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某地,有一位考生于高考中考取660多分的优异成绩。
其父母得知后,满心欢喜,于是热情宴请亲朋好友。
众人在宴会上推杯换盏,酒足饭饱之际,兴致依然高昂,于是临时起意组局玩乐,却未曾料到被警方迅速察觉并一举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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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成功抓获涉赌人员共计九名,同时收缴了数万元的赌资。
其中,开设赌场的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张某等八名涉赌违法行为人则被处以行政拘留。
众多民众或许会下意识地认为,打牌或者打麻将这类活动,只要涉及金额不大,便仅仅只是一种寻常的娱乐消遣方式,不至于触犯法律法规。
然而,这实则是一种认知误区。
针对赌博行为,法律设定了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两种处置方式。
行政处罚乃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等相应处罚;刑事处罚则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来判处刑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且赌资达到较大数额的,将被处以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倘若情节严重,那么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
换而言之,对于一般性的赌博行为,公安机关所给予的最高处罚可为15天的行政拘留。
那么,究竟赌资达到何种数额便有可能遭受行政拘留呢?
事实上,各地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并非完全一致。
例如在北京地区,规定个人赌资在 300 至 500 元区间的,将被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处于 500 至 1500 元范围的,则会被处以 5 日以下拘留;而个人赌资一旦超过 1500 元,便会面临 10 天至 15 天以下拘留。
具体详情可查阅《北京市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再看上海方面,可参考 2018 年颁布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
在上海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上能够查询到该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个人赌资在 200 元以上的,即属于赌资较大的范畴,可予以治安处罚;若个人赌资在 1000 元以上,或者现场查获的人均赌资在 2000 元以上,将会被处以 5 天以下拘留。
倘若情节严重,诸如个人赌资在 5000 元以上,或者现场查获的人均赌资在 1 万元以上,又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再或者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进行投注赌博的情况,最高可被处以 15 天行政拘留。
我还特意查阅了湖南的相关规定,依据《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若单注金额处于 30 元以上不满 50 元,或全场输赢额在 3000 元以上不足 5000 元的,将被处以 5 天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若单注金额在 50 元以上不足 200 元,或者全场输赢额在 5000 元以上不足 2 万元,或者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如微信等)投注赌博的,将被处以 10 天以上 12 日以下拘留,并处以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若单注金额在 200 元以上,或者全场输赢金额在 2 万元以上的,则会被处以 12 天至 15 天以下拘留,并处以 2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
或许有不少人会觉得行政拘留并非十分严重之事,毕竟与坐牢有所不同。
但实际上,行政拘留亦会引发诸多严重的后续影响。一旦被行政拘留过,便无法参军入伍,在众多地区也无法担任辅警职务。
并且,依据相关规定,凡是组织、参加、支持赌博活动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均不得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也就是说无法成为警察。
这便是众多行政法学者将《治安管理处罚法》视作 “小刑法” 的原因所在,因其在诸多方面与《刑法》的规定存在相似之处。
当然,还有更为严重的赌博行为,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其后果更为严峻。前者的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后者的最高刑罚则可达十年。
我曾经遇见过不少经营棋牌店的老板,因触犯开设赌场罪而被判处较重刑罚。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网上开设赌场,只要建设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便构成犯罪。
若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3 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 30 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可被判处 5 至 10 年有期徒刑,其后果着实极为严重。
在我的记忆中,每逢过年过节之际,许多朋友都热衷于组局打牌,仿佛打牌时不带些金钱筹码便会觉得索然无味。
他们却并未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背后所蕴含的法律意义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我自幼便不太喜好打牌,并非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主要是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使得我缺乏违法的 “资本”。
犹记得那时春节期间,大多数压岁钱都需上交,因而每当同学们兴致勃勃地打牌打麻将时,我只能带着羞愧之情默默离开。
在内心深处,对于那些在牌局中赢钱的人,其实还是颇为羡慕的。
直至后来,我方才领悟到,在法律范畴中,赌博被定义为射幸合同,自古以来便有十赌九输之说,命运之神不可能始终眷顾某一个人。
有些事情,不去尝试或许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因为世间无人能够真正抵挡得住诱惑的侵袭,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便是主动远离诱惑。
事实上,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赌局呢?每一次面临选择之时,其中都蕴含着赌博的成分,都带有射幸的因素。
文本内容源自@罗翔说刑法的视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