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说,农民缴公粮和工人上班一样对国家做贡献,工人年龄大了有退休工资,农民也该有。他的评论有一个错别字,把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写成了“公资”。这两个错别字,无意中充分的说明了职工有退休工资,农民没有退休工资的根本原因。
另外一位网友就回答了他的问题,他说,因为工人做工拿的是“工资”,而不是“公资”。而农民缴的是“公粮”,而不是“工粮”。我觉他对于工人和农民的区别总结的非常好,说出了工人和农民的劳动收入的本质区别。
工人的工资是自己工作的劳动报酬收入,是职工工作劳动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而不是国家给的“公资”。所谓“工资”两个字的字面意思解释应该是:“工”就是工作 ,“资”就是资金 。把两个字合起来的解释应该是: “工作应该得到的资金”,这些钱是属于职工私人所有的,不是国家给的,是工作的企业单位欠职工的,当然应该返回给职工作为退休以后的“工资”。而“公资”是属于国家的,属于全国人民公共共同所有的资金 。所以不但农民没有“公资”,全国退休职工任何人也没有“公资”。
而农民向国家上缴的是“公粮”。公粮两个字,从字面上的理解就是:“公”代表国家。“粮”是代表粮食。合起来的理解就应该是“国家的粮食”。农民把属于国家的粮食上缴还给国家,怎么可能要求国家给属于农民自己的“工资”呢?
自古以来 ,皇粮国税都是属于民众和公民必须国家强制无偿上缴国家的。所谓强制无偿上缴的意思就是:“你必须上缴,如果不缴抗税或者偷税漏税,就可能犯罪坐牢。而缴了税也没有任何回报”。没有任何人能够因为自己把属于国家的皇粮国税上缴给了国家,而要求国家给“工资”的。
现在全国工商业企业和职工,向国家上缴的税收是属于“公税”、和农民向国家上缴的“公粮”的性质一样,都是属于依法必须向国家上缴“公粮,公税”。任何经济组织,任何人群,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向国家上缴了属于国家的税收,而向国家要属于自己的“工资”的。
在中国,“公”的意思是代表国家,是代表全国人民。把属于国家和全国人民所有的“公税”上缴。还给国家的工商业企业,职工,以及演员,作家等向国家上缴的“国税”的性质。与农民向国家上缴的“公粮. 农业税”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上缴欠国家的债,欠全国人民的债,都是不缴偷税漏税犯罪,而上缴了也没有任何资格要国家给“工资”回报的。
综上所述,不仅是农民上缴了公粮没有资格向国家要回报的退休“工资”。就是全国任何经济组织,任何群体,任何个人。哪怕他向国家缴税超过一亿元,也没有资格以自己还了欠国家,欠全国人民的“债”,来作为理由和依据,而向国家要属于自己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