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我的“10+1”笔记

职事拒华而不实 2024-03-13 19:44:49

大家好,这一期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谈我个人“10+1”感受,也算是提醒,供参考。(本文引用的信息来源,全部来源于公开报道)

一、划重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

本次“深化提升行动”,有三个归纳,我非常喜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是其中一个。这种归纳本身与“分类改革”就是一脉相承的,“使命不同、作用不同,要求也不同”。以国企分类的文件170号文为例[《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公益类企业很难要求“核心竞争力”,因为其本身的公益属性、基础设施属性,是承担特定功能的国企,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对它的要求是“增强核心功能”,是“与自己比”、“向内求”…即如何实现效率的提升、成本的下降?提升“核心竞争力”,就是“向外比”,既然是竞争,肯定是企业之间,所以要求商业类国企提升核心竞争力也是要求之一。

二、“关键变量”

“关键变量”这个提法,是我在《求是》杂志刊发的一篇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署名文章《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看到的。

原文是“国有企业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关键变量。”

是“变量”,而且是“关键变量”。

既然是“变量”,有可能“正向的”,也有可能“负向的”。

毫无疑问,“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正向的、积极的变量。

三、做强做优做大

“强”、“优”、“大”,这三个字绝对是国企改革领域中的“老演员”。

容易理解,但也易误解。

其含义,我认为,

第一层含义:强调发展顺序、战略重心。必须先从“做强”开始,可以从“小而精”起步,但不是终点。

第二层含义:“既要,又要”的关系。最终的目标是“强-优-大”。不是舍弃其一。很多人一听到“大”这个字儿,很上头,以为只要“大”,就不“强”;其实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又强又优又大”。“强”体现了竞争力,“优”体现了控制力,“大”体现了影响力。

四、“三个明显成效”

“在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功能作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个成效”,引发了我的三大疑问:

1. 能不能?现有国资布局、国企分布、国企产业状况,能否有效支撑“服务国家战略”?2. 行不行?“市场化”机制提出已多年,为何至今仍是“曲高和寡”,国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市场化运营机制”?3. 有没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评价体系,真刀真枪的“硬指标”来评判,何为“世界一流企业”、何为“专精特新”?而不是段子里讲的:山上有座庙,就是“专”;只念一本经,就是“精”;和尚穿道袍,就是“特”;和尚网上念经,就是“新”。五、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新概念。后续被广泛的引用在各类国资国企相关文件中。

但是官方并没有对什么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给出明确的定义。

个人认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是以实体经济为支撑,一二三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开放性、安全性的产业体系。

六、三大作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

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发展新格局中,国资国企要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大作用。

产业控制:主要是为了获取“主动权”。体现在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要点的控制,这里是价值链的高端,也是“咽喉”所在。掌握这里,就掌握整个该产业的“高地”,成为了“链长”…在产业竞争厮杀中就拥有无可比拟的主动权。

七、市场化运营机制

“国企”谈“市场化”,很多人感觉是一种“矛盾”,但这恰恰是我国国企改革多年以来,总结出的极其宝贵的经验之一。

一直以来,我国国企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活力不足”。

国企,从本质讲,虽然冠以“国”字,但仍应该是“价值创造者”;而不是“价值分配者”。

但是长期以来,国企的“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参公管理”…这一系列操作下来,它距离“企业”,距离“价值创造”已经非常遥远,它成为了“准事业单位”,员工成了“没有编制的公务员”…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既然是“政企分开”,“企”就是“企”,只是股东不同,因而要求不同、使命不同。

既然是“企”,就要按照“市场的语言”,“市场的游戏规则”,获取“市场竞争力”。

说到底,就是回到了任何管理的“八字真言”:“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一切现代企业管理的技术,都依赖“市场化”这个前提。如任期制契约化、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多劳多得、中长期激励手段的采取等。

所以,“市场化”是一味良药。它或许是治疗众多“病入膏肓”企业的唯一药方!

八、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

整合重组,单从思路讲,是中性的,不涉及贬褒。

但是我想提醒的是,整合重组只是一种手段和方式,绝不能拔高到“潮流”和“方向”的高度!最近一些听友转给我的文章,就在大谈特谈“整合重组潮流”。

谈三点,我对国企整合重组的理解:

1. 慎之又慎。

实践中,“弱弱合并”未必变强,“强强合并”未必更强。企业合并绝不是营业额、利润等财务数字的简单相加,而是一场“化学反应”。

比如五行,金木水火土,以金生水为例,是不是金越多越好,或者水越多越好呢?“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什么意思呢?金可以生出水,但是水太多的话金就会沉没;如果金很强,得到水后就会削弱其锋利度。

经济学上有个词儿叫“边际效应”,简单讲,量的累计有个限度,超过额定值之后,反而会有副作用。比如你吃馒头,吃饱后,再多吃一口,对你就是个负担,再不断吃,可能会把你撑死。围绕边际效应,经济学中还有“规模经济”这个词儿,与之对应的还有“规模不经济”。简单讲,假设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提高利润,这是“规模经济”。但是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成本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是增加的,这就是“规模不经济”。

也就是说,任何企业的合并重组,都要考量“边际效应”,而不是简单的“合并同类项”。

2. “合”只是开始,“整”是核心。

不得不说,很多地方为了追求所谓的“万亿企业”,开始“拉郎配”了,根本不考虑效果。

很多整合重组的企业,问题不在“合”,而是“整”。因为“整”,不是一日之功,管理的整合、人员的整合、业务的整合、文化的整合…需要时间来消耗这些挑战。

而实践中,我们恰恰最不看重的就是“整”。因为“合”,本身是个大动作、大新闻,各种财务数据相加、人数相加、产量相加…花样诞生各种“第一”,一时间掌声、鲜花不断。似乎已经走向了人生巅峰。岂不知,接下来才是重点,但是,谁在乎呢?

有些国企,合并了好几年了,还仅仅是“名义合并”、“LOGO合并”…如果仅是大家还是各玩各的,还好些;有些合并的结果,就是差的依然差;好的,也差了…

3. 同业内要有竞争。

不要搞“一家独大”,结果就是消灭的竞争。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一再重演!

同一行业,至少要有2-3家,一定要让他们内部竞争,这样才能有活力。否则,就跟家里的独生子女,横竖是他继承家产,为何要努力?所以,“独子难养”、“独子难教”…都是同一个道理。

九、“动态”: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

国务院国资委在《求是》刊发的文章《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到“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其精髓是“动态”二字!

“动态”调整,“动态”更新,“动态”管理…

关于国企三会权限,这里不再赘述,可参考之前文章国企授权清单:“拍脑袋”清单?逻辑及实操关键点

十、“更广更深”落实三项制度改革

毫不客气的讲,真正能按照“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工资能多能少、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国企,20%可能都没有!

但是,从“形”的角度,绝大部分国企“三项制度改革”都已经完成!这就是我之前谈的观点“纸面改革”。

大家不要急于反驳我的轻率和鲁莽!

大家好好回忆回忆,你接触到的国企:有多少家“工资能多能少、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还是一眼望去,参公管理、铁饭碗、铁交椅、能多不能少、能进不能出…

在这种背景下,还会有人以为“三项制度改革”过时了,政策不新鲜…

我想说的是,三项制度改革,对于国企而言,会“一直在路上”。因为,只要你稍微“不想努力了”,对于国企这种体制而言,立马就会成为“铁交椅、铁饭碗和铁工资”。就像易胖体质,稍微一松口,每顿饭多吃一口,立马恢复到胖子的状态。

因此,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署名文章《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文中提出“更广更深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我觉得非常务实!落脚地是“更深”!

国企改革到了今天,大部分地方国企连最基本的现代企业制度治理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绩效考核连最起码的量化、透明和客观,都做不到,何谈三项制度改革!

之前我们讲过,三项制度改革,对应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少。那么,我问你,员工谁进谁出,哪个干部上哪个下,哪个收入增多,哪个收入减少?标准是什么?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有解,相当于我们就有了一把标尺,三项制度改革推广起来立马就抓住了关键!

这个标尺就是基于量化指标的、科学设计的、透明的绩效体系!

(感兴趣的可以翻看之前文章,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实操落地核心)

十一、精准施策

分类改革的要义之一,就是便于精准施策。

在这个背景下,诞生了 “一城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目的是为了提升政策的针对性,从而实现预期效果。

对于国务院国资委而言,根据企业规模、效益、行业、发展阶段、地域、治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去划分企业类型与等级。即在现有的“指导性”分类概念下,继续细化分类。然后,根据分类制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政策,这是本次深化提升行动乃至未来国企改革能否取得重大突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其本质是沿着“分类改革”思路,进行承接,并在实操中细化,形成真正可操作、可执行的标准。

因为,就目前而言,央企和地方国企,尤其是央企和普通县市级国企已经相去甚远,根本不在一个量级,相同的政策指导他们,一定是“要么饿死,要么撑死”。(文章:【改革前沿】央企和县市级国企改革:已不可同日而语,应分层推进、精准施策)

综上所述,深化提升行动,与之前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我认为最大的不同在于本次更加强调国企的作用,侧重国企的产业布局;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更加侧重于国企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所以,上一轮做的好的,这一轮真正可以“深化提升”了,学习“高阶课程”;上一轮“躺平的”、“缺课的”,一定要做好“补课”。这可能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因为,按照这个节奏下去,对国企的要求会越来越“实”,考核也越来越精准。

我讲的内容,不是让大家“相信”,是希望引发大家的思考。

本期到这里,关注我,更多干货,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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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事拒华而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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