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职工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使用于家人的医疗开支中。这意味着,如果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这部分资金可以被授权给其直系亲属,用于支付他们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尽管账户资金可以共享,实际购药时仍需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这是为了确保“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基本原则。
此外,根据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
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同时需要注意:
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总的来说,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用于给亲人买药,但必须通过正式的家庭共济程序,并且在购药时必须使用本人的医保卡,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