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0日,合肥释放了“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消息,涉及购房补贴、房票、限售、摇号、车位销售、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贷款利率、支持“以旧换新”、净化房地产分销市场、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并提升住宅户内使用空间和保障房相关政策等。
后续又陆续释放了“以旧换新”、第四代住宅等信息,昨日晚间,合肥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共有十条内容,2021年4月6日发布的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政策,也在执行3年后也取消。
下面班长和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新政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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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购房补贴
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我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
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
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给予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置补贴;
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
划重点:
1 购房补贴只针对新房和新建车位(库),不含二手房住宅和二手车位(库);
2 购房补贴分为不同档位,1%是保底,如果是二孩家庭可以1.5%的补贴,其他以此类推,不能重复享受,假如你是新市民,就只能拿2%的购房补贴。但住房补贴政策可以与车位补贴政策、房票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3 另外单套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你买了300万的房子,1%是30万,但是只能拿10万,10万是封顶价格。
至于家居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加油充电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百货消费券等,要各区县另外制定相关规则了。
不同档位的认定标准:
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指当前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有未成年子女);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
新市民: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我市常住,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
进城农民指由农村进入我市的各类群体;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指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保安、保洁等(待进一步确定人员范围)。
在这里班长想说,对于购房补贴,目的是降低老百姓购房成本、助力安居合肥,并促进住房消费,希望房企不要把政府补贴算到自己的优惠里,让买房人能享受到真正的福利。调控通知内也特意提到:鼓励房企加大优惠力度让利购房群众。
二、优化销售政策
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由企业自主销售。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整机制。
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支持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对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办公用房的,按照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优化车位(库)与住宅同步销售政策、车位(库)增购政策。
划重点:
1 、取消了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政策,能够给予房企更多的灵活性,提高效率。但这条有利有弊,当前楼市低迷,能达到摇号的条件凤毛麟角,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意义已不大,不过市场一旦回暖,就容易滋生乱象,后期还需要根据市场热度及时调整。
2 、全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利于顶底楼的销售,顶底楼固然存在一些劣势、去化难,但这也是基于价格,价格足够便宜后,自然不缺买家。
3 、对于自持商办比例优化、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可以缓解房企资金压力,而支持、补贴企业购置办公用房,主要是现在办公库存量很大,数倍于住宅市场。
4 、随着车位配比提升,车位销售难的问题日益凸显,进行优化也是情理之中。
三、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全面实施房源核验,规范房源发布。优化资金托管,保障交易安全。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发挥二手住房互换平台作用,落实互换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帮助有需求的群众便捷交易。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划重点:
对于这条,班长觉得除了简化交易流程、税费优惠、降低成本和风险外,最重要的还是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避免出现“中介涉嫌恶意压低二手房价格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支持“卖旧买新”
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
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划重点:
以旧换新目前主要有市场化“以旧换新”和政府指定收购主体“以旧换新”这两种,合肥都有提及,具体细则要等后续发布,收购范围、套数、指定新房的数量和位置、评估价都会影响置换买房人的参与热情。
不过班长留意到两个细节,一般指定主体“以旧换新”收购来的二手房都用作租赁用房,但合肥的通知里多了一个“丰富房票房源超市”,后期收购的二手房会投向市场,并有可能用于房票安置?如果是这样,对于房票购房者又多了一个选择。
另外就是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目前外地收购二手房大多是普通商品房,合肥特意加了一个安置房,是指收购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安置房?这两者差别还是很大的。
五、推广房票安置
搭建房源超市,在各属地房源超市的基础上搭建全市房源超市。
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市区发放的房票可购买全市房源超市内的房屋,县(市)、安巢经开区自行确定房票使用区域。
将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
落实优惠政策,因区施策给予购房奖励,具体由各区、开发区另行制定。
划重点:
这条主要是跨区域流通,但市区与肥东、肥西等四县一市并不通用。
对于房票安置,让市场上新增了一批有需求、有“资金”的买房人,不过接下来是否应该加大土地供应,尤其是刚需、刚改户型、价位适中楼盘,毕竟高端改善盘并不适用于大多数普通人。房票的兑付问题,也直接影响房企的参与积极性。
另外,肥西也创新的推出开放型房票,对所有在肥西购房者直接进行补贴,并扩大房票使用范围,将可购买二手房。
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当前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55万、65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45万、55万元上调至70万元。
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75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5万元上调至84万元。
划重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前就已经发布过征求意见稿,但是买房人最期待的可能还是商转公。
七、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及时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划重点:
目前隔壁南京已经正式将首套房利率调整为3.45%,新政没有明确什么时候调整、调整多少,接下来就等银行进一步通知了,对于买房人而言,房贷利率自然是越低越好,省下来的都是钱。
八、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如,张三家庭在庐阳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包河区无住房,其在包河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至5月15日未发放的住房贷款,参照该政策执行。
划重点:
首套房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上都有优待,以前都是以市区、县为单位,这次细分到所在区域,更加灵活,可以让更多购房者享受到首套房的待遇。
关于大家关注的是按4个行政区还是9区认定,班长确定了一下,是四大行政区和四大开发区,含包河、蜀山、瑶海、庐阳、经开、新站、高新、安巢。
九、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
将从完善公共配套、加大低密住宅供给、优化控规导则、提高得房率等方面,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
强化重点片区规划和策划研究工作,优化提升片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高质量住宅供应,整体提高居住环境和住宅建设品质。
放宽阳台、露台等容积率计算规则,增加住宅的使用空间;支持架空层、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放空间建设需求,提高住宅小区的开敞空间品质;加大住宅层高基准值,鼓励住宅客厅、餐厅挑高设计,丰富住宅内部空间,满足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
放松建筑面宽限制,增强设计灵活性,打造多样化城市建筑景观,增加小区配套设施供给等。
划重点:
前几天提到的立体生态住宅(第四代住宅)、提高得房率等都出现在通知里,接下来三代、四代住宅将要同台竞技,改善住宅百花齐放。
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坚持以需定建,有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24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000套。
分类保障,重点保障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
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所见即所得。
落实保障房相关政策是体现“市场+保障”并行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心为美好生活奋斗”。
以上就是合肥本次调控的基本情况,更多细节还待发布,耐心等待即可,但其中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对于买房人都是一个好消息,可以降低购房成本,也有利于楼市企稳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