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有独特的语法风格,不能以现代语法特点来理解古文
“神”不是真的神,“鬼”也不是真的鬼,“二”不是阴阳,侯王不是圣人,自然不是大自然,无为不是规律,“自然”不是大自然……
《道德经》的文字,虽有古僻字,但都可训诂。然全部依赖训诂所得的结果,往往不能串通成句,所以很多时候自以为字词都理解了,却不能串通成句,更难顺理而成章。
因为古人记录思想依赖刻字,所以古文言本身就是精简文字,达意即可,常常省略主、宾语,以及必要的连词,没法套用今日之语法,所谓言近而旨远、文浅而意奥,即是此意。
比如“无为”二字,字面意思无非就“不为”。解释为“不为”“不做”可以吗?当然可以。关键在于这个“不为”的实施主体是谁,“不为”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你总不能说说“顺其自然”而不妄为——这样的解释你自己知道要表达什么吗?
就像“希言,自然”这样的句子,不能孤零零地就字面来理解,只有结合整章章旨和《道德经》的核心思想才能理解:这句话省略了主语、宾语和连词,补全全句应该是:道希言,万物乃自然,即大道不干涉万物,万物方可出于自然而然的状态。
再比如“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不无事取天下”,这里面的“正、奇、无事”三个字意味着什么,真的是“治国以正,用兵以其,取天下以无事”的表面意思吗?你若按着字面理解,肯定走进死胡同。
标题上的几个概念也是最为常见、争议最多的几个概念,每一个概念都可以独立成文。但还是简而言之吧。若是说不清楚,欢迎再讨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中的“二”不是阴阳,也不是天地
很多人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中的“一”理解为阴阳为分时的“元气”,把“二”理解为阴阳二气,把“三”理解为阴阳二气加上它们相互激荡形成的和气而成“三”,这种观点是受理学思想影响的结果。
这种观点最早产生于战国时期稷下学宫的黄老道术,被理学开山鼻祖周敦颐、张载所继承和发挥,并建立了“气一元论”学说,认为气是天地万物的本源。
程颢、程颐在此基础上又有发挥,他们改变了张载气为万物本源的观点,认为“理本气末” “理先气后”,“理”才是天地万物本源,为朱熹最后完成道德神学的“理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不论是“理”还是“气”,都被理学家赋予了具象化功能,而老子所谓的“一”所表达的只是一个“起点”,即万物从无到有,从毫末到合抱之木的过程,它不是具体事物。
所以用气一元论来理解“道生一”的“一”,就把这个没有具体所指的“初始”状态,转化成了实有的“事物”,限制了“一”的无所不是属性。
圣人不是对侯王的称呼,而是老子塑造的为道者,是君王道治的依据
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必要再提,因为很多人都知道《道德经》中的圣人,不是历史和现实中的君王,而是老子塑造的“为道者”,一个道的现实符号,从前我曾称之为“道的化身”,今日看来,依然有道理。
之所以这么认为,是由“道”的模糊性决定的,因为道的模糊性,所以圣人不能是任何一个具体的君王,即使是黄帝也不行,因为确定了也就被限制了,是黄帝就不能是别的君王。因此他必须跟道的模糊性相一致,不能确指。
《道德经》中的“神鬼”不是人格化了的神神鬼鬼,而是装神弄鬼的行为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这里的神鬼,既不是真的有神鬼,更不是神鬼不再灵验,而是与权力者的装神弄鬼祸害人的无道治理有关。
老子原意是说,在道治社会里,万物和洽成为自身的一部分而不相侵害,人们和乐,外无所扰,内无所惧,哪里还有神鬼之事。
所谓鬼神,都是人们为物所困,内心不安,祈求全身避害而妄生之念。权力者利用这一弱点而操控人性,鼓吹神鬼,因此神鬼成了无道权力的帮凶。
当“道莅天下”之时,民自化、自富、自正、自朴,天下太平,万物和谐,人们根本不信可以加害人的牛鬼蛇神。
“无为”的行为主体是圣人,“无不为”的行为主体是百姓
“无为”是老子的根本思想,老子无论如何论道,其主旨都是为建立“无为”理论服务的,所以,“无为”是老子道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针对的是圣人。
而“无不为”的行为主体是百姓,它是建立在圣人的“无为之治”基础之上的,就是说“无不为”并非空中楼阁,而是由前提和基础的。
“无为而无不为”,对应于“希言自然”,是道与万物之间的关系在人类社会的实践应用:只有大道不干涉万物,万物才能自然而然、自由发展,实现价值创造。落实在圣人与百姓关系上,则是圣人无为,百姓才能无不为。
就是说,百姓的自然、自由不是凭空而降的,而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圣人“无为”。
这也是“道法自然”的必然要求,所谓“道法自然”,就是道在万物,在方为方,在圆为圆,顺遂万物,与万物无所违逆,能辅助万物而不主宰万物,万物才能自由自在,自由发展,才能实现“无不为”之目的。
那些把“道法自然”理解为“遵循某规律,不妄为”的说辞,糊里糊涂不着边际,
自然不是大自然,更不是自然规律
“自然”是万物不受外部强力干涉的自由自在的和谐稳定状态,简言之,自然指的是万物的自然而然状态,而不是大自然,也不是比道大一点的什么东西,更不是自然规律。
老子的“无为”思想正是建立在“道法自然”基础上的,因为道虽然“生”万物,但他“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它对万物的作用是柔弱的、辅助的、间接的,而不是占有,自恃有功。
作为为道者的圣人,对待百姓当然就应该“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全心全意辅助百姓之自然,而不是直接的强力干涉百姓自由发展意愿,使百姓“多忌讳”而畏首畏尾不能自由施展。
只有这样的圣人之治,才会“百姓谓我自然”——赢得百姓由衷地称誉,说他的治理是没有强制的自然而然。
导师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群众公仆,与“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能辅百姓之自然而弗能为”,有异曲同工之妙,理解了前者,也就理解了老子这句话的真义。
所以,自然是万物和百姓的自然,是百姓的所思所想,是民心之所向,天下百姓的自由发展、自主创造才是圣人所要顺应的自然之道。
强大的道念有助于你成功[点赞][点赞]
圣人<天道<大道<混沌<鸿蒙<虚无<永恒<无限<全能<超脱…
阿道化鸣真正修到高境界就是道德经四十二章与佛说四十二章,你还不够班,多看下这两章可能对你有好处,出山人。
比如“无为”二字,字面意思无非就“不为” 无与不,风马牛毫不相及!不,切断树冠!无,人两手撑在双杠!为,相当于喂,大象用鼻子给自已喂食喂水!无为:隐忍,不张扬,不标新立异!不贪婪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