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发现存折上的18万元被人转走,银行坚称是他本人办理的。
经调查发现,竟是再婚家庭中的继女盗取存折和男子身份证后代办的转账,转账后还把存折注销了。
男子多次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让人大跌眼镜。
(来源:裁判文书网)
案情回顾
20多年前,高某与杨某丽组建了一个"双子女"再婚家庭。(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高某带着亲生女儿高小雨,而杨某丽则带着女儿孙小静,两个家庭的孩子都已成年。
2016年春天,高某在某银行开了一本存折,存入16万余元,这是他多年来的积蓄,本打算留着养老。
存折和密码一直由他本人保管,只有妻子杨某丽知道存放位置。
2022年3月,杨某丽不慎摔伤,需要长期卧床休养,她的女儿孙小静主动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搬到父母家同住。
期间,高某经常来探望妻子,偶尔也会提及手头紧张的问题。
2022年5月的一天,孙小静趁家中无人,偷偷拿走了高某的存折和身份证,她与弟弟一起来到银行。
冒充高某本人办理了转账业务,将18万元(含利息)全部转入自己账户,并注销了存折。
直到同年12月,高某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存款已被转空,银行工作人员坚称是他本人办理的业务。
但既拿不出本人到场的证据,也无法提供代办人的身份信息。
高某当即报警。
经警方调查,孙小静承认是她和弟弟代办了转账,但声称钱款都用于母亲杨某丽的医疗费用。
警方立案侦查后,因证据不足最终撤案。
高某气不过,认为银行未经过他的允许就办理转账,存在过错,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案中,银行在办理转账业务时确实收到了存折、存款人身份证及密码,并按规定进行了核验。
《某银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处理管理规定》对20万元以下的转账业务并未要求必须核实代办人身份。
也就是说对于20万以内的转账业务,银行并不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已按规定验证了存折、密码和身份证,并通过了互联网身份信息核查。
并且存折"须知"中也明确提示客户妥善保管存折和密码,因遗失或泄露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因此,虽然转账确实不是存款人本人办理,但银行的操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法院认为,银行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中履行了相应义务,故驳回了高某要求银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虽然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但也暴露出银行业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银行连代办人都不用核实,这样的规定对储户太不公平了,看来以后存钱真得把存折和身份证分开放,密码也要严格保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