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汉家杂王霸,十分商鞅半分周:浅谈汉画像中的汉代法制图像

维京晋州梦 2023-11-27 11:42:56
引言

汉代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国家的确立时期,政治法律制度逐步完善。《九章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编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不同社会秩序与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构成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风貌。

与此同时,汉画像石的不断发现也使人们对于汉代社会风貌、审美思想与社会意识的了解不断深化。汉画像石作为汉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庞大,内容丰富,集中反映了汉代历史社会的方方面面。

汉画像中对汉代法律生活的描绘亦颇为丰富而精妙。在汉代40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汉代的法律制度借图像而得以表现,汉画像中的法制图像又发挥了社会法制观念的传导作用,两者相互影响融合。

一、法律行随手,诗书坐满箱:汉代法制图像溯源

“图腾制度以动植物关系为喻体,蕴涵着人类社会关系内容的隐喻”。“廌”或“灋”,在我国古代神话体系中是一类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独角兽形象,又被称为“獬豸”,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图像上的标志性表现,其图像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发生多次变化,着重体现出该历史时期社会稳定程度与法制理念的演变。

在秦代以前,獬豸均表现为独角羊的形象。后来随着社会现实发生深刻变化,法律文化不断积淀,獬豸作为司法制度的观念性载体,其造型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秦汉时期,法律的强制力来自君主的权力,法律是维护与巩固皇权统治、维护礼制的社会控制手段,反映了君主与贵族阶级的意志。

中国古代独角兽器均属汉代及汉代以后,且作为镇墓兽之用。不同于汉画像中刻画的那般流畅丰满,其造型更为简洁质朴,头顶的独角体现的更为鲜明。这些独角兽具有共同的特点,头角低沉前顶,四肢蓄力,凶猛而富有力量。汉代的獬豸造型处于早期阶段,其内涵更具有威慑之感,而缺乏“祥瑞”之意。

至东汉时期,獬豸这一观念中的猛兽,其形象不再是单独仿照某种具体的动物,而是具有独角、凶猛、孔武有力等特征,其造型随着东汉时期法律的时代特征而变得更为凶猛,展现出法律中刚性的一面。

西汉时期,“天人感应”论与谶纬之学大盛,西域神异思想不断传入,赋予獬豸神判观念以神秘的色彩,使这一理念逐渐成型;统治者将神明授意与法律执行之间建立关联,将自己的审判行为修饰为“天罚”,为其施刑权力正名;东汉时期,獬豸这一早期神话信仰逐渐呈现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之中。

獬豸这一极具特殊性的职能神,其形制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产生了丰富的变化,与不同时期法制思想相联系,体现出不同时期的时代特质。獬豸神判观念的不断成熟,被汉代统治者作为统治工具加以利用,终在东汉时期直接干涉具体的司法实践,并投射在汉画像石的表达中,成为汉画像法制图像的源流之所。

二、我家读书自我翁,耻言法律羞丘戎:汉画像中的司法内容

中国古代的刑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被喻为“绣像的汉代史”的汉画像石中,对于汉代刑罚的种类、制度与发展有着形象的记载,并充分体现了刑罚思想、观念对刑罚制度的影响。汉画像表现了大量的汉代刑事及刑罚内容,与汉刑徒砖、汉简等文字资料记载一致;着重表现了笞刑、案件刑侦的场景与汉末肉刑复辟的社会影响。

汉画像中所呈现的刑罚类型与汉代刑徒砖上所铭刻的文字高度吻合。汉刑徒砖通过文字记载的方式,集中体现了汉代中后期刑事立法与执行的体系化特征,是我国古代法制思想史的重要研究对象;与汉刑徒砖所载内容相同,汉画像石则通过图像的形式,更为直观的表现出汉代刑事审判的场景与刑罚,并从侧面表明了汉代法制理念所具有的普泛性特征。

汉画像中存在大量老人形象,老人持有的“鸠杖”代表了其尊贵的政治地位。汉代画像中对于汉代养老制度内容的呈现,是先秦至汉代孝观念发展的结晶,与汉代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联系密切。

汉代养老制度作为控制和引导社会伦理纲常的一种有效手段,属于汉代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与汉代“以孝治国”的政策密不可分。汉代统治者主导的社会控制,在地方尤其是巴蜀地区形成丰富实践,以其中养老制度为显现,着重体现在四川汉画像石中。

汉画像中有很多体现汉代官吏行政制式的作品,通常见于“门下功曹”、“车马出行”、“拜谒图”等主题画像中。汉代官职功曹为郡县官员幕僚,通过汉代“察举制”进行选拔,并作为该制度的标志性象征出现在汉画像石中。

举孝廉的官员选拔政策于汉初兴盛,为朝廷输送了大量人才;于东汉变质,诱发了许多社会弊病。“孝义”道德转化成一种经济与政治之间博弈的价码,原本公平的官员选拔制度开始为现实中的政治利益服务;“法”与“孝”二者之间发生了剧烈的矛盾,极大地削弱了以孝选官的司法理性,使得汉代法制的基底失去自身独立性与公正性。

三、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汉代以孝治天下,除了借助礼仪道德进行教化,还推行“孝入律”,以法律的手段调整家庭伦理关系,惩戒不孝之罪。汉代统治者化孝为忠,不断强化忠孝之间的联系,使两者株连,用以维护父权,构建“家天下”的政理伦理。汉代推行孝道具有功利性的目的,其本质是为巩固与维护王权。

汉代统治者将父子伦理纳入君臣之道,指明了天下臣民对于君王有着敬奉的义务与责任,臣子侍奉君主,如同孩子侍奉长辈,不容许有丝毫的不敬与违逆;同时,家庭之中的亲属关系也应当遵循君臣之道,强化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不可僭越失礼。

两汉时期所完成的社会转型,使得中国不仅找到并确立了适合大一统局面的政治统治形式与伦理精神形态,完成了原有民族伦理精神的封建化,而且确立了伦理政治的统治模式。汉代时期对于忠孝关系的调整,组建了具有家庭宗法色彩的政治伦理,是其政治治理方式的拟宗法化变革,实现了汉代“人人同时有君有臣”的政治愿景。

在包含人物形象的汉画像中,对于身份等级差异的刻画十分显著,尤其体现在凡人对神灵、官吏集团内下级与上级的拜谒图像中,突出体现了等级秩序对社会意识的塑造;汉代统治者以政令的强制力推动礼制下行,对生产祭祀、儒学普及施加影响,从而推进“礼法合治”的进程。

在此类《拜谒图》中,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着重体现主要人物(受谒者)的正面形象,且往往形制较大,居于中心及显著位置,彰显其显赫身份,其他从者(拜谒者)身形矮小,从而形成鲜明的对比;二是着重刻画拜谒者的动作及肢体语言,如颔首、跪地拜匐,躬身站立等,用以展现其谦恭、尊敬、服从的心理状态。

在汉画像中,汉代的礼法合治理念得以充分表达,汉画像中的礼仪建筑数量繁多,种类丰富,对于不同建筑的制式、功能、规格都有具体而清晰的展现,表明汉代礼仪建筑是根据严格的规制进行设置,礼法制度由此得以充分体现。

结语

文化是制度之母。汉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宣扬忠孝理念,移孝作忠,使其服务于政治伦理的构筑,进而不断强化社会秩序;推动礼制下行,实现“礼法合治”。汉代法制在汉画像上的丰富投射,其背后的文化渊源则是汉代不同时期的政治局势与社会现实。

汉代法制对于维持两汉近四百余年的稳固统治有着重要作用,汉代法制图像的大量出现表明其发展趋于规范化、系统化、有序化,最终形成了以礼仪为表征,以法律为兜底的传统法律文化,组建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质。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范晔.《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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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