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月13日佛山惠州计容面积和公摊新政?

李宇嘉房产 2024-05-15 05:23:23

5月13日,佛山发布13条楼市新政措施,其中提到“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无独有偶,5月13日,惠州自然资源局印发《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到“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用地,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点评如下:

1、佛山和惠州计容面积和公摊新,本质上是通过增加套内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从而降低单位购房价格和成本,变相降低了房价,有利于提升购房者购房的积极性。最典型的就是,按照佛山的新政,套内面积可以做到建筑面积的90%以上,这样建筑面积90平米的房子可以做到三房,而原来只能做到两房,实际上起到了控制总价的情况下,助力改善型需求的效果。

2、同时也是为了提振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一方面,得房率提升的项目,比其他项目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单价较低、去化也快,自然会提振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公摊的调整也是如此。此次惠州新政提出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事实上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来承担,惠州调整的内容属于市政配套的,应该由政府来承担,这也提高了业主的得房率。

3、不管是佛山还是惠州,以及其他城市对于土地出让的新政,都是为了观察4.30政治局会议提出的“优化增量”,还包括灵活调整车位配比,不再一刀切;存量商办地块可以调整规划用途,水电费可以按民用来收取等等。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增量供应的有效性,降低供地成本,更好匹配需求端。

4、佛山计容新政与广州2023年的《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有类似。参考广州的经验来看,政策利好开发商新拿地块和购买该项目的消费者,但对之前已经入市但未开发或销售的项目的项目(没有容积率或公摊优势),形成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导致后者在去化时面临巨大的压力,特别是距离相近的项目。

5、本质上,计容面积和公摊新政并不是产品的创新,而是调整规划指标以满足提高购房者的福利水平。近年来,凡是偷面积的项目,都有不错的销售业绩,很多房企最大的竞争力就是偷面积。但这是违规行为,现在将其规则化。如果所有土地、开发商都这么做,也就会被市场认为是理所当然。

6、未来,笔者认为,除了空间拓展,更需要在建材、交付品质、市政配套(水电管气路)、公共配套(教育医疗等)上面下功夫,让公共服务和设施满足百姓的需求,让营销宣传和交付的做到一一对应(而不是货不对板,交付了很快出现漏水、掉皮等问题),才能真正打造出好房子,满足消费者的效用,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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