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华人“公司”势力
自打18世纪晚期,除了婆罗洲的兰芳、三发等华人公司半独立政权外,在暹罗地区,在马来半岛,以及在邦加岛的锡矿,都有华人资本和劳动力参与其中。马来亚锡矿的模式与婆罗洲金矿相似:当地马来首领引进华人参与开矿、采矿。虽然婆罗洲的华人公司脱离了当地土著首领的控制而实现独立自治,但是,19世纪下半叶,当马来亚土侯之间为争夺锡矿控制权而展开的激烈争斗时,马来亚华人成为土侯们争斗的工具。
在吉隆坡附近地区,当地马来土侯之间为争夺锡矿税源而突然爆发战争,每一帮派都有客家矿工参与其中冲锋陷阵。
尽管马来亚华人未能脱离地方当局的控制而获得独立,但他们握有另外的资源,这就是掌握了高超武功的会党团体(也叫做“公司”,西方人称之为“秘密会社”)比如洪门、三合会等等,正因为如此,在马来亚内战中,这些移民矿工们构成了令人胆寒的民间武装力量。
马来亚的会党与婆罗洲的公司联盟具有同样的目标:既是互助团体,也是劳动组织。在位于南苏门答腊的邦加岛上,很可能因为受到从马来亚再移民到邦加的华人的影响,也在18世纪中叶建立了同样的采矿公司。
在马来亚和邦加,如同在婆罗洲一样,自19世纪中叶起,客家人和广东人就成为当地采矿业杰出的移民群。这些移民社群的共同点就是在一位具有超凡个人魅力的领导者之下,组成具有平均主义的共同体。群体的自治和互保是将他们凝聚成为具有准军事性质帮群的纽带。
而且,由帮群首领主导各种传统仪式,展示其对于本帮民众所具有的魅力与威权,也具有重要功能。至于这些帮群具有多少“民主”性质,还值得商榷。
显然,他们最初起步时采取的是合资的模式,表明兄弟之间理所当然必须有福同享,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矿工之间的利益分配首先是依据投入的收益,而不是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薪酬。而且,私会党内部既有等级之分(如大兄弟和小兄弟之别),也有种种清规戒律,由于他们定居在边疆荒野地区而具有的准军事性质,也使他们的平均主义实际上置于强有力首领的掌控之下。
1874年,英国殖民者染指马来亚,并建立起殖民体制(以保证锡业盈利)。没有国家作为后盾的华人公司,这种松散的团体根本无法与全副武装的欧洲殖民者相抗衡。不久,这些华人公司陆续成为了欧洲殖民者的一介雇员和附庸。#妙笔生花创作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