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宁波公布6批次不合格食品,含酱料、杮饼、鸡蛋、芒果

聚集食安全 2024-05-06 0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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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大类食品共计346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340批次,不合格6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江苏省徐州市龙头山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西草马路宁波笑哈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红红加得宝红烧酱料(2.7kg/桶),柠檬黄(实测值:0.4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5g/kg);胭脂红(实测值:0.4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柠檬黄,为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也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0mg/kg bw。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有关专家表示,若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有资料显示,如果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合成过程把关不严,会造成砷、汞、苯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增加,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偶氮类化合物,是一种水溶性偶氮类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品酱料中不得使用胭脂红。本次抽检的红红加得宝红烧酱料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胭脂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违规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有关专家表示,尽管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是如果长期摄入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2.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店面房菜场外围路觅语水果店经营销售的柿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34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本次抽检的两批次柿饼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或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3.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力洋中路宏轩副食店经营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0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12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本次抽检的杮饼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或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违规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4.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南路万达广场钱小好餐饮店经营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1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唑醚菌酯,是一种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杧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两批次芒果中检测出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5.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步行街欧兔奶茶店经营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实测值:0.46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噻嗪酮(实测值:0.17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嗪酮,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 主要用于水稻、 果树、 茶树、 蔬菜等作物的害虫防治,对鞘翅目 、部分同翅目,以及蜱螨目具有持效性杀幼虫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嗪酮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噻嗪酮作为农田杀虫剂大面积的喷洒, 造成了土壤的直接污染, 并对水体也造成一定的污染。本次抽检的芒果中检测出噻嗪酮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了快速控制虫害,超限量使用农药且并未遵守间隔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噻嗪酮属于低毒农药,对人、畜毒性较低,可经口,皮肤及呼吸道进入机体,对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少量摄入无全身中毒反应,但长期食用噻嗪酮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6.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余苗伟快餐店经营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实测值:23.9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也是一种强力霉素,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多西环素在家禽的蛋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本次抽检的鸡蛋中检测出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有关专家表示,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督促各县(区)监管部门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及浙江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相关防控措施与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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