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的港警夫人“窝藏”案:法律和人情在此较量,结果很温暖!

论文史谈哲思 2024-04-25 03:55:56

从1951到1980的29年中,内地的“天灾人祸”,与香港的经济差距,迫使大量内地居民从广东非法进入香港,最终汇聚成震惊中央的逃港风潮。

以深圳为例,在公开的文件里,新中国成立后“深圳历史上共出现了4次大规模偷渡”(1957、1962、1972和1979)。据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1954年到1980年,官方明文记载的“逃港”事件就有56.5万多人次。

当偷渡潮平息之后,香港法庭开始清理偷渡潮中发生的各种案件。大陆难民流入到香港的各个村落、山野、城市街道后,如同无助的羔羊,包藏祸心者也趁机伸出了犯罪的黑手。一件件窝藏偷渡犯,拐卖偷渡犯,虐待偷渡犯……的罪案,于1962年的7月后,在新界粉岭裁判署依次审理。第一天,同时审理了3件与偷渡者有关的案件。

首先被提堂的是一位30多岁的新界农民,他叫杜原。

杜原住边界打鼓岭木湖村,1962年5月23日夜里,门口的黄狗狂吠,他起床披衣出门想探个究竟。刚开门就听见门外的草叶哗哗乱响,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从草丛中奔出来。后头有人在追喊:“抓住他!抓住他!”。

年轻人跑到屋边后,便慌慌张张不知往哪去。杜原知道是大陆的偷渡者被警员追赶,连忙使眼色叫年轻人往屋后头跑。可是,年轻人竟本能地钻进了杜原的屋里。

这时,赶到的警员出示警证后,便进屋抓人。年轻人便跪在地上求警员:“大哥啊,你放了我吧!”

杜原看那年轻人才十六七岁,遍身是被树枝草叶挂破的血痕,情状实在可怜,便拿出一百五十元港币,交给警员,说:“行行好,大陆来的,没吃没喝的,可怜啊,你放了他吧。”

警员没有放走年轻人,回署后将此事上告,指控杜原贿赂警员,企图放走偷渡犯。

最后法庭判村民杜原贿赂警官罪成立被判以罚款。

非礼逃港妇女案

被带上堂来的是一个干瘪的40多岁的男人。

黄某,45岁,住粉岭联合墟新村。5月24日夜,同样是被狗吠声吵醒,发现屋外的菜地里,躲藏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大陆女子,于是上前威胁要将其送往警署。女子苦苦哀求,并要求黄收留。黄于是将其带入屋内,让女子换了衣衫,并给予吃喝。进而要求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女子为了感激,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

5月30日的《星岛日报》写道:“妇人姓李,一连几晚,她先后被迫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后来,她发觉黄某收留自己不怀好意。同时,那家伙还不许她离家,把她当作妻子长留在那里,大为惊惶。趁黄某不觉,离开村屋,跑到警署,把这件事揭发了。”

两案审过,被告先后离堂。听众席较为平静。

当第三位犯罪嫌疑人出庭时,满座都“啊——”的一声。

原来,这次上来的被告是一位雍容华贵、仪表高雅的港警夫人!她因救了一对偷渡的母女而被控有罪。她叫葛施梅(化名)。

港警夫人“窝藏”案”

背着孩子,站在这茫茫无际的原野上,何福明心中也一片迷茫。

小梅在她的背上哭着:“爸爸呢?我要爸爸——”

远远的,那边的天边一片光明,一排排白刷刷的高楼大厦矗立着。她知道,那就是他们全家梦寐以求的地方——香港。

何福明对背上的小梅说:“乖啊,再挺一会,我们就要到了!”

“爸爸在哪里啊,妈妈?”

孩子的问题像针一样扎在她的心尖上,丈夫与她们母女走散了……

两个小时前,她和丈夫周信、女儿周小梅在人流的簇拥下,终于冲过了边界。还没站稳脚,一家人就被难民潮冲散了。

何福明六神无主了。在惠州乡下,她是事事都要靠着丈夫的。就是赶趟墟,都得要跟着丈夫的脚跟走,怕丢,也怕人多。现在好了,丈夫不见了。

怎么办?她一筹莫展。

“妈妈,我饿——”小梅在背上哭着,她的心更乱了。

也许丈夫早就考虑到有这一幕,临行前叮嘱她:“要是万一失散了,你也不要慌。香港那地方,是讲法律的。你就带小梅径自往香港市里去,总有办法。”

“嘀——”一辆摩托车开过来了,停在她们旁边。啊,这里竟还有摩托车来接人去市里啊。

“上车,上车,十蒙(元)啦——”摩托仔叫着。

她看到,路边上还停着好些摩托车。一些逃过来了的百姓,交了钱,就往车上跨。看来,坐了这个车,就可以进香港了。

何福明按按口袋,在贴身的内衣里,还留着昨晚缝上去的全部家当12元钱人民币。听说是可以换港币的。但那是她们到香港后唯一的一点活命钱了。

“我们没钱——”想起要给小梅买块面包,何福明把小梅往上耸一耸:决心步行走到市里去。

“妈妈我饿——”小梅在肩上哭着。

那摩托车就跟着她们走。

摩托仔说:“孩子饿啦,上车吧——我不收你的钱。”

何福明不敢相信。她知道香港还是“旧社会”。她不相信“旧社会”里还有好人。她不敢理睬,还是只管自个儿走。摩托车就跟着她走。

“上吧,大嫂——我同你一样,也是逃过来的人。”

何福明停住了。也许是这句话让她放松了警惕。

摩托车轻快地沿着马路朝香港市区开去。

摩托仔告诉何福明,他是去年跑过来的。就在香港以跑摩托车为生。老婆还在增城呢。

“唉,老公没找到,也没关系的,过来了,就是福了。打份工还是不难的。老公慢慢再找吧,要是不给抓到送过去,就算得着生路了。”摩托仔说,“慢慢都会发身份证的”。”

“还会抓吗?”坐在摩托车上的何福明有点紧张。

“发了身份证就不抓了。你们有亲戚在这边吗?”何福明说没有。

“那你们难办了。你找谁担保呀?”

说的也是,何福明心里非常紧张。

摩托车已经到了香港上水的市面了。

“下吧——”何福明和小梅下了车。

“往下,就靠你们自己了——”摩托仔对她们说。然后,一踩油门,“嘟嘟嘟——”走了。

“我们怎么办?望着满眼的高楼大厦,街上一个个陌生的面孔,靠谁啊?

“嘀嘀——”摩托仔转了个圈又回来了。

“上车吧。”摩托仔说,“带你们上一个地方去,大陆来的人,都在那儿找工作。我领你们去那吧——”

“你去做保姆行吧?”摩托仔回头问坐在车后的何福明。

“保姆?”何福明不明白。

“就是给人家搞卫生、做饭的,你这总行吧?”

“行,我行。阿叔。这些事在家全是我做啦。”

“要有人来问你,你就说什么都愿做,只要给口饭吃。”

“我知道,我知道。”何福明点着头,真碰上好人了,“只要小孩有饭吃,就行。”

摩托车在街上转了两个圈,停在一个公园旁的路边。

“就这里——”

何福明往那路边一看。原来,公园边密密麻麻站满了像她一样的人。三五一群、衣衫褴褛。有的蹲在树荫下、有的伸手向过路的香港人乞讨、有的在红灯亮着的马路中间走来走去……

摩托仔说:“你放心,在香港这地方,靠自食其力,只要不抓到警察局去,没人会欺负你们母女的。”

又是一阵发动机声,这回,摩托仔真的走了。

看看路旁那么多的像自己一样的大陆人,何福明的心又定了些。总算又找到自己人了。

她正要牵着小梅朝人群中去。突然,就看见人群像潮水似的涌动,“差佬来罗——”“抓人罗,跑啊——”旁边有人大喊。

只见一辆香港警察署的车,转着红灯,发出“咭咭——”的怪叫声,缓缓开来。跳下几个警察,见人就追。

“快走——”有人提醒她。

那些围在公园旁的逃难者,四面逃走。何福明路不熟,街面又滑,没跑出几步,就“扑通——”摔在地上。小梅也被摔出了半米远。

何福明手也摔出血来了,小梅坐在地上,竟然没哭。眼看后面的警车紧跟着她们来啦!这时,一双白皙的手从头上伸过来,把她从地上拉起。

啊,是个女人!那女人抱起地上的小梅,拉了何福明就往街边的胡同跑。

跑到胡同口停住了,何福明一看,呀,是一位衣衫阔气的年轻太太呢!又一位好人啦!

阔太太把小梅放在地上:“你们快往巷子里逃,他们的车进不了!”

“多谢太太,多谢——”何福明就要拉着小梅磕头,太太却急道:“还谢什么啊,快走,他们来了——”

果然后面警车又叫了。可是,那警车开得慢着呢,好像故意不紧追这娘俩似的。何福明这才急忙抱了小梅钻进胡同。

等她发现后面再也没人追时,已经到了一条街的尽头。

几乎家家的门都关着,大概都怕涌进难民来。也有人挑开窗户,从几层高的楼上同情地看她和小梅……

现在怎么办?又没路了,没人敢接受她们。即使躲过了警察又到哪里去?何福明带着女儿在街上惊恐地走着。

天慢慢黑下来了……

葛施梅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没有跟随父母到不列颠去。而是选择了同她高中时候的同学,一位香港警官谢宏明(化名)结婚。

婚后,葛施梅在一家地产公司做文员,夫妻一月的收入不菲。不出几年,他们就在上水的××街买了一套房子。婚后的日子很美满。

不上班的时候,葛施梅就在家读读武侠小说、学学插花……

当报纸、广播连篇累牍地报道说,难民冲过边境,成千上万的香港人涌向华山去接济亲人时,葛施梅没有动,她没有亲人在难民中。她的父母是在大陆政权更替后,从上海逃到香港来的。有亲戚也不可能从上海跑到香港来,她想。

当然,即使在华山上有自己的亲戚,她也不敢去看望的。作为警察的太太,她是不能像平常人那样随便行动的。

慢慢地,街头巷尾到处涌满了衣衫褴褛的逃难者。大人牵着小孩,还有五六十岁的老人。早晨起来,就会发现躲在屋角里瑟瑟发抖的难民。

她从心底里同情这些人。

每次丈夫回来,她总要盯着问:“手下没打人吧?”“能放手的,你们就放手啊!”

丈夫总是安慰她:“没有,我怎么会呢?别听报馆乱说。”

“太太,请给点吧——”昏暗中,她发现一只枯瘦的手向她伸过来。

原来又是一个乞讨的!葛施梅从包里拿了几个银币,正要放到那人的手里,忽然,她发现,这不就是半小时前救助的那女人吗?身下还牵着那四五岁的小女孩。她们怎么也转到这儿来啦?

“是你们——”她吃惊地叫了出来。

看来,这对母女真是走投无路了。

“太太,是你呀,大恩人,小梅——”何福明拉过小梅来磕头。

就在这一秒钟,葛施梅做出了一个大胆和“错误”的决定。

“跟我来吧,”葛施梅一只手从地上抱起了小梅,“我家就在这——”她指着漂亮的公寓说。

世界上的变化真快,刚刚还在街头忍饥挨饿无依无靠,眨眼间,何福明已经坐在灯火辉煌的大客厅里了。

这是一个像宫殿一样的客厅,大吊灯、意大利沙发、阿拉伯地毯……何福明简直看花了眼,她一辈子也没到过这样豪华的地方。

“来,换了,都换了——”葛施梅把自己不穿的衣服啦、皮鞋啦、胸罩啦……都翻出来送给何福明。

“冲凉房在那边,去洗个澡。王妈——”她吩咐着保姆,“来客人了,快做饭——”

温水冲在何福明的身上,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舒服。

唉,怎么“旧社会”的人这么好呢!

何福明同小梅已经坐在小客厅的桌边,小梅和她都换上了漂亮的衣衫,吃着王妈做的客家酿豆腐、番茄炒鸡蛋。

“睡房在那边,”等母女俩吃完后葛施梅说,“王妈会领你们去,你们就在我这先住下,哪儿也不要去。以后的事情你不要管,我会有安排。”她相信自己对丈夫的影响力。

何福明躺在床上睡不着。她知道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人要来决定她们母女的命运,那就是葛施梅的丈夫。

要是他回来,会怎么说?何福明其他的不懂,但她明白既然要抓她们,那“窝藏”就是有罪的。

她突然觉得,要是给这么好的太太增加麻烦,那还不如自己走。

她决定了,第二天一早就悄悄背着小梅走。

矇眬中,她听到客厅里一个男人低沉的问话:“来客人了?”果然,是男主人回来了。

没有声音,大概太太把丈夫拉进里屋去了。

接着,她隐隐传来两个人议论的声音。后来又听不见了,大概房门被关上了。

其实,此时,一场激烈的争论正在发生。

“是从大陆来的?”

“是的,怪可怜的,留下她们吧。”

“你怎么这样糊涂啊,非法偷渡啊!”

“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你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你不知道香港的法律吗?我能够知法犯法吗?你真糊涂啊!”

“那你是打算把她们母女送到警察署去吗?你要是忍心,你就送去吧。”

丈夫的心也软了,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葛施梅放低了语气:“我们就帮人家这一回吧。我们留人家住些日子,等风声过去了,就让她们走,这样也对得住我们的良心了,你看行吗?我求你了!”

这时在谢宏明心中,“法”和“私情”发生着激烈的碰撞。

从一个公职人员对职业的忠诚来看,他不能亵渎一个警官神圣的职务,应该将母女送交警署,按法律办事。

从良心上说,把她们母女送到警署去,他做得出来吗?把无依无靠,走投无路的母女往火坑里推,做得出来吗?

做了善事,就是上帝也会感谢他们的。

他准备放弃最初的念头了。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半晌,他猛地又翻身从床上起来。

这个在英国皇家警官学校进行过严格训练的,有着强烈法律意识的年轻警官猛然感到自己的行为有悖法纪。

“母女俩一定不能留,一定得按法律办事!”他对妻子说。

“我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第二天一早,两夫妇有了一个谁也没料到的好办法。

首先,由丈夫谢宏明出面向法院控告妻子葛施梅违反香港法律,收容大陆偷渡人员,请求给予妻子法处。

然后,由葛施梅向法庭认罪,请求宽处。

接着,何福明、周小梅母女向香港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考虑母女走投无路的困窘,按照人道的原则,免予遣返,并给予居留权。

5月25日,依计行事,葛施梅从容走进法庭,接受审判。

如果“窝藏”成立,葛施梅将被判入狱一年!

法官也举不起法笔:这样有良心的人,还要把她送进监狱吗?

法律和人情在此较量!

应该说,这是当时所有因偷渡引发的最为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太太的仁慈义举、警官的忠于职守,何福明母女的可怜无依,都在香港市民中广为传开。

最后,法庭做出了让所有香港人欣慰的判决:

“李扶连法官认为,被告人乃出于同情,并无收费。被告人的行动值得原谅。被告人之丈夫以职责攸关报警亦属合理。姑念被告人初犯,从轻判处,罚款五十元,另签保行为三年。”

葛施梅夫妇高明的做法、法庭高明的处置,皆堪称香港法例经典。

此后,由于此事在香港闹得沸沸扬扬,何福明失散的丈夫也寻到了葛施梅家中。失散的一家得以团聚。

本文参考:

❶《大逃港》/陈秉安著一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7 (2011.8重印)ISBN 978-7-218-06830-5

❷《震惊中央的“大逃港”风潮》王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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