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跃成 2020-12-08 10:06:05

第一次看到小产权房是在某省省会,当时看到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一个村庄全部盖成高层住宅,显然,本村村民是用不完的,然后,在村民占用两栋楼分完之后,剩余的几栋楼就向社会销售了。

这就是所谓的“村产证”,由村委会盖章发给一个房产所有权证书。现在,我们知道这个证书是无效的,如果拿着这个证书打官司,肯定也赢不了。但是,当时,人们都以为,过段时间,这个证书就可以换成“市证”了。

当时,这个项目销售的非常好,主要就是便宜,比周边的商品房便宜一半左右,这对那些买不起房的人是一个绝对的福音。而且这个小区的房子,比周边商品房项目一点不差。

北京几个特别著名的超大型小产权房项目,在建筑和销售期间,人们对此的了解,也就停留在这个程度上,没有人觉得,买的房子永远不能转正,甚至是违法建筑。都以为,过几年办个手续,就转成商品房了。

只是,后来,小产权房在各地形成燎原之势,有关部门才开始反复强调,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不能转正。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小产权房的危害。

最近,关于各地拆除小产权房的消息,不断出现,如果到北京郊区走一走,也会看到拆除小产权房的痕迹。前几天,就有报道昌平拆除一个著名小别墅区的新闻,关于别墅的问题,政府早在20年前,就有过规定,不再审批别墅用地。

但是,后来还是很多别墅小区出来,这其中有很多的土地性质并非居住用地,或者是文旅用地,或者是工业配套用地,这些土地性质是大产权,但是,建筑的性质被篡改成了居住,目前这类问题还没有列入调查范围。

但是,在集体土地上,或者说是由村委会和开发商合作建设的别墅区,已经成为目前拆除的重点。虽然大面积拆除小产权房的情况还没有发生,但是,小产权房带来的问题,却给我们很多的启示和教训。

今天这样局面,以前的那些人肯定也想不到,他们也和大众一样,认为法不责众,毕竟当时建设小产权房,对地方各个方面还是有好处的。并且小产权房更多的是关联着一些当地人物的巨大利益,只要不是上面逼着要停,是不会有人叫停的,这个做人的原则,我们在“官场鸡汤”里经常能看到。

客观上,关于小产权房,那么你说,某部门肯定说,我们只是负责正规的项目审批和监督检查,小产权房,既不申报,也不审批,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之内。另一个部门肯定也是大致相同的理由,他们会说,我们管理的是土地资源,这个土地在不在,与我们有关,但是,土地上盖房子,那就不是我们的责权之内的事情了。我们管的是地,不能对房子承担责任。

那么乡政府和村委会就更好说了,他们肯定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但是,我们始终也没有接到通知啊,哪个部门都没有发通知,我们不好执行的。这就是现状,就是实际情况。

关于小产权房,国土部和住建部等部门曾联合发出通知,已经明确了有6类小产权房应当被拆除:

1、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城市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2、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

3、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4、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5、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6、“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拆除。

有迹象 表明,这次的拆除可能要加速,因为小产权房已经成为,当前好几项重大工程推进的障碍,比如房产税,既然小产权房是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就不能确权,也就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但是,不能登记也就不能纳入税务管理。

本次人口普查,所有房屋都一起纳入调查之中,这么看来,在政府摸清人口和住房状况之后,对小产权房动手的时候就到了。【本文由“马跃成”账号发布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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