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由于银行系统故障,一大学生银行卡里多了100万

南方老纪 2025-01-13 14:46:08

2001年3月,云南一名警校生小何在ATM机查询余额时,意外发现银行卡内多了100万元,他经不住诱惑,在两天内疯狂取现43万元。

此事件引发了一场持续8年的法律争议,其间他三次被捕被判无期徒刑,最终结果如何?

(来源:裁判文书网)

案情回顾

2000年的秋天,云南一农村青年小何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

和大多数农村学子一样,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靠着家人每月打来的几百元生活费生活,银行卡里常常只会留下10元钱防止被注销。

"今天该是家里打钱的日子了。"2001年3月2日晚上9点,小何站在学校附近的银行ATM机前喃喃自语,家人会定期将生活费打到卡里面。

他熟练地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准备查询余额。

"这……这是什么情况?"小何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屏幕,原本只有10元的账户余额后面,竟然多出了好几个零,他仔细数了一下整整100万。

"会不会是机器出故障了?"他颤抖着手指按下取款键,试着取了1000元,钞票真的吐了出来。

小何的心跳加速,额头直冒冷汗,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卡里面为什么突然多出这么一笔巨款。

当晚,他又连续操作6次,取出4300元。

那一晚,他一夜无眠,因为这100万足以改变这个家庭的命运了。

第二天上午,贪念彻底占据了这个年轻人的心智,他带着银行卡,辗转于市内7台ATM机前,疯狂按着取款键。

短短一天时间,他又取出了42万多元现金。

"这么多钱,都够在老家盖几栋楼了!"小何抱着装满现金的包,坐上了回家的长途汽车。

他天真地以为,ATM机取款不会留下痕迹。

然而,所谓"纸包不住火",仅仅两天后,公安干警和银行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小何经历了三次被捕和两次释放的跌宕经历。

2002年3月,小何第三次被逮捕。

同年7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无期徒刑,这个沉重的判决,让这位曾经的警校生彻底与警察梦无缘了。

法律分析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小何明知银行卡内的钱款是系统错误所致,仍然予以支取,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财物价值在30万至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43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法院的判决也没有问题。

虽然银行系统故障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但不影响小何行为的定性。

经过多年申诉,云南省高院于2009年改判小何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这一判决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银行系统出故障那是银行的事,小何错就错在不该把钱取出来。

写在最后

网友说:飞来横财最好不要碰,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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