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工人,你最长的连续上班不休息时间是多少天?你的身体还吃得消吗?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个因连续上班22天导致自己劳累过度猝死的真实案例。不过我想说,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不光是劳动者连续上班22天,更是劳动者在出车间4分钟后到底猝死竟然不被认定工伤...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这到底是个啥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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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的何先生是佛山某公司上班,2023年8月10日中午,已经连续上了22天班的何先生所上班次为日班(7:30-16:30,中午11:00-12:00为吃饭和午休时间)。何先生在11:02后打卡出车间(打卡时间有监控视频为证)后与同事一起准备去吃午餐。结果在11:06突然倒地不起,同行同事第一时间拨打120,可惜的是120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
何先生死亡后,其家属找到公司,公司说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可以进行赔偿。结果让何先生家属没想到的是,其弟的死亡,人社局于2023年8月23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295416号)。人社局给出的何先生的死亡发生在休息时间内,且死亡地点也不属于工作岗位。因此,其死亡不属于视同工伤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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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的家属提起行政复议,2023年9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行政复议答认定人社局所作的“何先生不属于工伤死亡”的认定,程序合法。
对于当地人社局作出的裁定,大家觉得合理吗?反正作为小编的我,属实有点不太能理解。诚然,工伤的认定的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死亡发生在工作时间,另一个则是地点发生在工作岗位上。但是当地人社仅因为何先生死亡的时间是在休息时间、死亡的地点是不是自己的工位上,就认定不是工伤,这是不是多少有点太随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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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有些事情就是如此,所以当我们改变不了环境的时候,就只能改变我们自己来适应环境。你要问如何改变?唯有自己爱惜自己!
这让我不禁想起自己曾经的一个同事,这个同事之前一直在大厂,收入是真的高,但是工作强度也真的是大。偶然一次聊天,人家就说的很直接,自己在大厂这几年,房子有了,上百万的存款也有了,如果在拼拼,可能还能攒更多。但是在一次加班突然晕倒后让他意识到:挣钱是好事,但是有命挣没命花可不是什么好事!
大家也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自己打工是什么?为了生活!但是生活不是只为了打工!快扔掉你那毫不值钱的责任心吧!你穷其一生像个驴子低头拉磨,996甚至007,卷自己的身体卷自己的健康,等你因为狠命拉磨落下一身病的时候,作为驴子的主人,他会毫不犹豫的鞭子一挥,拉出去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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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真正伤悲的只有你的家人。而你,也许只有到这个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在年富力强的时候拼命拉磨,想的就是给他们更好的生活,可是你拼命争取的,真的给到他们了吗?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最后,我更不想给大家灌什么毒鸡汤,诸如什么只要你努力,就一定会成功;什么你要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不可替代的那个人...之类的屁话。因为时代不同了,现如今的真实情况是只要你肯吃苦,你就有吃不完的苦;这个世界上,更没有什么不可替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