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邢台#
2023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栏目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南宫市有2家企业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家企业的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1.临西县佳某家纺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19.6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9.66万元的行政处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南宫市源某百货商店,在2019年0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70.60万元。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70.60万元的行政处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税款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2家企业骗取税款的金额分别达到了骗取出口退税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数额巨大,如果没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最低也要面临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无法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一:张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1.2.案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苏0602刑初626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南通A纺织公司以假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告人张某某系南通A纺织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张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张某某退出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
如具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可以争取在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刑罚,并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2.1.案例二:王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2.2.案号: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浙0782刑初1658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巨大(税款21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被告人王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辩护人骆某某提出被告人王某某系初犯,部分犯罪行为系未遂、预备,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2000元,骗取的税款除暂扣部分之外已全部退出,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提出其系从犯的意见不予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3.1.案例三:叶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3.2.案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闽0206刑初617号
3.2.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厦门市A公司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人民币1365078.82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叶某某是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单位厦门市A公司、被告人叶某某在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叶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亦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万元。
4.1.案例四:文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4.2.案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浙1102刑初662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文某某伙同他人以假报出口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文某某已经着手实行骗取127326.52元出口退税的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对该事实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文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文某某已退缴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文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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