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一位回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王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你们那边是北京的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在网上看到你们律师有代理过行政协议的案件,我有一个回迁房安置的事情能咨询一下吗?”
律师让王先生说说具体情况。
王先生讲道:“我们这里是2018年拆迁的,具体几月份记不太清了,当时选择的是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是三方签订的,有我、开发商、征收办公室,房子拆完之后我们就拿了过渡费租房住了。后来安置房建好要交付的时候,开发商反悔了,他们竟然说当时拆迁签的回迁户比较多,建的房子不够住了,开发商赔钱了,就不承认之前的安置面积,要给我们统一减半安置。
我们这些拆迁户肯定都不愿意,然后有很多老百姓就多次上访,甚至有些拆迁户已经委托律师打官司了,但是吧好像找的当地的律师没有赢。这期间我们回迁的事情闹得还挺严重的,之后政府开会了出了一个会议纪要,就是全体拆迁户以协议一半的标准进行安置,像我们之前协议约定1:1.2的面积安置,现在只能按照1:0.6进行安置了。”

听了王先生的简单介绍之后,律师问他:“现在协议原件在您手里吗?你们住进安置房了没有?”
王先生回答道:“协议原件我们手里都有,还没住进安置房呢,我们这些天也是准备找律师看看能不能维权。一直没下定决心是因为之前我们这有些人打官司输掉了,钱也白花了安置房也没多拿。”
律师给王先生讲道:“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至少要按照1:1的比例进行补偿,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日常生活水平,更何况你们已经和征收方、开发商签了协议,而且协议上对于补偿面积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安置时就必须要按照协议履行,现在你们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哪怕协议无法履行,也应当把你们损失的面积按照货币进行补偿。
另外打这种和政府部门签协议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是政府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案件,当地律师代理肯定会有一定的压力,甚至会受到当地司法局地限制,所以一般拆迁案件都会找北京的律师介入维权。我们万典在全国各地代理了很多撤销拆迁协议、确认协议无效、履行补偿协议的案件,您也可以在我们公众号进行查看。”

后来王先生告诉律师:“我们开发商说是今年年底开始建造二期工程,想要给还没有安置的人进行安置,但谁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建好,而且有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能不能建起来,到时候我们能否取得房产证都是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我们有很多户都一块商量了,不准备再等下去了,一年拖一年没头了。我也关注你们万典律师挺久了,案例也看了不少,稍后希望咱们能添加个联系方式,我把材料发给您看看。”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王先生添加了律师的联系方式,准备把案件相关材料发过来看看再进行下一步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