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宁德#
202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宁德市有11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1家公司中,有6家是茶业(叶)公司,4家农业(发展)公司,1家建材实业公司。虚开的金额最低的为70万多元(税额9万多元),虚开金额最高的则达1亿多元(税额1500多万元),例如:福建森某茶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90份,金额11711.17万元,税额1549.07万元;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3998份,票面额累计12025.88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金额4.36万元,税额0.2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上述茶业(叶)公司、农业(发展)公司不仅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为自己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那么,这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什么类型的发票呢?
是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属于可以抵扣的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那么,既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为自己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否数罪并罚呢?虚开税额如何确定?
首先,对于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并不会数罪并罚,构成犯罪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处罚。例如:
1.1.案例一: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审理法院: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纪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伙同他人在无实际商品交易活动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人民币6178681.23元,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抵扣人民币569410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决如下:被告人纪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以同一购销业务名义,既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销项的,以其中较大的数额计算。”
上述茶业(叶)公司、农业(发展)公司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目的是抵扣其对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额,应属于同一购销业务,以其中较大的数额计算。例如:
上述福建森某茶业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是税额1549.07万元,为自己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税额是1082.32万元(12025.88万元×9%)。因此,其虚开税额为1549.07万元。
对于虚开税额50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没有减轻处罚情节,最低也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而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数额较大),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以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2.1.案例二:孙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审理法院: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
2.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单位福建瓯A铸业有限公司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达人民币799148.6元,数额较大,被告人孙某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系自首,已补缴全部税款,自愿认罪认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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