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朝有六类人。站在金字塔尖上的周天子是第一类人。周天子分封诸侯,形成第二类人——诸侯国君。这两类人之间的权力冲突导致周天子日益肾虚。周天子管不了下面的诸侯国君了,他们之间就互相掐架,就是我们的列国兼并争霸战。
诸侯国君再往下分封,形成第三类人——卿大夫家族,卿大夫家族与本国国君之间,也常因利益冲突而发生血案。特别是一些新兴卿大夫家族,因为形成时间较晚,思想进步,人才战略合理,又把“井田制”改为土地租赁制,封地经营有方,从而发迹很快,向上侵蚀国君的权力,乃至有了“崔杼庆封之乱”,晋平公等国君靠边站等等。国君被欺负得受不了,也会进行残酷反扑,反咬卿大夫家族,比如从前的赵氏灭门案、三郤灭门案,就是晋景公、晋厉公干的。当然,第三类人即各卿大夫家族之间,也常爆发内讧,比如这次“栾盈之乱”,就是“范氏”与“栾氏”间的争斗,并且掀起了六卿内讧的序幕。
上面说的这三类人(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全算是贵族,白吃饭的家伙,即孔子所说的“君子”。如果贵族的定义就是拥有世袭的地盘和权力的话,那么这三类人都是贵族。但是,人们通常又把国君(国王)和贵族对称,那么,就只是管国君下面的卿大夫叫贵族了。这样也可以,我们就单把这第三类人——卿大夫叫贵族,这种“贵族”和上面的“国君”对称。这些贵族(卿大夫)都拥有封邑,派自己的家臣去管理,而不是国君派流动的县官去治理之,当时政坛和朝廷空缺也都被这些贵族垄断世袭了,布衣士人没有进身机会,是一种所谓贵族政治。
这三类人(君子)之间,都是分封的关系,即周天子分封地盘给诸侯国君,诸侯国君颁赐封邑给卿和大夫。这是典型的封建制度(Feudalism),跟西方中世纪的情况一样,当时应该叫封建社会,或者分封社会。
第三类贵族卿大夫经常上侵第二类诸侯国君的权力,就像第二类诸侯国君经常上侵第一类周天子的权力一样,这是分封制的特色,西方中世纪的封建时代也是如此。比如法国国王下边就是五十多个公国与伯爵国,如诺曼底公国、香槟伯国、安茹伯国,它们彼此割据,各行其是,不听法国国王的。西班牙的领主也是上侵国王的权力,领主们在南美洲扩张,抢的金子都不交给他们那即将破产的国王。英国也是封建制的,英国国君也是受气包。有势力的贵族们干脆联手搞起了一个议会,逼得国君一点脾气都没有了,成了窗边族,直到了今天都是这个样子,只不过贵族议会的席位慢慢被平民占去罢了。
但我们从秦朝以后就不存在这种现象了,所以秦以后是皇权社会,不宜叫做封建社会。而商周合适叫封建社会。
金字塔的第四类人,是“国人”,即城市平民。打仗是他们的权力,遇上战事就响应征发而参军,保卫自己的城邑或者出去打别的城邑。平时在城里各司本业,跟现代的城里人状态也差不多,都是打工族。但他们参军的候,卿大夫家族的子弟担当战车兵——所谓卿大夫家族子弟就是其不重要的儿子再生出的更不重要的儿子,没有得到世袭地盘或者封邑继承权的——美其名曰“士人”,如曹刿、督戎、孔子什么的,他们都当战车兵,国人做徒兵。
第五类人是“野人”,也叫“民”,就是乡下的农民,他们一大宗族合在一起,天职就是种地,是当时社会的主要阶层。他们人口数量最大,种地的事都是这些人身体力行,养活了各个封邑的主人以及国君一族,但是他们不去打仗,是社会的主体工作力量,从而使我们有理由确定大周朝绝不是奴隶社会。
第六类人才是少量奴隶,比如“斐豹”。斐豹想出战,还需要经过范宣子特批,这是因为奴隶没有打仗的资格。奴隶在军队中,只能当炊事员,干杂役,负责搬运道具,发盒饭等等。
那奴隶平时都干什么工作呢?奴隶不种地,种地是宗族农民的职业,虽然有少量很有钱的农户也可以买来奴隶种地,但人数很少——花钱买奴隶种地,不经济,还不如自己养活孩子呢。一定要奴隶数量极其充裕,价格极其便宜,奴隶才会涌入农业——因为农业是个低成本低获利的行业。用奴隶在制造业也许更划算些。怎样才能使得奴隶充裕、价格低廉呢?那就要像同期的希腊人那样,通过战争去捕捉,或者像美国那样——贩奴。希腊的雅典人口四十万,奴隶占了二十万。美国建国时有70万奴隶,占全人口六分之一。中国,无论商周,都远远达不到这个奴隶比率,根本谈不上是奴隶社会。一定是基于奴隶的经济,才算是奴隶社会,而不是少量使用了奴隶,就算奴隶社会。商周的农业,都不是奴隶从事的,不是基于奴隶的经济。
史书中提到的大周朝的奴隶,主要是在城里工作,给主子家里干活(相当于小保姆),出门也负责抬轿子,睡觉也当性奴,出征的时候在军队中伺候主人,这从他们的称谓中可以看得出(舆隶、仆妾、僮)。手工作坊里也会使用少量奴隶,负责其中简单粗糙的工种,但主体还是一种叫“百工”的职业工人。
文/潇水:知名历史小说作家,历史战争特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