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宗柴荣的灭佛运动,始于显德二年(955)四月,他下诏说:
“近览诸州奏闻,继有缁徒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私度僧尼,日增猥杂,创修寺院,渐至繁多,乡村之中,其弊转甚。宜举旧章,以革前弊。……诸道州县镇村坊,应有敕额寺院,一切仍旧,其无敕额者,并抑停废。……自今不许私度僧尼,及亲无侍养者不许出家。无敕寺舍并须停废。”
柴荣针对当时社会上“私度僧尼,日益猥杂。”“乡村之中,其弊转甚”的现象,要求各道州府的寺院,凡是有敕建匾额的,可以仍旧保留;没有敕建匾额的,一律停废,从今以后不准再创建寺院兰若。
另外规定,如果和尚不能读经500纸、尼姑不能读经300纸,都要被勒令还俗。如果私自为他人剃度的,罚以重杖并勒令还俗,还要服役三年。
最后是严令禁止当时盛行的,信徒以斩断手脚或者是以热油烫脸等“自残式布施”的方式明志的做法。
诏旨颁布之后,废佛之风立即席卷全国,年终统计,共废除寺院30,336所,还俗的僧尼有61200人,全国寺院仅存2694所。一时之间,天下佛像几近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