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误导世人二千年?历史上有几个老子注超过了他?

问道化鸣 2025-02-13 18:28:49

朋友写了篇文章,认为王弼的《老子注》误导世人2000年。读完此文,很遗憾,多事“晚成”朋友不能跳出“玄学”来审视王弼的解老初衷,而更多的观点则源于对“王注”的曲解。

“道不可言”的说法不是王弼的发明

王弼的注文是:“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可道”之“道”不一定是“言说”,他也可以是“指称”“称之为”。如此,王弼的意思即是说:可以指称的道与名,都是针对具体事物而言的,而不是恒常的(道)。

如果非要把“可道”理解为“可以言说”,那么王弼的大意也应该是:可以言说之道,可以定义之名,都是针对具体事物、具体形态的,都不是被指称对象的抽象、永恒、普遍的真实存在。所以虚无恒常的大道是不可言说、不可命名的。

若果说王弼误导世人,那确是冤枉了王弼,因为庄子就说“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

何故哉?因为道的存在性即它的虚无性决定了它的这一基本属性。而人的感官,包括思想和言说等都是存在性的,而不是虚无性的。因此,以“存在”没法定义“虚无”。

这是否就意味着人们不可以知“道”?非也。

在庄子看来,他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语言是认识大道的工具,为了认识道,人们必须借助于工具或手段。一旦目的达到后,就可以把工具忘掉,而不能错把手段当作目的,而遗忘了真正的目的。

所以庄子很感慨:到哪里才能找到到忘掉言语的人而跟他畅谈大道呢(《庄子·外物》)!

那么,庄子说,不仅可以与“忘言之人”“言说”大道,而且还可以“知道”,“安道”,“得道”,即:“无思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无从无道始得道。”

所以,不能认为是王弼把“道”理解为“不可言说”。其实,魏晋玄学(主体是经学家们,他们出于全身避害之目的,更热衷于庄子,因为庄子似乎更远离政治,此话题另议)。要说他们不知庄子这些话,是不可能的。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断句的不是王弼,而是宋儒

对于前人的断句,必须从注文中分析,王弼的注文说:

“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

很显然,王弼是以“无名”“有名”断句的,并非“晚成”朋友所说,他是以“有”“无”断句的。

更重要的是,王弼注文,“有名”“无名”后面跟着的同是“万物”,并非一个“天地”,一个“万物”。

以“无名”“有”断句的,是北宋大儒王安石、司马光和苏辙,到了南宋朱熹给纠正过来了,他说“今读老子者亦多错……今读者皆将‘有、无’作句”,谬也。

朋友又说王弼没有读出来“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句中所含的主语“道。这是朋友的偏见吧?王弼都提到了“万物之始”和“万物之母”了,怎么能说“王弼没有读出来”呢?

老子所说的“二者”并非“道(宇宙)和常道(路)”

朋友纠正王弼的观点,认为王弼“将二者同出而异名中的“二者”解读成“无、有”,是错误的。应该是“道(宇宙)和常道(路)”。

第一,则王弼说的很清楚:“两者,始与母也”,他那里把“二者”解读成“有无”了?

第二,把“道”理解为“宇宙”是错误的,把“恒(常)道”理解为形而下的“路”更是错误的。宇宙本是时空概念,没有天地,何来时空?而“道先天地生”。而老子所论正是形而上的“恒道”,而非形而下的“路”,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玄”不仅是形容词,同时也可作名词

朋友认为,是王弼把“玄”做名词理解,才有了“玄学”,认为“玄学是王弼误解老子《道德经》第一章基础上,所产生的一门伪学术,伪学问,误导后人近乎二千年”,这个结论很荒谬。

传本《道德经》说“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分明是名词。

同时,老子的重要概念中有“玄牝”、“玄德”、“玄鉴”、“玄达”、“玄同”等,说明“玄”在《老子》中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后来的道佛两家有“玄门”、“玄法”、“玄宗”之说,除了魏晋哲学思潮玄学之外,神秘文化也被称为广义的“玄学”。

实际上,“玄”与“道”“大”“一”“微”等一样,都是对“有物混成”的指代,具有同等地位和作用。但因这些概念各有其义,未能穷尽其极,所以老子会用不同的代称来论述“此物”的不同属性特征。

比如“道”这个代称,主要用于表达事物所以产生的根由;“玄”用来表达大道的于幽深冥远;“大”用于表达充塞天地而不可追究的穷极,等等。

作为中国学术的重要一环,“玄学”对后世的影响极大且深远。当然本人不主张“以玄解老”,因为那是经学家厌倦了两汉繁文缛节的经学考据,并为躲避“党锢之祸”而远离政治的全身避害之法,南北朝时期又为道教、佛教所诠释,使老子思想脱离“治世”思想而弱化为单一的“治身”说教。

但这不是否定王弼的依据。恰恰相反,王弼的老子注,是极具哲学思想深度的著作,并且“王弼扫象”,首开“以老解易”先河,开辟了《周易》“义理派”新途,为后世易学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王弼将老子《道德经》主题思想概括为“崇本息末”是对的

“晚成”朋友认为,老子的思想主旨不是王弼所说的“崇本息末”,而应该是“尊道贵德”,“即尊重自然规律,重视人类社会规律、规范(含品德)。”

第一,这里的“本末”指的是“道”和“万物”。王弼说:老子之大指可概括为“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此说甚好:道为母、为本,物为子、为末,正合老意。

第二,“尊道贵德”是说“万物尊道贵德”,这也恰好证明了王弼结论的正确。

第三,规律所反映的乃是事物间的关系,无物则没有规律可言,正如一个人的足迹,有此人方有此人的足迹,有此人方有此人表现出来的生命运动“规律”。万物概莫能外。

而“道”则先天地生,没有万物,道就早已存在,那么,所谓的“规律”何在呢?

所以,不管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的所谓“规律”,都是因为有“物”而产生规律,不是先预设规律,而后有物。

所以,朋友对王弼的评价,存在很大的误区,很多误解都是先入为主的观念使然。只有正确理解古人的注本,才有可能助益我们走进无限包容的《道德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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