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大批药店执行新规

小豆丁说健康 2025-03-04 05:54:44

3月起,大批药店实行新规,涉及执业药师审方、医保资格申请、医保记分管理、被终止医保后处罚。

山东: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药店可用指定平台审方

根据山东药监局公告,近期印发的《山东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行。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备以下4项条件: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有以下10类行为:

在“连锁七统一”规定方面,该文件也有要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管理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对所属连锁门店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可使用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指导原则》要求的平台审核处方,作为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处方审核的补充。

对于“药店检查”,文件提到,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指检查人员到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2.非现场检查指检查人员采用资料审核、远程视频、网络巡查、监测检查等方式开展的检查,包括对被检查对象提交书面材料的检查、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等开展远程检查等。

现场检查为药品经营检查的主要方式。有因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需要现场检查的,不适用非现场检查方式。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存在执法实体或程序风险的,要结合现场检查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企业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及时转为现场检查。

上海:支持连锁远程审方,补充药学服务

根据上海人大公告,近期通过的《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文件表示,本市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提供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并加强执业药师专业培训。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以通过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等方式,为所属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提供补充。

另外,鼓励执业药师入驻社区药品安全数字化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公益药学服务。

市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展处方外配,规范电子处方流转到药品零售企业并加强监管。

山东、福建等多个市县:暂停药店医保申请

今年以来,多地发布通告,将优化定点药店布局情况以及控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梳理发现,从3月1日起,山东、福建等多个市县开展暂停受理药店的定点协议申请。

药店经理人在《开药店,暂停「医保资格」了!》曾谈到,在医保基金严监管的大背景下,全国严重过剩的70万家药店必然面临一波淘汰潮,这里面有市场竞争的因素,也有政策对行业资源的调整和优化。

未来,医保资格或将越收越紧,合规程度高、专业能力突出的药店也将更受医保青睐。

黑龙江:药店负责人、执业药师,纳入医保支付“记分”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医保局公告,《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悉,该文件适用对象:一类是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和基金管理人员;另一类是药店相关人员,即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执业药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医保基金审核结算管理和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定完善相关人员服务承诺书、记分处理通知书等文书,做好记分管理、信息核查等工作,并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

在“记分”管理中,记分累积达到12分的,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分达到12分的,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在“记分修复”方面,相关人员积极改正、主动参与本机构医保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可以采取减免记分、缩减暂停或终止期限等修复措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最高减免记分6分,或者缩减暂停、终止期限6个月。

湖南:药店被终止医保资格,上传至省级信用平台

日前,湖南医保局发布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根据该文件,全省定点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包含药师的相关人员纳入“记分管理”。

需要一提的是,对于药店“单次记分为12分”的,除了对其从次月起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外,医保经办机构还要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记分与终止医保支付资格情况。

针对“责任认定”问题,医保部门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存在争议的专业问题,应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组评估鉴定,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其依法依规认定为医疗保障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实时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湖南)”网站,为各级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

另外,对发现不及时进行医保支付资格登记备案、动态维护,不及时将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执业或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定期考核不合格、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情况告知医疗保障部门的,要采取追回违规费用、扣减考核分数等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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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峰云淡

笑看峰云淡

2025-03-04 07:17

药店真该管管了

小豆丁说健康

小豆丁说健康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