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成立了企业内工会。我们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是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征询企业工会意见。是否有法律规定必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工会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如果我们公司当天通知工会,且工会当日同意解除,这样的解除征询程序是否有效?
第一,国家层面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通知企业工会的具体时间。但是根据2024年9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4修订)》的规定,如果企业成立了企业内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工会。公司应当提前征求工会意见,并给予工会时间予以审议是否有其他的处理意见。
第二,如果贵司征询了企业工会意见,并且经过工会审议后,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并无不当,那么提前通知工会,当日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不妥。主要依据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便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工会,但在一审起诉之前补正工会相关程序的,仍然是有效的。换言之,是否认定解除合同合法,是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认定的。
第三,法律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4修订)》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时,应当提前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告知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七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依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辞退员工前应征询工会意见,并结合天津市的地方性规定执行。如果有可能,仍然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地方性的规定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工会,并获得工会的相应的书面确认回函,避免因为解除程序存在瑕疵而被认定违法。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