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行业“关店潮”背景下,一地率先出台专门文件,方便连锁门店直接转为单体药房,并且延续医保协议、保障门店正常经营。
一地出台专门文件,方便连锁药店转为单体
近日,根据苏州日报消息,自下发2025年第一期《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指引》之后,江苏苏州市首家从连锁经营转为单体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出现。

据悉,这家连锁门店于2023年10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于2024年3月成为医保定点门店,一直以来经营稳健,但位于南京的总部整体经营不善面临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标准》等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无论批发或零售,都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的药品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这也意味着,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旦注销,连锁门店无法独立采购药品,将无法营业。
目前,药品经营许可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并没有连锁门店变更为单体药店的相关表述,也无办件流程及材料清单等可参考。一般来讲,药店只能注销连锁证新办单体证,新办后需正常经营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医保定点,同时需要遵循医保的其他规定,对其经营影响较大。
该连锁门店负责人向吴江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江区医保局等部门多方求助,希望能延续原医保协议。面对企业痛点难题,吴江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主动对接市数据局、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吴江区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寻找对策。
于是,市数据局在最近下发了2025年第一期《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指引》,明确了连锁门店脱离连锁总部,变更为单体药店的办理条件及相关要求,使药店可以延续原医保定点协议,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
梳理发现,不单是苏州市,安徽省泾县于今年1月也发布了《药品零售(单体药店)许可办理服务指南》,其中就包含了对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许可的变更、补发、注销。在“注销”方面,单体药店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连锁转单体,发挥“自主性”“灵活性”优势
可以看到,上述“连锁门店转单体”优化政策,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保留医保资质,帮助经营者解决连锁总部倒闭后门店的生存问题。
随着今年药店关店潮加剧(有传言预计减少20万家),其他地方可能效仿此类政策,尤其针对因连锁总部经营不善或偏向单体“自由”的连锁门店,不过想要大规模推广该政策,还需考虑地方监管的灵活性和当地医保监管情况,因为相对而言,连锁门店监管程度更高。
对于经营者而言,连锁门店转为单体药房去经营,有优势也有劣势。
简要来讲,好处就是“船小好掉头”,门店经营的自主性、灵活性大大提升,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品类,也可以探索适合自己的药店转型业务。另外,单体药店相比连锁门店,更易建立个性化,有温度的服务,留住一批稳定的客源。
在劣势方面,医保、药监带来的合规门槛日益提升,这对单体药店这类小企业挑战较大,另外药品采购议价权和品种优势也会降低,削弱了门店的竞争力。
综合优劣势判断,药店“连锁转单体”后,需尽快在自主权与成本压力间找到平衡,通过差异化的经营优势构建核心竞争力,才能在内卷“红海”中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