前,儿子不孝;父母去世了,再大声嚎啕,这种“哀”就接近表演了,是要人们谴责的。如果“临丧不哀”,这人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这样的人在世界上咋混人啊?
我们看,子游的说法很符合孔子的思想的。《论语・八佾篇》记载:“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孔子说:“居于执政地位的人,不能宽厚待人,行礼的时候不恭敬,参加丧礼时也不哀戚,我怎么能看得下去呢!”)
“止”的本义是足,引申指脚趾,意思是通过脚可以去任何地方,故引申为至、临等意思;引申为停止、静止;停留、逗留;居住、处所;禁止、去除意思;由本义也可引申指人的举止、容止。这里是可以停止的意思。
“礼”是来调节人情的,强调的是节制,而不是不能!“丧至乎哀而止”的“止”,并不是停下来的意思,而是指“礼”所允许的范围要停下来,是适可而止的意思。
如果“丧,致乎哀”而“不止”,有的子女甚至产生了随父母而去的想法;有的哭得昏天黑地,什么也不去管了。但无论如何哭,死者也不会被哭回来的。悲痛得肝肠寸断,受伤的只能是孝子的身体,这不只是不合礼仪,简直就是不孝了。对于这种现象,子游说;“而止”,办理丧事,足以表达哀伤之情也就行了。
生死是自然规律,有生就有死!死是自然的事情,谁也不能抗衡,谁也不能抗拒的。亲人去世了,悲不悲痛啊?当然悲痛了,但要适可而止啊!不能无限制的悲痛以致让自己的身体受到损伤。殊不知,每个人都是人生的过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把自己的人生过好,完成好自己的人生任务,这就是对死者最诚挚的纪念。
现在一些人办丧事,讲究场面大,花钱多,更多的是为了给活人看,为了显摆,甚至是比阔气。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对自己的父母不孝顺,将来你的儿女怎么可能对你孝顺呢?这就是因果关系或者叫因果规律。推演开来,你的儿女也会如此效法的话,生前不注重孝顺,死的时候,不注重内心的哀戚,而是追求形式上的大操大办,岂不哀哉!
《论语•雍也篇》记载:“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庸”是最高的智慧,能掌握这种智慧的人很少。子游的“丧,致乎哀而止”这句话,可以说是获得了“中庸”思想的精髓。从办理丧事推广开来,那就是办理任何事情都有“度”,都要中庸,都要注重过犹不及。
有学者认为;春秋之时礼乐崩坏,“丧礼”常常是不及情而过于文饰。其实,我们仔细看,人都已经“哀”了,怎么能说不及情呢?“而止”是强调“致乎哀”的上限。
丧礼的根本要在“致乎哀”之情,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停下来了,什么事情都不能没玩没了的。
子游这句话抓住了“丧礼”的实质,与孔子的另外一个弟子宰我提出把“三年之丧”改为“一年之丧”的理论相比,显得要更“中庸”一些。但子游的观点与一些人所谓的“三年之丧”,如果不悲悲切切,说明和父母的感情不深相比,似乎又觉得缺少了一些亲情因素在里面。到底哪种观点正确,我觉得没有什么标准答案的,合情合理,又要受礼节的约束,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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