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牢官”是元明、清狱官名。明、清两代在刑部下设提牢厅,长官为提牢主事,总揽狱务。“提牢官”是刑部提牢主事的简称,为监狱管理的专门机关,清代提牢厅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中选充。
明、清两代,如果说哪些官职和差事油水最多,那无非就是内务府各郎中、织造官、各税关差役、户部郎中等直接与钱、粮、布匹、盐运等打交道的官。但提牢官却是一个苦差事,提牢官是刑部堂官,临时从各处抽调满、汉主事各一人,委派任命,任期一年。提牢官可谓门槛低,任期短;责任重,是非多。不容易出成绩,却容易捅娄子。
清代刑部设有南北二监,关的都是重刑犯,有些还是钦案官犯。本来有司狱以及牢头来专门看管要犯。可是到了清朝中期乾隆年间,由于管理不善,牢头狱霸横行,经常克扣在押人员物品,其家属也时常遭到索贿。此外狱卒还会对犯人滥用私刑,帮助犯人传送消息。为了整肃监狱,刑部特设“提牢厅”,让“提牢官”监督监狱诸多事宜。
提牢官的工作看似有权有势,也很简单,其实处处都要留心,否则很难做到一一落实。因为涉及面非常的广,囚徒案犯又多,事务也很繁杂,提牢官所要面对的问题自然也最多。凡是狱中出现犯人自缢、赌博、打架斗殴、强横不法,以及司狱、禁卒索贿、凌虐人犯,克扣衣粮,家属违例探视等情况,就要受到罚俸、降级,甚至是革职的处分。
公元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李銮宣走马上任提牢官,之前他对监狱胡作非为早有耳闻,上任伊始,就立下规矩,不说情,不受贿,不走后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错即纠,有功即赏,违反规定者绝不姑息桥就。他约法三章,不畏惧权贵,不贪图金钱,不求提拔晋升,决心做一名忧国为民的清官。他以人治为先导,潜心管理狱事,革除陋习陈规,整肃作风纲纪,事必躬亲,样样亲为。
李銮宣第一步是走访监狱,张贴告示,告知犯人,有冤诉冤,有苦说苦,很快一批犯人就揭发了部分狱吏和狱卒,李銮宣惩处狱中悍吏,打击牢头狱霸,严加管束,以儆效尤,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监狱风气随即好转。第二步是制定规章制度,颁发条例条令,让管理者文明执法,不许打骂,克扣伙食,进行人性化管理,合规行使权力。第三步是改善狱中环境,粉刷墙壁,清除污秽,改善伙食,“熏以松柏枝,燃以苍术香,”消灭蚊子、跳蚤、蟑螂等容易传播疾病的害虫,使狱中环境大为改观,服刑条件极为改善,“春夏之交。外间多病疫,狱中竟赖以安焉。”受到上司表彰,囚犯感激,家属称谢。
提牢官压力大、责任重,处分多,稍有不慎,就会引来麻烦。有清一代,刑部提牢官十有八九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被官场视为“鸡蛋上跳舞”、“独木桥上行走”的官员,但凡是有利则有弊,朝廷法规定只要一任下来无过错,日后便可获得提拔,就会有光明的前程,很快就能升任员外郎,提牢官被称作“新官试金石”也在情理之中。李銮宣认为“王者有五刑,原以除凶顽,矜彼亦人子,罹法良可叹。”李銮宣是幸运的,原因是他勇于担责,敢于管理,清正廉洁,无所畏惧,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优良品行,“身正不怕影子斜”的自信与决然之情,赶出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朝廷的信任和奖赏。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冬,寒风呼啸,大地冰封。三十五岁的李銮宣以“治狱课最”调任安徽司主事。到了地方任职,李銮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清正廉明。更加的执法严谨,从来都不徇私情,拒绝贿赂正气一身,惩恶扬善造福当地,令不法者心服口服,让受害者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