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翎谕
本文声明:本文为短篇小说,内容纯属虚构,请理性观看
前言1970年的冬天,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的小山村,带着一腔热血参军入伍。临行前的那个雪天,我向初恋说出了“等我”的誓言,她羞涩的低头,让我误以为那是一个美好的约定。
谁知道四年的等待,换来的却是一场冰冷的讥讽。我攒下的100块在初恋眼里却什么都不是,还被嘲笑是穷小子想吃她这个天鹅肉,但正是这一刻的羞辱,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01那是深冬,北风呼啸着掠过村头的老槐树,光秃秃的枝丫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和生产队的几个年轻人正在田埂上填土围埝,为来年的春耕做准备。
“小顺子,大队叫咱们几个适龄青年下午去开会!”生产队长远远地朝我喊道。我放下手中的铁锨,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心里纳闷这是要开什么会。
直到在大队部看到征兵公告的红色宣传板时,我的心猛地一跳——是征兵!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当兵几乎是每个适龄青年最大的梦想,于是我便选择了报名,可惜别人都收到了通知,就我没有。
后来我拦住了武装部的赵干事:“赵干事,我想参军!”赵干事看了看我:“小顺子啊,你体检不合格,身高差了两公分。”
我心里“咯噔”一下,整个人顿时蔫了。回家的路上,连脚下的小石子都踢不动了。娘见我这样,叹了口气说:“干啥不行?咱再找点别的出路。”我却倔强地摇摇头:“我就想当兵!”
天无绝人之路,两天后,赵干事突然来我家,说上级临时调整了征兵指标,让我后天去县城复查。娘连忙把家里仅剩的两个鸡蛋给我煮上,让我补补身子。
我永远记得那天去县城体检时的情形,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穿上最整齐的衣服,戴上爹的皮帽子。
山路崎岖,我一口气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到县城。排队、量身高、验血,每一个环节我都紧张得手心冒汗。
“通过了!”当医生在我的体检表上摁下红手印的那一刻,我差点喜极而泣。回村的路上,我感觉自己脚下生风,连连日来折磨人的寒风都变得温柔了许多。
一个月后,我背着母亲缝制的蓝布行李包,踏上了去部队的火车。车厢里挤满了和我一样的新兵,他们像我一样,既兴奋又忐忑地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
到了新兵连,才知道我们这批虽是70年入伍,却因是冬季征兵,要算作七一年的兵。新兵连的生活,把我们这些从农村来的小伙子直接推进了“大熔炉”。
刚开始,我连正步都迈不好,站军姿时腰酸背痛,五公里越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更让我难忘的是第一次站岗,那天夜里下着小雨,我顶着寒风在哨位上站了整整四个小时,浑身冻得像块冰。
“顺子,你小子骨头硬!”班长拍着我的肩膀说。渐渐地,我开始适应了部队的生活,队列训练不再磕磕绊绊,军姿能一站就是两个小时,五公里越野也总能跑在前列。
记得发第一个月的津贴时,我捧着那六块钱,感觉像捧着一座金山。我给家里写信的时候特意提到这件事:“亲爱的爹娘,今天我领到了人生第一份工资,整整六块钱!在部队,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这钱我都存着,等我探亲回来给您二老买点好东西。”
家里很快来信,一看就是娘让村里的老师代写的:“儿啊,这钱你可得攒着,别乱花。你大了,早晚要成家立业,得未雨绸缪啊!”看着信,我鼻子一酸,知道娘是在为我的将来操心。
军营的一草一木都在改变着我,早操时的军歌嘹亮,训练场上的汗水飞扬,连队的标语格外醒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我渐渐明白了什么叫作军人的担当。
那时候,我们连队住的是土坯房,炊事班做饭用的还是土灶。但我们都觉得很幸福,因为有使不完的劲儿,吃不完的干粮,用不完的激情。
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号响起,我总是第一个翻身下铺,生怕落在别人后面。
渐渐地,连队里的老兵都夸我“像个兵样子”了。我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在村里插秧种地的毛头小子了。这种充实而有奔头的日子,是我在村里时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村里的人和事,特别是凤莲……
02每当想起凤莲,我总忍不住回忆起临走那段时间的情景。那是个满天飘着雪花的下午,村口的老柳树上积了厚厚的白雪。我特意绕到村东头,那是凤莲每天必走的路。
凤莲是村里出了名的漂亮姑娘,她留着两条大辫子,脸上总带着腼腆的笑。
“凤莲,我明天就走了。”我看着她,心跳得厉害,“你……你愿意等我回来吗?”
雪花落在她的睫毛上,她低着头,搅动着围裙的一角,脸红得像春天刚开的桃花。我知道这是她害羞了,就像小时候我们一起去田埂上掏鸟蛋,她也是这样低着头。
“我一定好好在部队表现,给你挣个好前程。”我壮着胆子又补了一句。凤莲依然没说话,但她微微点了点头,我看见她眼里闪着晶莹的光,这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到了部队后,我常给凤莲写信。信封上工工整整地写着“××省××县××公社纺织厂凤莲同志收”,每次写完都要反复检查有没有错字。
信里除了说部队的新鲜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等我立了功,就可以提干,到时候……”
开始时,凤莲还会回信,字迹清秀,内容虽然简单,但每个字都让我暖心。她说村里的纺织厂扩建了,生产任务更重了,但她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有时还会提到:“村里的桃花开了,比往年开得都早。”我知道她是在用她的方式想念我。
可是渐渐地,她的信越来越少。我安慰自己,一定是纺织厂太忙了。有时有人来送信,我总是伸长脖子盼着,但更多时候是失望。即便如此,我依然坚持每月给她写信,就像给自己的心上了一道锁。
转眼四年过去,我盼来了探亲假。这些年,除了给家里寄钱,我把每个月的津贴都存了下来。那一百块钱,是我对未来的全部寄托,我把它整整齐齐地叠好,装在一个蓝布袋里,贴身放着。
从火车站回村的路上,乡亲们都说我变了,不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走路带风,浑身上下都是军人的气质。娘抹着眼泪,一个劲地说:“我儿出息了。”
爹则是难得地露出了笑容,跟村里人说:“我家顺子这身军装,比照片上还精神。”
我的心却早飞到了凤莲身边,第二天一早,我特意穿上叠得方方正正的军装,戴上擦得锃亮的皮带,去找凤莲。
“凤莲。”我喊了一声,声音有些发颤。她抬起头,先是一愣,随即站起身来,脸上的表情却不像四年前那般温柔。
我壮着胆子说:“凤莲,我这次回来,是想跟你把事情定下来。我在部队表现不错,要是你同意,我就申请退伍,回来找份工作。”
我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那个蓝布袋:“这是我这些年的积蓄,整整一百块钱。虽然不算多,但咱们可以慢慢……”话还没说完,就见凤莲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
“顺子,你别做梦了。”她的声音冷得像寒冬腊月的冰,“当初在村口,我根本没答应过你什么。是你自己一厢情愿,这些年白写了那么多信。就凭你那六块钱的津贴,还想娶媳妇?我可不想跟着你吃苦。”
我愣在那里,手里的蓝布袋像千斤重。周围传来几声不怀好意的窃笑,凤莲的一个同事嘲讽道:“就是,现在谁还稀罕当兵的?一个月才几个钱?人家凤莲早有对象了,是纺织厂的技术员,一个月工资都二十多块呢。”
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四年来的等待、期盼,在这一刻化为泡影。我机械地把钱装回口袋,转身离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回家的。
吃晚饭时,我强装着若无其事,可娘还是看出了端倪,欲言又止。我知道,在这个小山村里,什么事都瞒不住人。
第二天,我提前结束了探亲假,执意要回部队。临走时,我对爹娘说:“儿子不会给您丢脸,您等着看吧。”
站在回部队的火车上,我望着车窗外飞逝的田野,攥紧了拳头。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在部队干出一番事业来。从此,我把全部的心思都扑在了工作上,誓要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刮目相看。
03回到部队后,我把所有的失落都转化成了动力。训练场上,我总是冲在最前面;执勤时,不管刮风下雨,站得比谁都直;政治学习时,笔记记得比任何人都认真。我的表现很快引起了连队领导的注意。
那年冬天的一场演习,成了我人生的转折点。天寒地冻,漫天大雪,我们要在零下二十多度的环境里完成武装泅渡。
很多战士都有些畏缩,我却主动请缨,第一个跳进刺骨的河水。那一跳,不仅为连队闯出了难关,还为我换来了第一次立功。
立功后不久,我被选送到军区培训班学习,从此我的军旅生涯开启了新的篇章。白天挥汗如雨地训练,晚上挑灯夜读。我知道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真正地出人头地。
那三个月的培训班,我的笔记本写满了十几本,常常累得手都抬不起来,可心里却亮堂堂的。
回到连队后,我被提拔为班长。带兵的日子,让我明白了什么叫责任。我手把手教新兵叠被子、擦枪、训练,把自己学到的本领倾囊相授。
看着他们从懵懂的农村小伙子,逐渐成长为合格的战士,我感到由衷的自豪。
一年后,组织上找我谈话,说要推荐我去军校深造。我激动得一宿没睡,想起了当年在村口的誓言。
军校的学习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苦,专业课、军事课、政治课,每一门都不能松懈。我咬着牙坚持下来,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光荣地戴上了军官的领章。
从排长到连长,从连长到营长,我用了整整十五年时间。这期间,我经历过生死考验,打过抗洪救灾的硬仗,也经历过数不清的艰难时刻。但我从未后悔自己的选择,因为这身军装就是我最好的归宿。
转业前,我已经是团级干部,站在军营的操场上,回望自己的军旅生涯,恍如一场漫长的梦。那个当年为了一百块钱存款黯然神伤的毛头小子,如今已是两鬓微霜的中年人。
组织上一直很关心我的个人问题,我们团政委的爱人,特意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护士。
她叫小兰,在军区医院工作,是一个质朴干净的姑娘。第一次见面,她穿着白大褂,笑起来明媚如春光,让我想起了雨后初晴的天空。
小兰比我小八岁,但特别懂事。她说她最欣赏的就是军人的品格。我们的感情发展得很顺利,三个月后,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看着小兰明亮的眼睛,我知道这才是上天为我安排的最好归宿。
战友聚会时,我们常常会谈起各自的经历。他们说我是个幸运的人,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但我知道,这一切都不是运气,而是岁月的馈赠。那些艰苦的日子,那些流过的汗水,那些不曾放弃的坚持,都在时光的长河里,化作了最美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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