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1月7日,郑州房管局部门发布公告,郑州公开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是为了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旨在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以满足更多市民的住房需求。
此次征集范围涵盖了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在征收存量商品房的过程中,对房源有一定的要求,要求是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要求项目具备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另外,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
本次郑州集中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首先,可以通过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可以迅速增加市场上的住房供应,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有助于缓解住房紧张问题。这一举措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减少商品房库存,降低市场供需失衡的风险,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其次,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可以更快地满足低收入群体、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需求。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红利。
另外,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可以优化房地产资源的配置,避免资源浪费。通过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可以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