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经营困难全员降薪,5个月后员工要求补回降薪差额,法院判了

人事自有劳动说 2024-08-22 10:21:17

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进行全员降薪?公司一直通知全员降薪是不是合法?员工是否有不同意的权利?今天咱们就结合法院判决案例以及法院的判决说理,一探“全员降薪”背后的那些事吧!首先,咱们还是先看案例(案例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汤某为重庆某建筑公司的员工,月工资从10200元。后公司因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决定“全员降薪”,并向公司全员发出了《关于降低薪酬共度时艰的通知》,告知公司全员均会予以不同程度的降薪。汤某的月工资即从10200元降至8500元。

降薪执行5个后,汤某汤某认为公司“全员降薪”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便要求公司按自己降薪前的10200标准补发降薪后的差额(共计8500元)。在与公司沟通未果且仲裁裁决不予支持的情形下,汤某九龙坡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九龙坡法院经审理认为:

其一,公司实行降薪的原因系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且降薪对象为全员,并非针对汤某个人;

其二,公司降薪的幅度控制的较为合理,并未对员工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其三,公司在降薪时,降薪方案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和通过,并进行了全员告知,并不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四,公司在执行全员降薪后,所支付的员工的工资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五,在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降薪实属无奈之举;而劳动者在自身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也应多予理解;

综上所述,公司在决定全员降薪这一事关员工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已兼顾到合法合情、程序规范、范围公平、幅度适当等原则时,劳动者应适当牺牲个人权益,以帮公司共渡难关。

故,九龙坡法院最终对公司全员降薪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对汤某要求公司补发自己降薪前的8500元差额予以驳回。

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法院的说理,我们总结归纳一下,全员性降薪的操作,可以提取到以下四点关键信息:

一、公司确实因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系事实;

二、公司所推行的全员降薪方案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通过的,且进行了全员公示告知;

三、公司对于本单位的工资水平是有行使经营自主权的权利的,但降薪幅度要“合理”,不能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产生过大影响。

四、公司再降薪,也要保证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所以大家在遇到公司全员降薪时,可以拿以上四条去做一个比对,如果有一条不符合,那么员工其实是有得打的。在实务中,特别提醒大家要注意的是第二点-民主程序制定并通过,且进行了全员公示/告知。

就是有时候可能公司的hr拿着一摞文件找你来签名,你可能觉得反正反对也没用,就签了;你签了就代表你认可;而且公司报这种想法的人一多,不就“通过”了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肯跟有人会说大家齐心都不签不就行了?理论是确实是。但是大家别忘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如果你是00后,毫无压力的你当然可以无所顾忌的说不,但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向生活妥协...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说大家心不齐,而是每个人面对的情形不一样!而公那些有软肋的,就自然被公司拿捏,不敢说不了...不敢说不,就意味着同意呗!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0 阅读:14

人事自有劳动说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