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美国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爱农者看闻 2024-11-10 17:52:38

作者:于燕 李瑶

摘要:近年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其中家庭农场在建设现代农业, 尤其是在农业的直接生产经营环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者和组织者, 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本文在介绍美国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 系统梳理了美国培养家庭农场主的经验与做法, 特别是俄勒冈州对家庭农场主培育的具体做法, 并就学习方式、课程设置、行业组织等方面对我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提出建议。

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我国许多地区呈现出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未来十几年、几十年谁来种地、谁来从事农业生产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家庭经营、专业务农、规模适度为基本特征的家庭农场, 适合国情, 符合农业生产特点, 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我国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积极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以来, 各地从登记注册、财政投入、人才培养、税收优惠、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家庭农场蓬勃发展, 使其日益成为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我国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 其中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达44.5万。美国农业竞争力位居世界前列, 除了得益于其广袤丰富的自然资源、人多地少的优良先天条件之外, 作为农业生产基本单元的家庭农场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支撑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壮大, 有必要借鉴美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育的先进经验。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美国农业部将每年生产或出售农产品超过1000美元产值的土地定义为农场, 其中由主要经营者以及与主要经营者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拥有并经营的农场为家庭农场。2018年美国家庭农场报告显示, 美国农场总量约204.03万个, 经营面积9.11亿亩, 其中家庭农场占总量的97.8%, 家庭农场的农产品产值占农业生产总量的87.4%。

(一) 家庭农场的分类及农产品产出。

美国农场按照年收入和是否由家庭经营, 分为四类:一是小型家庭农场, 农场年收入低于35万美元, 占农场总数量的88.7%;二是中型家庭农场, 农场年收入在35万美元至100万美元之间, 占农场总数量的6.3%;三是大型家庭农场, 农场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 占农场总数量的2.8%;四是非家庭农场, 采用非家庭经营方式的农场, 占农场总数量的2.2%。其中, 小型家庭农场按照经营者类型可细分为退休人员经营的小型家庭农场、非农职业者经营的小型农场和职业农民经营的小型家庭农场。大型家庭农场中, 年收入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为超大型家庭农场。美国家庭农场分类及具体比例见表1。

表1 美国家庭农场分类及比例

从农产品产出看, 虽然小型家庭农场占数量的88.7%, 经营土地面积占51.9%, 但仅产出农产品总量的25.8%;大型家庭农场数量虽不足3%, 经营土地面积比重达18.4%, 农产品产出比重高达39%。美国59%的畜禽和50%饲草产自小型家庭农场;83%的棉花、74%的经济作物和大豆产自中型家庭农场;大型家庭农场产出了美国1/2的生猪、2/3的乳制品、2/3的高附加值农场品 (如蔬菜、水果) 。各类家庭农场数量、经营土地面积及总产值比例见表2。

表2 各类家庭农场数量、经营土地面积及总产值所占比例

(二) 家庭农场收入、资产与经营利润。

与美国其他家庭相比, 家庭农场的收入并不低。家庭农场平均年收入为8.6万美元, 高于美国家庭平均水平 (6.14万美元) , 与个体经营家庭的平均收入 (8.84万美元) 几乎持平。家庭农场平均资产为89.7万美元, 高于美国家庭资产平均值 (9.92万美元) 和个体经营家庭资产平均值 (36.52万美元) 。只有4.0%的家庭农场资产低于美国家庭资产的平均值。家庭农场拥有的资产数额相对较高, 也反映了农田的高价值 (占家庭农场总资产的81%左右) 。

(三)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年龄。

美国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者的受教育程度以高中为主。截至2012年底, 美国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者中, 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8%, 高中占41.5%, 专科占24.9%, 大学及以上占24.8%。美国家庭农场经营者平均年龄58岁, 35岁以下仅占4%, 35岁至44岁占10.3%, 45岁至54岁占21.3%, 55至64岁占32.6%, 65岁以上占31.8%。

二、美国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的主要做法

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者和组织者, 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是美国扶持家庭农场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 以法律为保障, 形成健全的教育培训体系。

美国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由农业部和各州赠地大学负责, 具体由各州赠地大学农学院的农业推广站和县农业推广站承担。1862年以来, 美国国会先后颁布了《莫里尔赠地学院法案》《哈奇法案》《史密斯—利费农业推广法案》《史密斯-休士法案》等系列法案, 构建了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教体系。随后不断完善, 形成了“大学农学院—农业推广中心—县级农业推广站—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体系。各州赠地大学农学院在全国设立51个州农业推广中心。县农业推广中心是州农业推广中心的派出机构, 其推广人员的招聘和管理由州农业推广中心负责, 全美共有3100多个。县农业推广中心工作人员走访农民, 诊断农场经营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 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服务等, 帮助农民解决农业技术问题;掌握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意愿与需求, 并据此设置培训课程。培训经费来自项目和农场主自筹。州农业推广中心和县农业推广站注重整合资源, 邀请政府、企业、协会的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培训环节。与此同时, 各类农民协会组织围绕家庭农场相伴而生, 在农业生产技术规范、生产经营支持、市场营销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重点关注新农场主, 解决家庭农场后继乏人的问题。

美国青壮年农民数量短缺, 难以满足未来农业发展的需要。为此美国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措施, 吸引鼓励更多人进入农业, 成为新生代农民, 并重点关注加强这部分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美国农业部建立新农民网站, 提供指引和服务, 吸引和鼓励更多年轻人、非农人员、退伍军人等进入农业。二是美国农业法案提出多项措施, 促进提高新农民和农场主的生产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防控能力。2014年美国农业法案保留了2008年农业法案批准的新农民和农场主发展计划 (Beginning Farmer and Rancher Development Program, BFRDP) 。目前每年安排1亿美元支持新农民和农场主的教育、培训、推广及指导服务, 确保新生代农民可持续发展, 并将培训对象扩展到了有意愿从事农业的退伍军人。这些资金被划拨到各类大学、农业推广中心、社会组织及公益性协会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和培训。

(三) 以需求为导向, 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

一是准确摸清需求。美国家庭农场主培养最突出的特点是把需求调查作为提高培训精准性的前提,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询问、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网上测评等方式摸清需求。基于需求分析, 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活动。二是落实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州农业推广中心和县农业推广站, 根据农场主类型与农场发展定位, 开发对应培训内容, 设定从基础课程到专业课程不同层次的培训。根据经营农场时间, 5年以内为初学型农场主, 培训内容以农场如何生存为主, 5~10年为经验型农场主, 培训内容以发展农场为主;10~20年甚至20年以上为专家型农场主, 培训内容是如何实现最大盈利。三是线上培训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美国家庭农场经营者80%的学习是在线学习, 包括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信息传播、互动交流。家庭农场经营者可在农学院、推广中心网站寻求适合的培训资源, 也能从政府、社区、协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网站上获取所需信息。如果农场经营者有比较急迫的学习需求 (应对突发的病虫害、动物疫病) , 线上学习没有应对的方案, 推广站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指导的方式帮助解决。目前, 很多课程正转向混合学习方式, 通过面对面指导和在线学习有机整合, 实现最理想的学习效果。

三、对我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的建议

由于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尚处于摸索、试点和起步阶段,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能力和素质亟待提升。借鉴美国培育小型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经验与做法, 发挥专门机构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培训需求调研, 充分利用在线学习手段, 探索行业组织等民间机构的作用,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必将为推动农业稳步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四化同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培训需求调查, 分层分类设置培训课程。美国在家庭农场主培养方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把开展需求调查作为提高培训精准性的前提条件。建议我国在摸清家庭农场主培训需求的基础上, 科学制定培训内容, 按需分类培训。在内容上既要贯穿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农业行业不同领域, 又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主开展针对性培训, 切实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生产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 细分培训对象, 根据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培训课程是今后提高家庭农场主培育有效性、精准性的努力方向。

二是加大在线课程开发力度, 推进混合学习方式。在美国, 在线学习已成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目前, 俄勒冈州立大学共有100多个专业1000多门在线课程可供学习者选择。随着“互联网+”深入推进和智能终端的普及, 我国家庭农场主获取知识信息的渠道也发生重大转变。建议借鉴国内外经验, 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调整, 开发出符合家庭农场主学习规律和特点的在线学习课程。同时, 可以加快推进混合学习方式的引进与应用, 有针对性、有目的的选择一些学习对象广泛的基础性综合性课程, 进行混合学习的试点, 逐步总结出适合中国农民的混合学习方式和路径, 提升教育培训效果。

三是探索发挥行业组织在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中的引领作用。美国有很多农民自发组织的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 这些机构成功的主要因素是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忠诚, 确保产品质量的统一。建议我国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相关行业组织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引导行业自律、推广示范技术、举办行业展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从技术需求、产业发展角度, 重点发挥行业组织在联合家庭农场经营者、引领家庭农场、扶持家庭农场中的纽带作用, 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壮大。

四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环保意识。美国将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作为农业研究的基本目标之一, 政府部门对农业环保项目会有相应的资金支持。建议我国加大对从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扶持力度, 鼓励农民进行科学环保种植, 对已经认证的农场或企业加大生态补贴, 对处于普通农户到有机农户过渡期的生产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 进一步增强家庭农场主的环保理念, 提升农产品质量, 让大家吃的健康, 吃的放心。

作者:于燕 李瑶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来源:《农民科技培训》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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