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葬礼变成了一场闹剧。
在外公的灵堂上,男子强迫舅妈下跪磕头引发激烈冲突,双方大打出手,舅妈扇了男子耳光,还对其儿子拳打脚踢,男子一怒之下打断舅妈6根肋骨。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阿晨突然接到外公去世的消息。
想起外公生前对自己的疼爱,阿晨心如刀绞,连夜带着妻儿赶回老家参加葬礼。
然而,阿晨心中早已积攒多年的怨气在这一天彻底爆发,他一直认为舅舅一家没有照顾好外公,这次回乡奔丧更是让他气就不打一出来。
在外公的灵堂前,阿晨看到舅妈周女士的态度冷淡,一滴眼泪都没掉,就连装一下样子的态度都没有。
他顿时火冒三丈,大声呵斥让舅妈给外公磕头,遭到周女士严词拒绝。
阿晨见状,不由分说上前按住周女士的肩膀,强行要她下跪。
周女士感到侮辱,抬手就给了阿晨一记响亮的耳光,阿晨被打懵了,随即挥拳打向舅妈头部。
周女士也不示弱,抓挠还击,场面一度失控。
正当众人将两人拉开时,阿晨年幼的儿子跑了过来,周女士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对着孩子就是两拳。
看到儿子被打,阿晨彻底失去理智,一脚将舅妈踹倒在地,对着她拳打脚踢。
最终,周女士被打断6根肋骨,被送往医院治疗。
当晚,阿晨主动向警方报案自首,第二天,他到派出所如实交代了殴打舅妈的经过,还主动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
但双方对事发经过各执一词,互相指责对方先动手。
最终,阿晨因故意伤害罪被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
那么阿晨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经司法鉴定,周女士被打断6根肋骨,构成轻伤一级。
而且从现场目击者证词可以还原出阿晨确实是在愤怒之下对周女士实施了踢踹等暴力行为。
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轻伤的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那阿晨是否可以主张正当防卫呢?
虽然周女士先动手打了阿晨一巴掌,又打了他儿子两拳,但阿晨随后的暴力反击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相当。
而阿晨将周女士踹倒在地后还继续踢打,导致对方多处骨折,显然超过了防卫必要限度,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不过,在量刑时有几个从轻处罚的情节需要考虑: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阿晨案发当晚主动报警,次日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并且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确有立功表现。
此外,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阿晨也主动赔偿了部分医疗费,体现出一定的悔罪表现,虽然没有得到周女士的原谅。
但周女士的过激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案件的发生。
最终,法院最终判处阿晨有期徒刑6个月。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儿媳(舅妈)作为小辈,为什么不给去逝的公公磕头?
一般来讲,磕不磕都不是外甥该管的,阿晨的母亲倒是可以说上话。
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15xxx52
外甥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