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古代男女同姓,为何不能结婚?

一更历史 2021-03-20 18:56:09

6年前,有部名为《请回答1988》的韩国电视剧,让无数同学勾起童年回忆。时至今日,《请回答1988》中的一些细节,还是会引发大家深思。

譬如,这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成德善,有个姐姐成宝拉。成宝拉和一个叫做成善宇的邻家弟弟产生情愫,继而结婚生子。

可成宝拉和成善宇刚刚向家长公布恋情时,均遭到反对。善宇妈妈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二人同属一个姓,不可以结婚!”

电视剧毕竟是影视作品,成宝拉和善宇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而,透过《请回答1988》中的这个桥段,便能得出一个问题,作为韩国文化起源地的中国,是否也有这样的习俗呢?

答案是肯定的!中韩两国都有着“同姓不成婚”的硬性规定。中国古代典籍《左传》有这么一段话:“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意思是说,春秋时期,同姓男女不能结婚,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战国末期。

再将时间往前回看,“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规定,大概率来源于原始社会(除母系氏族社会)。为了抢夺食物和地盘,每个部落经常会发生大规模争斗。胜利的一方,可以侵占败者的土地、粮食,包括部落中的女性。

女人在当时不仅是战利品,更是奴婢、生儿育女的工具。由于女性生理结构与男性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导致原始社会后期,女性往往属于“陪衬品”。既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也不能扛着武器上战场。

说得难听点,那时候的女性,与牛、羊、马等牲畜地位相当。到了封建时期,女性地位更是跌落到了最低点。

然而,每个部落内部有时也会因为争抢女人而大打出手。因为抢夺女人而大打出手,必将导致自身元气大伤,继而削弱部落的整体力量。所以原始社会中,头领就禁止本族男性以武力抢夺女人。

慢慢到了西周与春秋时期,演化成禁止同姓同宗结婚的习俗。有史可考,不仅《左传》曾记载过“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礼记》、《晋语》都有过类似记载。

《晋语》: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故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同姓,畏乱灾也”。

据社会科学院的专家们研究发现,至少在5000年前的原始部落社会,便诞生出同姓不婚的规定。直至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同宗同族的男女,绝对不能通婚。即便是各个诸侯国的王君,也不能破了先例。

说到这里,问题也随之而来,古人为何要刻意强调“同姓不娶”呢?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规定,主要是因为古代人口基本很少流通,相同姓氏的人们通常生活在一片区域。

夏朝时期,黄河中部流域被大禹占据,这个部落:“故而以姒为姓,以有夏为氏;而当时的四岳分居各处,命为候伯,故而赐姓曰姜、赐氏曰吕。”

西周时出现了君王集权制,周武王姬发大肆分封叔伯兄弟与有功之臣,普通平民跟随王侯贵族迁徙到了各个地方。

即使是这样,当时的人们还是会严格遵守同姓不通婚的习俗。主要就是因为古代运输条件不发达,一个聚集地的常住居民,大部分都是出自同一个家族。倘若同姓同族的人结婚,势必会影响血缘和基因,强行生下后代也难以存活,无法开枝散叶。

到了战国初年,诸如郑国、晋国这些老牌诸侯国,都规定不准同姓结婚。周王室的子女,更不能与晋国、吴国、卫国、鲁国这些国家的人结婚,只能迎娶齐国、楚国、宋国、燕国等异姓诸侯国的女子。

另外还有一点,根据清代文史大家顾炎武的探究,他认为:“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同姓之人结婚,会因为大家都是同宗同族,关系亲密导致固步自封,整个大家族会丧失进取之心,慢慢地就会被其他势力蚕食。

异性通婚,则能与各个势力打好关系,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才能实现共赢;顾炎武先生的这个看法非常准确。

除了这些,古人还罗列了一套“五行相生,故同姓不婚”的迷信学说。

诸如《周易》、《说卦传》这些命理书籍都有这样的论调:“五帝之首乃伏羲氏,伏羲以木德继天而王天下,故而伏羲姓风。接替伏羲的是尝百草的神农氏,神农属于火德,又称之为炎帝,神农之后是黄帝、少昊、颛顼。”

因此古人觉得,五帝之说与五行相生相克产生联系。所谓五行相克,便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同姓结婚会导致家族内五行阴阳颠倒,不符合相生相克之法,有违天理,更失了祖宗礼节。

当然,这只是迷信学说,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介绍完了古人为何规定同姓同宗不结婚,再来和同学们聊聊,到了什么时候,同姓之人可以结婚呢?

战国末年,秦国一统天下,秦始皇建立帝制。随着时代发展,从周朝遗存的小诸侯国,在多年战乱中早已不复存在。华夏之外的北方地区,又有不少胡人迁徙至南方生活。

秦汉时期,因为生产发展需要,包括北方部族南下,还有各个诸侯国被吞并,血统不同的人也有了相同的姓氏。

举个例子,秦始皇嬴政,可以称之为赵政,秦国皇族是以赢为姓,以赵为氏。按理来说,秦国宗室与赵国宗室是不能通婚,秦始皇嬴政的父亲嬴子楚娶了赵国女性赵姬,便是失了礼数。

可战国末年,各种姓氏早已混为一谈,不作具体区别。《史记》记载秦始皇姓赵氏,汉高祖刘邦姓刘氏。

从血缘关系来看,秦始皇应该姓嬴。由此可见,到了西汉初年,老祖宗们开始用“氏”来作为“姓”。既然连姓氏都能颠倒使用,那同姓不婚的规定便早被抛之脑后了。

另外,封建时期等级森严,不同身份的男女无法结婚,如何区分等级制度?便是通过姓氏划分每个人的出身阶层。

同学们应该清楚,西周姬姓王氏便是正统,西北边陲的嬴姓赵氏(秦国)包括芈姓熊氏(楚国)都是低人一等。姬姓王氏不屑一顾,就不可能与这两个国家的人通婚。

因此,古代不同身份阶层的人不能够结婚,而姓氏则是判断各个阶层的重要标志。秦汉时期人口锐减,又因为生产和各方面需要,自然就打破了这一桎梏。

时至今日,我国《婚姻法》早已明确规定,同姓男女可以结婚,而某些地方还是有同姓不婚的习俗,这也属于老封建、老传统。

只要两个同姓的男女,不属一个家族,出了五服,自然就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现在社会强调婚姻自由,更不提倡父母包办,适龄男女只要有感情、双方基因正常,那就没必要顾忌这些条条框框。

很多时候路是自己走的,日子也是自己过过的,父母的建议不可不听,但也不用全盘采纳。只有去芜存菁,中华民族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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