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财富传承功能剖析与避坑秘籍

有关保事 2024-08-19 09:28:43

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做好资产传承规划意义非凡,而选取怎样的工具及方式来进行资产传承同样关键。当下资产传承的主要手段涵盖信托、遗嘱、股票、房产以及保险等等。不管是在继承流程中资产的安全性、公平性、专属性,还是在财富的增值与保值层面,保险都毋庸置疑地在各类资产传承工具里独占鳌头。现今,许多人配置香港保险,不单是看中其高利率回报、多元货币转换以及灵活的提领功能,同样也对财富传承的强大效能颇为关注。在形形色色的香港保险产品种类中,储蓄分红险堪称是融合上述功能的典范,原因在于它不但有着出色的财富保值增值成果,更是遗产规划、财富传承的重要手段。接下来,就让小润为大家细致剖析香港储蓄分红险在财富传承方面的各项功能长处与注意要点吧!

ONE.财富传承功能与优势

1、变更受保人 保障财富延续 香港保险独有的制度准许无限次更换受保人,这一特点为达成跨代财富传承赋予了极高的灵活性。

另外,香港保险在投保之时还支持预先指定一名受保人,如此一来,当原受保人离世之后,保单能够毫无缝隙地转至新的受保人手中,持续为家族财富的增加给予保障。

2、保单分拆 使传承更为灵活 借助保单拆分,投保人能够依照自身的财务目标与风险偏好,把原本的保单拆分为多个部分,每个部分均能够独立展开投资配置。这样的话,投保人不但能够更为灵活地挑选不同的资产类别和投资策略,而且还能够将其中的一部分或者多部分当作礼物或者遗产赠予家人,进而达成资产的多元化配置以及更合理的财富传承与继承安排。

此外,恰当的保单拆分有益于优化保险规划,增强保险的保障成效。投保人能够依据自身的需要,对保险责任予以分拆和调整,以此保证保险的覆盖范畴更宽泛,更契合个人的风险承受水平和保障要求。

3、保险金信托 使传承更具可控性 香港保险所提供的身故赔偿传承机制,拥有类似于信托的多元功能,准许保单持有人借助一种或多种途径把财富传递给下一代。

倘若投保人启用此功能,在受保人离世之后,身故赔偿不会一次性向受益人发放,而是会依照受保人生前的意愿进行分期、分额发放,进而切实规避身故赔偿被侵占或者被肆意挥霍的风险,保证财富能够依循受保人的意愿得以传承。值得提及的是,尚未发放完部分的身故赔偿还能够继续留在保险公司中累计利息,并且这种服务不会产生任何管理费用。

4、隐秘保护 资产更为安全 投保人借助香港保险所持有的海外资产,享有较高程度的隐私保护,这一特质对于家庭资产的安全性与保密性而言是一项重要优势。这种隐秘性不但有助于保护资产免遭不必要的外界关注以及潜在风险,还能够在全球资产配置里发挥关键作用,为家庭财富的保护与增值营造一个更为稳固和私密的环境。

TWO.正确安排受益人 妥善安排遗产传承

投保一份香港寿险,最终的目的是期望给挚爱亲人提供一份保障。然而在购买保单时,如果没有对受益人进行妥善的安排,例如忘记在保单申请书上填写受益人资料,或者含混地或者错误地填写受益人资料,就有可能在日后索偿时引发纠纷,以至于延长索偿的时间,使得有需要的亲人无法获得及时的保障。因此,受益人的安排在财务规划过程中是极为重要的。

1、赔偿留给保单持有人及其继承人 需填持有人姓名 倘若保单持有人打算把保单的身故赔偿留给自身或者自身的合法继承人,那么,就应当在投保申请书上填写自己的姓名。缘由在于当受保人离世时,而保单持有人仍然在世,保险公司便能够将身故赔偿直接给予尚在人世的保单持有人。要是保单持有人在受保人在世时就已经去世,那么前者的合法继承人就会成为新的保单持有人。到那时,新保单持有人应该对受益人的资料进行恰当的更改。比如说,将原本已经去世的受益人变更为自己或者其他指定的受益人。倘若新的保单持有人未恰当地变更受益人,并且受益人在受保人去世时已经不在世,保险公司会依据保单条款进行赔偿,在通常情况下,身故赔偿将会发放给当时的保单持有人。

2、不应填“遗产”、“保单持有人的遗产” 部分投保人会填写“遗产”作为保单受益人,这是不正确且模糊不清的,因为会引发到底遗产是指谁的遗产的相关争议。同样,填写“保单持有人的遗产”作为保单受益人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在受保人去世时,保单持有人的遗产是永远不会出现的。

此外,即便保单持有人与受保人同时离世,在法例上的一般原则是将较为年轻者视作较迟去世者(此一般原则不适用于夫妻)。要是保单持有人是较迟去世的,那就不会有保单持有人遗产的产生;要是保单持有人是较早去世的,其合法继承人就会成为新的保单持有人,这样同样不会有保单持有人遗产的产生。所以在这种情形下,通常会按照没有受益人来处理,也就是依据保单条款,把身故赔偿给予当时的保单持有人。而这很可能违背了原保单持有人最初的意愿,打乱了遗产分配与传承的规划。

3、赔偿留给受保人的继承人 应填“受保人的遗产” 相反,如果保单持有人想要把身故赔偿给予受保人的遗产继承人,应当在“受益人”一栏填写为受保人的遗产,这是恰当且值得建议的做法。因为当受保人去世时,受保人的遗产必然会产生。为防止在索偿时引发纠纷,以至于延长索偿的时间,投保人必须在投保时或者受保人在世时,就保单受益人做出妥善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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