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为国家图强还是胡闹?

清欢栩野 2023-05-29 23:14:06

王安石

启迪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的变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

公元1069年3月22日,北宋的大臣王安石开始推行一系列改革,后被历史称为王安石变法,又被称为熙宁变法。这场变法是由王安石主导,而得到宋神宗的支持,旨在解决北宋建国以来的问题。在短短的十五年内,这场变法解决了北宋面临的一系列紧急问题,使得国库充实、军事力量加强。但是,王安石的变法被后人指责为“埋葬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因为这场变法也造成了“新旧党争”的出现。

在北宋时期,朝廷各级官员不断结成对立的派系,对立之间互不妥协,导致朝廷政治一直处于动荡状态,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北宋灭亡。此外,尽管王安石的变法试图通过蓄积财富和加强军队等方式解决北宋当时所面临的困难,但因为推行过程中过于急躁、改革幅度过大并未解决根本问题,最后只能以失败告终,给宋朝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王安石变法地图

最后,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王安石不得不告老还乡,变法最终也随着神宗的去世而彻底失败。

在近现代,关于王安石变法的评价也发生了变化。一些学者例如梁启超认为,作为变革的推动者,王安石可以与英国的克伦威尔媲美,而且他所推动的“青苗法”和“市易法”甚至被视为近代银行的雏形。列宁甚至将王安石视为中国11世纪最宏伟的改革者。这种褒贬不一的评价引发了我们的思考:王安石为何要推进变革?他的变革做了什么样的改变?对于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

王安石要变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推动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财政的危机,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冗兵。

自五代十国时期开始,宋朝吸收了各朝的传统,加强了禁军,即中央政府直辖军队的数量。这导致包括北部国境和各大城市驻扎的部队在内,实际上都是禁军。而被称为“厢军”的地方军,则等同于“杂工”,从事的只是土木工程。尽管这些人享有与常规军一样的福利待遇,但实质上他们并未从事战斗,所以宋朝相当于白白浪费了大量人力资源和财力,为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自从统一国家后,维持这些庞大的军队对宋朝政府的财政构成了极大的压力。政府试图减少军队规模,但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此外,自仁宗年间开始,因拖欠军饷和待遇恶化导致的地方军暴动屡屡发生,成为国家内部的另一大问题。冗兵已成为国家财政的一大负担和隐患。

宋代政府架构

 

其二,冗官。

宋朝的官僚制是历代最为复杂的,其原因是宋朝既继承了盛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又承袭了盛唐后期的制度变化和藩镇体制,造成了官员机构繁复重叠的局面。太宗进一步扩大了科举制度,每年招收全国各地的士子到朝廷担任官员。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官员的职位是有限的,而科举考试产生的官员“后备军”却年年增长。大量虽然中了举但没有官职的人留在朝中。为了解决这个无官可做的问题,宋朝扩大和复杂化了权力结构。结果,仓促设立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无业官吏”让宋代的经济和政治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这也是宋朝财政危机的另一大原因。

其三,偷税漏税。

当时的地主和资本家经常通过名义上放弃自己所有的土地和资产,来逃避赋税和徭役。打个比方,地主和大商人经常把资产或者土地,在名义上捐给享受税金减免待遇的寺院、道观等,以此赠送给官僚特权阶级。

当然,名义上接受赠送的一方一定会拿一定回扣。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把本来应该上交国库的税金私下瓜分。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安石的变法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熙宁三年,王安石升任宰相,从此与神宗一起,统帅朝廷,实行新法。

王安石

设立管理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进变革的开始。在当时,“中书省”是决策军事要员的机构,下面掌管军事、经济的是“户部司”、“度支司”和“盐铁司”,三者统称为“三司”。建立管理“三司”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为了更方便地开展变革。这个机构的任务不仅包括研究变革方案和规划财政改革,还负责制定国家一年的收支预算。接下来,王安石在经济领域推行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市易法。其中均输法是一项节约政策,政府在国家事业或消费采购物资时实行。

为了满足京城皇室和百官的消费需求,同时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商品,朝廷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立了发运司。开封提前通知扬州需要什么物资以及需要多少,然后发运司便会按照行情从指定的地区低价收购物品,运往开封。这种方法既提高了物资采购的效率,又能保证物价的稳定,同时也避免了需要运往开封的商品再转运到其他地方销售。另外,青苗法是解决青黄不接时农民生计问题的政策。新法规定,在种植时期,农民可以向政府低息借贷现金或“青苗”,并在收获后进行返还。这本来是民间商人做的事情,国家现在接手了这个任务,使用的资本规模更大,利息更低。政府采取这项措施试图通过高利贷来抵制民间高利贷。但这项措施过于简单化,而且有强制性,因此对于不想参与借贷的农民来说,无疑是多了一种变相的税收。可以说,这项措施具有利弊参半的效应。

《清明上河图》局部,宋代市民繁华的景象

市易法是类似于青苗法的城市版本,是给商人提供低息贷款的政策。朝廷在开封设置了市易务,管理全国各个城市的业务。这个政策其实也是国家进入当时已由富豪经营的金融业务的一种方式。由于新法与富裕阶层的盈利行为完全相反,在经济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对声音,有人称之为“与民争利”的行为,认为国家不应该这样做。此外,在军事方面,新法还包括裁兵法、置将法、保马法和军器监法。此外,王安石还注意到教育不足的问题,提出太学三舍法和贡举法。这些新政策表明了变革的决心,旨在使宋朝在各个方面焕然一新。

王安石的变革产生了哪些影响呢?他的变革的根本目的是改变北宋穷困潦倒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和对内弹压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开始实施,到新法被守旧派取消,历时约15年。在这15年中,“富国强兵”的效果非常显著。

首先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通过一系列财政新法的实施,如“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和“市易息钱”,增加了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并在发展生产和均衡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国库非常充足。在宋神宗的统治时期,国库储备足够支持政府二十年的财政开支。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其次是抑制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压迫;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纳入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让农民所承受的赋税减轻了一些。通过推行“强兵之法”,北宋的国力也得到了加强,扭转了西北边防屡战屡败的局面。尽管变革过程还有一些弊端和不足,但新法的危害百姓的现象已得到遏制。

在变革的指导思想方面,王安石注重开辟财源,尽可能地获取国家财政税收。例如,均输法利用国家强大的行政权力进行收购和销售,以此积累国家财富,这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革导致了国家富裕、民众贫困的现象。此外,变革在当时也确实引起了破坏和伤害民众的后果。有报道称,推行免役法后,民众经常抱怨,连卖水、理发、茶叶等微薄贸易都要缴纳免役税,税务部门索要市利钱的数量比买卖本钱还要高,有些商人甚至不得不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推广保甲法时,为了逃避高额的赋税和被征召入伍的威胁,一些人在民间犯下自残事件,甚至有严重的情况,也有人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东明县的一千多名农民集体赴京抗议,在王安石住所前大闹。从这些迹象来看,王安石的变革似乎注定要遭遇失败。

首先,变革的失败与变革的主推者王安石密切相关。第一,王安石本人性格急躁,急于求成。在新法研究和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他急于推行,并扰乱了民生。例如,王安石提出的均输法主张由政府控制物资的流通,防止商人囤积,但会影响商人的盈利,遭到范纯仁、苏轼等人的反对。在短短几年内,他们全面推行了十多项改革,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层都没有足够的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来适应这种变化,结果变革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其次,他是一个刚愎自用、管理不善的人。随着改革的深化,“新旧党争”应运而生。“改革”成为党派竞争的工具,一旦党派之争爆发,政局便失去了稳定性。历史上有名的儒学家,如欧阳修、苏东坡、韩琦、司马光等,都因为他的打压而被神宗罢免。然而,奸佞之徒却在政治舞台上活跃:在变革派中,除了王安石的个人品行未曾受到非议之外,他的重要支持者和助手,如吕惠卿、章惇、曾布、吕嘉问、蔡京等人,个人品行都不佳,各自怀有私心。熙宁七年,王安石首次被罢免,改革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推动,然而吕惠卿的自私本性引起了朝臣们的不满。

最后,王安石专权过甚。

王安石拥兵自重,甚至对君主的权力造成了一定的威胁。王安石在一次与神宗谈话时不断强调,皇帝不应该过问具体事务,管好大政方针就可以了。后来一旦神宗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就谎称自己生病,罢工不干;有时甚至以辞职来要挟神宗。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

他变法只是一场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国家的核心问题出在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则是因为冗官、冗兵和偷税漏税,但王安石的改革并不是针对这些核心问题,反而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主,不能解决财困。军事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非针对到宋朝的军事死穴——强干弱枝、重文轻武政策。

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没有适应的土壤。

例如青苗法,如果贫困农户愿意自愿向政府借贷资金,这还可以说得通。但实际上,地方官员强迫每五家农户彼此担保,然后按照每家的规定数额分配资金,这被称为“散青苗”。地方官员为了确保秋天后能够全部收回本金和利息,会将资金分配给中上等家庭而非贫困家庭,因为他们相信贫困家庭无法偿还贷款。此外,在青苗法中征收的利息高达二分之一,即20%,这已经是普通平民无法承担的负担了。新法主要为了“敛财”,实际上减轻了商人、地主和农民的负担,而将他们的利益转移给了国家财政。这几乎将整个社会视为一个“取财”的对象。因此,在新法实施期间,它损害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导致了新法的社会基础的崩溃。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因为生产的发展,而是通过赋予婚姻和其他救济措施来增加收入。最后,新法没有取得进展,使得君臣之间出现了矛盾,王安石在朝廷中受到了众叛亲离,最终他被迫退休。同时,由于神宗的突然去世,也导致了新法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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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_呦 2
    2023-06-02 11:03

    一群装睡的人,光叫是叫不醒的,必须靠刀剑才行,三冗问题,来个靖康之变,一下就解决了

    肿足骑士 回复:
    并没有解决,南宋那群人一边骂王安石,一边苟且安逸。
  • 2023-06-10 00:11

    有利有弊吧!但总体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