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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调味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等9大类食品共计1768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740批次,不合格2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志龙蔬菜店供货、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郭健蔬菜店经营销售的白头葱(散装称重),甲基异柳磷(实测值:0.3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葱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本次抽检的白头葱中检测出甲基异柳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甲基异柳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胜宏水产店供货、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惠州江北二十四号小区中惠公寓百氏福超市经营销售的活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389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
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薛锡标水产品店供货、广东省惠州市江北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河兴鱼行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343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
4.广东省东莞市虎门王落平水产店供货、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朱冰水产品店经营销售的泥鳅(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1.47×10³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三批次泥鳅中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5.广东省茂名市西粤中路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茂名文化广场分店经营销售的金鲳鱼(散装称重),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5.04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鸿湛水产经营部供货、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光耀大厦江门永利商场有限公司双龙光耀分公司经营销售的泥猛鱼,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6.57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金鲳鱼、泥猛鱼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有关专家表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7.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远强蔬菜经营部供货、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社区里水大道(北)南海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泥姜,铅(以Pb计,实测值:0.61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铅(以Pb计),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泥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有关专家表示,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随食物进入人体、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重金属铅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
8.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计岭路阿辉鱼档经营销售的金线鱼(海水鱼),组胺(实测值:46.7m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m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组胺,是食品(主要为水产品,尤其是中上层鱼类)中游离组氨酸经组氨酸脱羧酶分解产生的一种胺类物质,主要是食品在储藏或加工过程中,体内自由组氨酸经过外源污染性或肠道微生物(水产鱼类)产生的脱羧酸酶降解后产生的对产品品质(感官指标)劣化和人体有一定毒害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中规定,组胺在其他海水鱼类中最大限量值为20mg/100g。非活体海水鱼组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不新鲜;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有关专家表示,组胺中毒是水产食品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之一。
9.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学园路一巷黄记海鲜档经营销售的金鲳鱼,孔雀石绿(实测值:2.8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0.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学园路一巷黄记海鲜档经营销售的沙甲,孔雀石绿(实测值:28.6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曾作为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在水产养殖中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孔雀石绿进入水生动物体内后,会快速代谢成脂溶性的隐色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金鲳鱼、沙甲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或是在水产品运输经营环节为了预防和治疗水产品的寄生虫病等,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所致。
11.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旺都花园新益万家百货商店经营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36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2.广东省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场路大旺公园前金海岸商业城益万家百货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34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路银地上悦广场湛江桓瑞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5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4.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内池村张厝下潮州润大发商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1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5.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东路开平千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郊商场经营销售的龙芽百合(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45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6.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汇太东路广州昇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42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7.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路富丽东方苑敏捷商行经营销售的铁棍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65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8.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旺都花园新益万家百货商店经营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32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19.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广花一级公路西侧雅瑶综合批发市场穗源购销部经营销售的百合干(散装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39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20.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桃人乐食品厂生产、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郊朱围大街永之佳商行经营销售的桃人喜乐水蜜桃(散装称重 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0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21.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锦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信宜市教育路1号江东湾广场泽宁食品店经营销售的锦盛猕猴桃凉果(2.5千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1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
22.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宏基路厚兴市场娟娟园万米业经销店经营销售的辣王干(散装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3.1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3.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峰北路宝龙广场珠海盛世新鹏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细辣粉,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66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淮山干、百合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限值为0.2g/kg,八角以外的其他香辛料及粉中均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类食品添加剂,凉果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值为0.35g/kg。本次抽检的淮山干、百合干、辣王干中检测出违禁物质二氧化硫,以及锦盛猕猴桃凉果、桃人喜乐水蜜桃、百合干、淮山干、黄花菜干、铁棍淮山干等产品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企业在饼干生产中,可能是生产者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料,而又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范围违规使用及超限量使用含硫类食品添加剂,也有可能是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24.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桃人乐食品厂生产、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郊朱围大街永之佳商行经营销售的桃人喜乐情人桃(散装称重 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84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86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又称安息香酸,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凉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g/kg。本次抽检的饺子皮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非法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超标的食品,甚至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25.浙江省宁波市蓝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江海广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海广场店经营销售的东海小眼睛带鱼段(400g/袋),挥发性盐基氮(实测值:35.3m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0mg/100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挥发性盐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碱性条件下能与水蒸气一起蒸馏出来的总氮量,即在此条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鲜(冻)畜、禽产品中的限量值为30mg/100g。本次抽检的东海小眼睛带鱼段中检测出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状况不达标,受细菌污染或售卖时间较长,造成产品微生物污染和腐败变质,导致肉质不新鲜;也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温度、氧气浓度和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加快了产品腐败变质速度。有关专家表示,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挥发性盐基氮越高,营养价值越低,如果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则表明产品已经开始腐败,如果继续食用,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反胃、腹泻等症状。
26.广东省中山市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犁壁山边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二期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正然味风味腊肠(5千克/箱),氯霉素(实测值:1.76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我国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将氯霉素列为在肉制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正然味风味腊肠中检测出违禁物质氯霉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生产所用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含氯霉素残留的畜禽肉。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舌炎、口腔炎、过敏以及其他不良反应,还可能对造血系统、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27.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新路广州和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冰蛋白(10KG/箱),菌落总数(实测值:64000;60000;65000;66000;65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5×10⁴,M=10⁶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430;180;410;<10;59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²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本次抽检的冰蛋白中检测出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抽检的冰蛋白中检测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有关专家表示,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
28.安徽省品味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雅宝星河深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岗雅宝星河店经营销售的品味滋槽子糕(400克/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1.5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65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2.8,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槽子糕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g/kg。有关专家表示,相关资料显示,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在槽子糕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g/kg。本次抽检的品味滋槽子糕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或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表A.1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同一食品中混合使用时,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防腐剂,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使用,对超过标准范围的食品防腐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本次抽检的品味滋槽子糕中检测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要求本辖区内各市、县(区)级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及广东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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