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利器”是什么秘密武器?为何“不可示人”?

问道化鸣 2025-02-09 18:25:46

《老子》“将欲翕之”章,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历代不乏“权诈论”者,尤以宋明理学最猛,程颐说老子“若言‘与之’乃意在‘取之’,‘张之’乃意在‘翕之’,又大意在愚其民而自智,然则秦之愚黔首,其术盖亦出于此。”秦朝的暴政与愚民也根源于老子思想。

朱熹说:“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此老子之体用也”,老子之学的“体用”就是投机取巧、变诈刑名,因此,申韩、兵家等术数者流多源于老氏。

这是对“将欲翕之”这一层次的曲解。

同时,将“国之利器不可示人”这一层次,也理解为:权柄心思深藏不露,也是变诈之术。

给老子扣上“权诈”帽子的始作俑者,是法家的韩非

老子的“欲翕固张”被误解成权谋思想,自古有之,有的是出于“辟老”立场需要的曲解,比如“宋初三先生”石介、胡瑗、孙复,有的是出于完善学术理论而做出的“善意”篡改,比如韩非,更多的是人云亦云,相互抄袭。

最早将“将欲翕之”等理解为权谋思想的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他在《喻老》中,以历史故事为例解释本章的“欲翕固张”思想。

他说:越王勾践战败,去做吴王夫差的奴仆,他示意吴王北上攻打齐国,以便削弱吴国。吴军已在艾陵战胜了齐军,势力扩张到长江、济水流域,又在黄池盟会上逞强,结果在太湖地区被越国制服。所以《老子》说;“想要缩小它,就必须暂时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须暂时让它强大。”

韩非子接着举例说:晋献公想要偷袭虞国,就先将宝玉良马赠送给虞君;智伯准备袭击仇由,就先将载着大钟的广车赠送给他们。所以《老子》说:“想要夺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

他解释说:“不露形迹地行动,谋求在天下的大功”,“这就叫见微知著(微明)。”处在弱小地位而能谦卑克制,说的是“弱能胜强”的道理。

“法术势”是韩非法治思想的集中概括,他说:“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要公开,“术”要潜藏,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

所以,韩非的《解老》《喻老》具有明显的法家倾向,这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他的理解水平也堪称一个“高”字。

老子的反权诈思想是如何被巧妙曲解为“权诈”之术的?

《老子》原文:

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强,鱼不脱于渊,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以“将欲翕之,必固张之”为例,分析原文的句式结构和原意。

“将欲翕之”,即将收敛的。“必固张之”,固,原来、本来。张,与“翕”反义,即张开,张扬,盛开。意即原来一定是张扬的。

老子表达的句式是:将要如何的→之前必定是如何的——陈述事物的发展趋势。

韩非理解的句式是:想要如何的→此后必须要如何——论述的是人的机巧权诈。

老子是通过事物现状,反推之前,陈述客观事实;韩非将“将要”的客观发展趋势,曲解为主观意愿的“然后我想要如何”,并将老子对“过去”状态的判断,转变成“之后我将采取的措施”,于是,客观事实陈述,变成主观权诈之术。

所以,“将欲翕之,必固张之”是对事物发展态势的事实描述,大意就是:将要收敛的,之前必定是张扬的。比如将要凋零的花,它之前肯定盛开过。稍具生活经验的人都会做出这样的简单推论。

这是通过现象,反推事物之前发展态势的基本经验,其中蕴含的道理是:柔弱才最具活力,衰败是从强盛开始的。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表达的是同样的道理。即:事物在将要衰微时,肯定强盛过;将要废弃的,肯定兴旺过;将要丧失的,肯定拥有过。

这是从事物尚未出现结果就可得到的基本而确切的经验,老子说这种从“未兆”中发现端倪的,“是谓微明”。

“邦利器不可示人”是心机深藏不露?还是权力不可凌弱?

出于建立“法术势”的理论体系之需要,韩非子在解读“鱼不可脱于渊,邦利器不可示人”时,同样以历史事件为例,来论述关于“势”的思想,他把“鱼不可脱于渊”,理解为“君制臣”之利器:君主的大权不可委之于他人。

他说:齐简公权势落到田成子手中,晋国君权落到范氏、中行氏、智氏、韩、赵、魏六卿手中,最终国破身死。

什么是利器呢?韩非子说:“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故曰‘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所以,韩非子说:赏罚大权必须掌握在君主手里。

其实,《老子》中的人主分为四类: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分别对应道治、德治、刑治和礼治之君。即“法治”介于“德治”与“礼治”之间,距离道治很远、

而道治者是“以百姓之心为心”,“和光同尘”于百姓的,他就像鱼离不开“渊”那样,离不开百姓,只有暴君才动辄以武力逞强于百姓(邦之利器示人)。

老子的道治核心是:权力为民不害民,绝弃智诈权谋”!

《老子》反对智诈、心机、权谋,主张“爱民治国,能毋以智乎?”主张“绝圣弃智”,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主张“以不智治邦”,因为“以智治邦,邦之贼也;以不智治邦,邦之德也”。

老子又强调圣人之治:“我恒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在这样的道治思想主导下,怎么会允许权谋智诈之术的出现呢?

所谓“利器”,有利于治国之器也,特指能彰显国家威权的甲兵、刑政,实行暴政,则利转而为害。

兵、刑者,战而不用,存而不废之物,当备守于内,不可穷黩于外。而“以道莅天下”,天下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何须“以兵强天下”的威慑,何须借助刑罚以使民“畏威”?

王弼说:示人者,任刑也。任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之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这解释的“利器”。

王充《论衡·谴告》云:“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微明”,未兆为微,而其理甚明,在“未兆”的微妙中,能窥见到事物的发展趋向。这解释的是“微明”。

老子通过“将欲翕之、必固张之”等现象,揭示出了“柔弱胜强”的道理。因此,鱼离开水,不敌蝼蚁;权力离开了百姓,则“将恐蹶”。

老子以鱼水关系比喻圣人与百姓的关系,百姓是圣人之“渊”,圣人之所以操利器而不示于人(施威于百姓),正是“柔弱胜强”思想的实践应用,这跟“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所揭示的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圣人“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他知道“强梁者不得死”,故远离暴政,“不兵强天下”。

这是从事物尚未出现结果就可得到的基本而确切的经验,老子说这种从“未兆”中发现端倪的,就叫“微明”。

所以,本章大意是说:

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强,鱼不脱于渊,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事物将要收敛之前,肯定张扬过;将要衰微之前,肯定强盛过;将要废弃之前,肯定兴旺过;将要丧失的,肯定得到过。这就是知微见著。

柔弱无为胜过暴政。鱼不能脱离水,国家机器不能脱离百姓而耀武扬威。



0 阅读:21
问道化鸣

问道化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