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4家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2023-07-19 11:03:24
云浮4家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云浮#

2023年7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信息,其中,云浮市有4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家公司中,2家能源公司,2家建材公司,违法失信如下:

1.云浮市江某能源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51份,金额13330.84万元,税额2101.53万元;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份,金额14198.51万元,税额2271.7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云浮市海某能源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2份,金额13432.31万元,税额2022.16万元;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份,金额13682.23万元,税额2189.15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云浮市跃某建材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149.99万元,税额19.4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云浮市齐某建材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147.69万元,税额19.20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上述4家公司虚开的税额都超过了立案追诉标准,但是,上述2家建材公司虚开的税额为10几万元,如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以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佛顺检刑不诉〔2021〕1071号)

1.3.简要案情:郭某某在经营佛山市A钢业有限公司期间,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1份,税额合计169755.16元,价税合计1168314.9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三款规定的行为,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方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开检二部刑不诉〔2021〕Z2号)

2.3.简要案情:方某某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安排下,共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发票金额共计2162487.19元,税额共计350422.81元,价税共计2512910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确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被不起诉人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罚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某不起诉。

对于上述2家能源公司,其虚开的税额达2000多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适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罚。如果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最低也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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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娇子

夏日娇子

4
2023-07-2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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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与罚-何观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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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和您聊聊税收与犯罪的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