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这是该通报全文,采用了白版文件发布形式
【问题分析】2024年5月3日,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大礼堂发生重大火灾的第2天,校方公开发出了这篇情况通报。通报全文不足100字,对于一场重大火灾事故来说也未免太显得轻描淡写了吧?而且仔细品味便可发现其存在如下3个明显问题:
一是标题过于简化。通报属于机关单位内部运转的文件,按规定其标题应当载明3个要素,但本文只写“情况通报”,是不合规范的。应当明确表述为:河南大学关于明伦校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这样就会令人一目了然。实质上,对于通报之类的内部运转文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也似乎有欠妥当,故而如果采用致歉信等应用文种更为恰切。
二是内容表达与文种不相吻合。整个第二自然段表述的是学校对火灾事故的态度,即“痛心”“自责”,并向各个方面深表歉意。但问题在于前文业已说明无人员伤亡,似乎说明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然而文件的最后一句话却又说“学校将尽一切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这就不禁令人心生疑惑:这个大礼堂究竟具有什么重要价值?据悉,该大礼堂始建于1931年至1934年,耗费21万大洋,上下两层可容纳3000人,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堪与巴黎圣母院比肩。而对如此重要情况需要特别交待清楚,这样就能够体现出校方的真诚态度,不会给人以避重就轻之感。
三是用语缺乏连贯性和规范性。例如“发现火情”不如改为“发生火情”;同时“火灾被扑灭”一语表意不通,“火灾”怎么能够被“扑灭”?被扑灭的应当是“火情”;此外最后一句话所放的位置也不对,与前文不搭界,如此等等。
总之,这篇简短的情况通报,从文种使用到内容表达再到用语都显得不够规范顺畅。既不到位,缺乏连贯性,又给人一种疙疙瘩瘩的感觉,似乎另有隐情。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之后所公布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