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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具等4大类食品共计747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739批次,不合格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粮店北京吉稳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油麦菜(散装),腈菌唑(0.1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腈菌唑,是一种淡黄色固体有机物,是一类具有保护和治疗活性的内吸性三唑类广谱杀菌剂,主要对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起抑制作用,对子囊菌、担子菌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菌唑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油麦菜中检测出腈菌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生鲜蔬菜中少量腈菌唑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腈菌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2.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北京绚香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猪肉(散装),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实测值:149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五氯酚酸钠,为一种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动物肌肉食品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猪肉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了防止病害,超范围非法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能抑制人体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3.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北京仕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生姜(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8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4.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北京迎斌商贸中心经营销售的木瓜(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03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噻虫嗪(实测值:0.03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噻虫嗪,均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噻虫嗪在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本次抽检的生姜、木瓜中检测出噻虫胺、噻虫嗪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口路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旧西路店经营销售的铁杆山药(散装),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1.9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咪鲜胺,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有关专家表示,咪鲜胺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食品中少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6.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东外大街北京绿富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绿皮鸡蛋(散装),地美硝唑(实测值:238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所有动物组织(含禽蛋)中均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绿皮鸡蛋中检出违禁物质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违规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地美硝唑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有关专家表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残留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平衡失调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等。
7.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北京伍合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杯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餐具-杯子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8.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北京喜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7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餐具-水杯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督促西城、昌平、石景山、延庆、房山等各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相关防控措施与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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