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骗取出口退税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上海#
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有7家公司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追缴税款的行政处理,或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7家公司的违法信息如下:
1.上海尧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9201.3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201.36万元的行政处理。
2.上海彤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354.44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5354.44万元的行政处理。
3.卉某进出口(上海)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360.1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360.12万元的行政处理。
4.上海焱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355.9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355.92万元的行政处理。
5.上海合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65.14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65.14万元的行政处理。
6.上海韵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9.25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09.25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 0 万元)。
7.上海荣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2.9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52.99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 0万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的,不仅会被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0万元以上,而对于骗取税款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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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不是深圳那边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