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被莫名扣划,银行能否只管发卡、不管安全、不知情,推卸责任

李贺说 2024-08-12 03:23:29
银行卡内资金被莫名扣划,《交易流水明细清单》显示的扣款单位虚假,导致被扣划的资金去向不明。持卡人发现这一异常情况之后,联系发卡银行,本打算一问究竟,想不到这家银行却一推二五六,扬言:“我们不知情,没参与。我们只管发卡,不管资金去向(跟不管资金安全的说法一样)。” 然而,责任是你银行想要推卸就能够推卸得掉的吗? 知情、参与,是履行高度注意义务的前提,也是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如果不知情、没参与,不管不问,何来高度注意?何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银行卡内资金余额,也是一种储蓄存款方式(活期存款),持卡人即存款人。可见,这家银行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没有履行。 况且,向持卡人如实反馈包括交易对象在内的资金交易信息是发卡银行的义务。但是,这家银行给持卡人反馈的交易信息(交易对象)虚假,等于不仅无尽责,反而弄虚作假。 只管发卡、不管安全、不知情、没参与,其实都不是责任免除的正当事由,而是自毁形象的有力表现。这样的银行,不但责任是跑不掉的,而且业务也会因此受挫,最起码,知道这家银行的做派的人(包括李大贺律师)是不会接受其办卡、存款、理财等所谓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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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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