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世纪七十年代,英国乡绅阶级是如何参与以贵族为中心的关系网

探史纪闻天下白 2023-09-28 2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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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探史纪闻

编辑|探史纪闻

«——【·前言·】——»

如格鲁比的费勒勋爵(LordFerrersGroby)威廉·费勒(WilliamFerrers)在1422年到1445年之间一直是莱斯特郡每一届治安委员会的成员。

但在1457年之后,费勒家族逐渐衰落,主要原因就是家族女继承人的寿命过长,导致后代的男性继承人无法完整地继承土地与财产,故使其家族无法在地方上发挥影响力。

由此推论,贵族对乡绅的影响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在一些郡,会有一个或几个贵族世家引领地方事务,乡绅仅处于次要或服从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乡绅所参与的人际关系网,多以贵族为中心。而在某些郡,如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与德郡,是在地方乡绅的主导下运行的。

这种情况下,乡绅或是在本阶层中寻求合作关系,形成以乡绅为主的政治团体,来维护自身利益或地方集体利益;或是在别的郡寻求贵族庇护。

此外,在乡绅与贵族的关系中,不仅乡绅需要贵族的庇护,贵族也需要乡绅的支持与拥护,二者之间的建交是互相选择、互相认同的结果。

乡绅在选择庇护人时,大致有三个标准。

首先贵族不仅要在地方上拥有权威,在中央也要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才有能力为乡绅提供充分的保护。

其次是存在共同的利益,即贵族能在繁杂的利益纠纷中与乡绅站在同一战线上,坚决维护乡绅的财富与地位。最后是能为乡绅提供更加广阔的社交环境,很多乡绅的人际关系都是在贵族的牵线搭桥下建立的。

反过来,贵族在选择自己的附庸时,主要考虑的是乡绅的个人能力,即是否拥有法律知识、是否英勇善战、是否拥有管理天赋以及是否忠诚等。

«——【·附庸·】——»

因此,在15世纪,乡绅与贵族的关系模式可以描述为既依赖又对抗的矛盾体。

尤其在政治生活上,乡绅既离不开贵族的庇护,又在努力摆脱贵族的压制与挑战。而贵族既需要拉拢乡绅来巩固地位,但也害怕其力量的越发强大会损害自身利益。

都铎王朝建立后,乡绅在地方上更为独立,因而对贵族的依赖性也逐渐降低。但是,乡绅与贵族之间的这种关系模式仍然延续到16,17世纪。中央统治地方的两大武器:

一是法律与行政体系;

二是封建领主权威。

国王通过法律、法庭、任命地方官职来发挥其官方性影响,通过所建立的王室关系网来发挥其私人影响。

但无论是官方的还是私人的,这两种性质的关系都构成了国王统治地方的基础。然而,如果没有地方乡绅的支持与配合,国王的统治权力很难在地方上顺利运行。

如地方上的郡守要负责郡的农业税收,没收官负责国王的封建税收,毛织品检验官负责向布料产品征税,各个港口的海关官员与主管负责征收关税和补助金。

此外,一些议会税和地产税也需要在地方上阶段性地设置征收官。

仅从税收一事来看,中央就根本离不开地方乡绅的合作。

更为重要的是,乡绅作为地方的主要行政官员,还要负责执行来自中央各部门以及国王的一系列命令,并把这些命令公布于地方上的每个角落,进而完成其所要求的各项任务。

因此,在15世纪时,国王越来越重视与乡绅之间关系的建立,其采用的方式往往是任命官职,包括地方上的,中央的和国王领地上的官职),赐予土地、爵位与头衔等。

而对乡绅来说,任职于王室或服务于国王,是乡绅与中央建立亲密关系的最有效的途径;其次,出席议会、提交请愿、军事服役等也是体现乡绅与中央关系的重要行为。

都铎王朝之前,国王对地方的统治一般是间接性的,因此与乡绅的关系大多也是间接性的。

国王由于精力和权力有限,对地方事务并不事必躬亲,而是从中央派遣代理人或是在地方培植代理人为其统治。

此时,对于贵族和乡绅来讲,国王仍拥有最高领主权及最强的号召力,因此间接统治执行起来比较容易。

此外,国王对地方事务的干涉也是有选择性的,王室领地所在地的事务是其关注的重点,而其他地区不是由贵族主导,就是在乡绅的集体合作下维持运行。

但是,15世纪中后期的政治危机打破了乡绅与贵族为防止国王过度干涉地方事务在14世纪就结成的地方性联盟。

在这次危机中,乡绅对自身权力的认知明显提高,对贵族的依赖性逐渐降低;贵族的力量也随之衰弱;国王也意识到了加强中央集权、重塑统治基础的迫切性。

«——【·王朝建立·】——»

因此,都铎王朝建立后,国王大力削弱贵族势力,加强对地方事务的直接干涉,更多地建立了与乡绅之间的直接性联系,其主要表现为:

国王保护乡绅在地方上的财产安全,乡绅为国王提供军事力量与政治基础。

这样就促使地方权力更多地转移到了国王和乡绅手中,而贵族作为中央与地方、国王与乡绅之间联系纽带的身份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15世纪晚期,一些上层乡绅成功代替了贵族成为地方的首要统治者,如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的西蒙·蒙特福德。

中部地区的亨利·威洛比,肯特郡(Kentshire)的约翰·斯科特爵士(SirJohnScott)。

西北地区的威廉·帕尔爵士(SirWilliamParr),他们既是为王室服务的官员,又是地方显贵,成为中央联系地方的重要纽带。

其次,从乡绅的角度讲,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乡绅与中央建立关系的方式也是不同的,一部分乡绅几乎把所有的精力付诸家族地产,或专心于在技术与商业领域赚取财富。

他们并不关心发生在中央的一切事务,除非这些事务触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而另一部分乡绅,他们不仅热衷于地方的行政管理,也积极投身于中央的各种事务,他们关注国家时势,甚至在某些方面对国家局势有所影响。

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乡绅与中央建立联系、进行合作的方式必然也有所不同。前者一般通过在地方和中央任职的官员、贵族等中介与中央进行间接性合作。

后者通过自己担任地方官职、在中央任职、出席议会、递交请愿、军事服役等方式直接与中央进行合作。

此外,中下层乡绅一般是通过间接性方式与中央进行沟通,而上层乡绅由于在财富与能力方面占有更多优势,其与中央建立的联系则大多是直接性的。

乡绅与中央虽然大部分时间处于和平相处的状态,但是乡绅并非总是言听计从,其或者因为自身利益与中央对抗,或者跟随某一政治联盟反对中央,与中央形成既合作又对抗的关系。

以柴郡和兰开郡的乡绅为例,柴郡、兰开郡与王室有着特殊的关系,柴郡是王室的切斯特伯爵领所在地,兰开郡是兰开斯特公爵领所在地,导致当地乡绅对中央政局较为敏感,也容易受其影响。

1399年中央政局的变动在柴郡和兰开郡产生了不同的反响。理查德二世在位期间(1377-1399年),柴郡的乡绅受到国王的重视和青睐,并因此享受着其他郡没有的特权。

亨利四世即位后,柴郡失去了王室的宠爱,并且与中央的矛盾不断深化,1400年的柴郡起义以及1403年的拍西叛乱就是矛盾深化的结果。

在柴郡起义中,很多发起者和参与者,都是追随理查德二世的乡绅,其中包括约翰·多恩,约翰·利,罗伯特·达文波特(RobertDavenport)等家族。

1403年的拍西叛乱,使柴郡的大部分乡绅都深陷其中,如理查德·维纳布尔斯爵士,理查德·弗农爵士,罗伯特·利爵士(SirRobertLegh),约翰·梅西爵士(SirJohnMascy)。

彼得·达顿爵士(SirPeterDutton),托马斯·格罗夫纳爵士(SirThomasGrosvenor)以及许多柴郡其他有名望的乡绅都参与了此次叛乱。

直到亨利五世即位,柴郡的乡绅与中央的紧张关系才逐渐缓和,并且一直效忠于亨利六世。

与柴郡不同的是,兰开郡做为亨利四世争夺王位的功臣,受到王室的重视并得到众多奖赏。

«——【·结论·】——»

1400年,在兰开郡的38个乡绅中,就有21个受雇于国王。

这些乡绅通过为国王作战,如镇压1400年起义、欧文·格兰道尔叛乱、王白西叛乱等,或是通过征集和带领部队出征威尔士、爱尔兰和法国来表达他们对中央和王室的忠诚。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像柴郡和兰开郡那样,对王朝政治如此敏感。

对于大部分的乡绅来说,中央政局的变动以及政策的改变,虽对他们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决定性的。

尤其是那些政治立场不明确、不坚定的乡绅,他们的政治生活不会随着中央的改变而发生质的变化。

1461年约克王朝建立后,以前为兰开斯特王朝效力的乡绅仍然担任各种职务,如托马斯·艾丁顿以前是亨利六世的随从。

但在约克派当政后,其又成为爱德华四世的骑士,并且在1462年,从国王爱德华手中获得了一个地处沃里克郡的庄园,这一庄园是国王从威尔特伯爵(earlofWiltshire)那里没收上来的。

乡绅政治立场的不明确性或不坚定性也是其政治灵活性的一个表现,政治灵活性也可称为政治可逆转性。

15世纪,除了某些比较激进的、政治立场分明的乡绅外,大部分乡绅的政治倾向都是比较灵活的,因此也容易与中央保持一种稳定持续的合作状态。

在乡绅与中央的双重关系中,乡绅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根本利益有关的社会关系网决定了其对中央的根本态度。

纵观15世纪,乡绅与中央之间虽有对抗,但仍以合作为主流,尤其在政局稳定时期。

正如摩根所描述的“国王的行政管理是通力合作进行的。

每个郡的郡长和较新的治安推事(即治安法官)借贵族和当地绅士之助很好的行使职能,而贵族与绅士的利益反过来又牢固地与王国财富和庇护的最大的唯一源泉国王联系在一起”。

«——【·参考资料·】——»

帕伯利:《都铎时期约克的行会》,载于克拉克主编:((1500至1700年英国城15市的危机和秩序》,剑桥,1972年,第98页。格罗斯:《商人公会))(G.15Gross,151'he15(Tild15Merchant),第1卷,牛津,1927年,第5-6页。布里德伯利:《中世纪晚期英国的地方城市(A.15R.1515Bridbury,151515EnglishProvincial15Towns15in15the15Later15Middle15Ages),载((经济史评论》,第34卷第1期1981年利普逊:((英国经济史》(E.1515Lipson,1515"I'he15Economic15History15of15England),

第1卷,伦敦,1929年,第4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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