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0日,被告人董某平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在x市x区x路某小区,使用小针刀、注射器针头、火罐等为被害人赵某进行扎针放血治疗。次日7时许,赵某发生了气胸的症状,后死亡。
二、鉴定意见
赵某符合被细长针样金属类物质刺透胸壁致双侧气胸,进而死亡。
三、辩护意见
被告人免费为被害人诊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四、证人证言
1、陈某甲证言节录,2020年4月10日14时30分许,我爱人赵某告诉我她找了一个人来家中给她针灸。我爱人介绍说这个小董之前在我们家开的家政公司干过护工。除了我爱人和我还有我的小孙女在家,我也和这个小董聊了几分钟,知道了他叫董某平,自称属龙,今年44岁。
我问他从什么地方学的针灸技术,董某平告诉我他是向一个80多岁的老中医学的。之后就到了二楼的卧室开始给我爱人针灸,董某平也让我帮忙递东西或者给我爱人翻身,中间为我爱人擦扎出的血也都是我做的。董某平从下午三点多一直给我爱人针灸到晚上7点多,中间我爱人因为扎针疼的不行也会休息一会儿。
晚上8点左右,我就骑摩托车将董某平送到了千峰北路大东流附近。回到家之后我爱人还是很疼,一直呻吟,饿了要吃饭也没有平时吃的多,要着喝了很多水。晚上我和孙子在楼下睡觉,一晚上我去看了爱人几次,每次去她都和我说话,感觉她没有怎么睡觉。
4月11日早上七点,我爱人将我喊醒,说是她自己喘不上气,她联系了她的朋友,让我帮忙去拿药,我听到她向朋友要了是治疗哮喘的药,我拿回5颗药,我爱人吃了一颗,等了5分钟,药没有见效,我爱人还是喘的厉害,感觉她呼吸很困难。
之后我就联系我儿子,我儿子来了之后就打了120,120将我爱人拉到了x大x院急诊。在医院的时候我爱人感觉越来越烦躁、难受,在准备去拍片检查的时候我爱人就病的厉害了,在重症监护室救治,没有恢复意识。
急诊的医生了解情况后,说有可能是昨天针灸时扎针损伤到了肺部,引起了气胸。我爱人得过脑梗,现在记忆力不好,记不得写字、算账,我爱人说董某平扎针就可以给她治好这记忆力不好的病。董某平说他的一套针灸扎完我爱人记忆力不好的情况就解决了。
我爱人赵某住到重症监护室之后,一直处于昏迷的状态,没有反应。重症监护室的医生说我爱人因为缺氧导致了脑死亡,就算抢救过来也很大可能是脑死亡,一直抢救到2020年4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医生通知我爱人已经抢救无效死亡了。
2、王某证言节录,我是x医科大学x医院急诊科医生。2020年4月11日10时许,我可接到120送来病人赵某,来时病人气紧非常明显、端坐位、神态模糊、烦躁不安,我科工作人员对该患者进行抢救治疗。抢救过程中,见到病人背部、腿部等全身多处黑青。
胸科医生常某建议做胸部CT确诊。经家属同意,带抢救设备去往CT室途中,病人赵某出现心脏呼吸骤停,立即给予抢救治疗,并由胸科医生给予胸腔穿刺,可见气体抽出,给予胸腔闭式引流,可见气泡溢出,考虑气胸。后继续抢救治疗后复苏成功、心跳恢复,继续对症治疗,下午转入ICU住院。
3、于某证言节录,我是x医科大学x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生。2020年4月11日,赵某,女,16时许由我院急诊科转入我科。入科时,意识不清,深度昏迷;正在器官插管,机控呼吸,血压低,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目前诊断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呼吸衰竭;双侧气胸;肺部感染;肾功能不全;电解质紊乱;该患者依靠仪器维持生命体征。
五、被告人供述
小针刀是我很久之前在双塔东街的医疗器材店买的,去赵某家的时候,我就带了两枚小针刀。小针刀总长约10厘米,提手的位置约2、3厘米,针长约7、8厘米,针头的位置是属平的刀刃样子。这种“排淤”方法是我自己看中医书籍学的,主要治疗疼痛、经络不通。赵某是脑梗引起的记忆力差、腿部没劲。
我告诉她扎一次就用不着扎二次,2015年,我给两名脑梗患者扎腿部,治疗过腿部无力的后遗症,治疗效果很好。我看过一套四本的关于中医的书籍《本草纲目》,我觉得我学的很好。我在做护工的时候也听一些中医说过一些关于针灸、穴位的知识,在理疗馆也接触过类似的手法。
根据我学的、听的这些知识、方法,我认为赵某记忆力差和腿无力的病症按照我的方法扎就可以治好。我小学四年级肄业,没有在接受过其他教育,我爱自己看书。没有接受过关于针灸、穴位的正规培训、教育。
六、庭审意见
被告人董某平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董某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七、法院判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判决,犯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董某平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十万元。
【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