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称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到底是怎么回事

箪瓢斋 2020-05-05 18:45:01

提起王安石,有些人会想起列宁对他的一句评价:“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由于有了这句评价,王安石在现代史学中的地位被提高了不少,似乎他是一个受到革命导师肯定的人,是个先进人物,应该被后世赞扬。

然而,列宁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到底是如何说的,很多人却是不知道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事情的真相。

列宁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这句话出自于列宁在1906年所写的《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一文的一条注释。

列宁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当时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正就修改土地纲领一事展开激烈的辩论。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一批人反对没收地主的土地,反对实行土地国有化,而以列宁为代表的另一批人则与之相反,赞成没收地主的土地,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化。双方都各自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争辩得很激烈。列宁的这篇文章便是就这个问题而发的。

列宁在演讲

在这篇文章中,列宁写道:“农民中现在极其广泛地流行着土地全民所有制的思想,这是丝毫不容置疑的。而且,尽管农民愚昧无知,尽管他们的愿望含有许多反动空想成分,但整个来说,这种思想带有革命民主主义的性质,这也同样是没有疑问的。”

在这段话的下面,有列宁自己写的一条注释:“普列汉诺夫同志在《日志》第五期中警告俄国不要重蹈王安石的覆辙(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实行土地国有未成),并力图证明,农民的土地国有思想,按其根源来说是反动的。这种论据的牵强是一目了然的。真所谓quiprouv etrop, neprouv erien(谁过多地证明,谁就什么也没有证明)。如果二十世纪的俄国可以同十一世纪的中国相比较的话,那么我们同普列汉诺夫大概既不必谈农民运动的革命民主主义性质,也不必谈俄国的资本主义了……”

看到这里,我们就应该清楚了,列宁所说的“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后面还有一句话:“实行土地国有未成”。这就是说,无论普列汉诺夫也好,列宁也好,他们都认为王安石当年是要搞土地国有的。

普列汉诺夫

然而,这是个误解。我们更清楚的一件事是:王安石的变法根本就没有任何要搞土地国有的企图。王安石当年搞的青苗法、均输法、募役法等等,完全都不包涵任何土地国有的意思。实际上,王安石和土地国有完全不挨边。

只有往前上溯一千年,王莽改制的时候,那才是真正想要搞土地国有呢,而且也确实“未成”,遭到了失败。

我们不知道列宁和普列汉诺夫是否把王安石和王莽给弄混了,但是按照中国出版的《列宁全集》的注释,普列汉诺夫之所以称王安石要搞土地国有,是因为他看了法国学者埃·雷克吕的地理学著作,所以才会这样引用的。而埃·雷克吕的观点又是从俄国汉学家扎哈罗夫那里搬来的。

扎哈罗夫显然是搞错了,他这一错,连带着普列汉诺夫和列宁都跟着搞错。都认为王安石是要推行土地国有的。

俄罗斯农村风景画

因此我们就可以明白:列宁之所以要称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是因为他以为王安石是要搞土地国有。但是王安石并没有搞什么土地国有,所以列宁自然就是弄误会了。

这样一来,王安石这顶“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的桂冠就有些名不符实了,因为那是列宁在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条件下说的。如果他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大概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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