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半年就休了带薪年休假,引众怒了怎么破?

个案修炼手册 2023-10-10 17:39:15

网上有一个段子为什么无缝衔接感情的人是私德有亏,无缝衔接工作的人确实能力者。这个段子通过类比归谬达到了使人发笑的结果,不具有更多的象征意义,事实上无缝衔接因为更多被形容于见异思迁的部分人而被刻板印象,但无缝衔接工作却也是年轻人换岗求变的重要途径,而年休假就是对勤奋工作一年的朋友们的奖励,但这项规定的适用还是存在一定争议,而《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中做出了更符合其立法目的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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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在宁静公司工作3年后,选择跳槽到了另一家企业——致远公司工作,因为小张在离职前已经与致远公司协商了入职事宜,因此小张选择周五离职,经过两天的休息调整,周一入职新公司,半年后,因私事小张申请休年假时被告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此项福利。小张对此十分不满,认为他虽然入职该公司才6个月,但他已经连续工作一年,有获得休息的权利。遂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只要职工在入职新单位之前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情况,就可在入职后享受年休假。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小张应该享受每年5天的年休假,致远公司需支付她4045.97元人民币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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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劳动者也平等享有。对劳动者而言,休息权是一种体现劳动者人格独立、蕴涵劳动者利益的人权类型。年休假是劳动者在满足法定休假条件后所享有的持续性休假,不允许用人单位私自剥夺或劳动者任意放弃。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对年休假的重视度不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年休假的立法目的了解不够透彻,以至于我的HR朋友听到这个案例表现出了担忧,他的担忧不在于休假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支出,而在于入职不满一年就申请年休假会造成其他同事的不满。

因为年休假是公民休息权的体现,因此,年休假的立法目的就不是用人单位主动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肯定和鼓励,而是保护公民的休息权,在这样的法理基础上,将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解释为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更有利立法目的的实现,切实保障公民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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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知悉这一点并让员工知悉这一点的情况下,能够让公司管理事半功倍,当然也应当有规范的年休假制度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引发企业内控危机,比如应当重视员工离职证明的作用,并对员工的入职情况登记在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公司的不必要经营支出,甚至引发员工内部矛盾,影响用工管理,造成不可以预料的严重后果。总之,合规是企业终其一生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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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现实中唯唯诺诺,打算在网络上吐槽一二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