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贵阳公布17批不合格食品,含无筋豆、蜂蜜橙、鲈鱼、姜

聚集食安全 2024-05-08 06: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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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贵阳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酒类、饼干、饮料19大类共计643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626批次,不合格17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路家禾水果店经营销售的蜂蜜橙,克百威(实测值:0.04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环境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柑桔橘橙等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蜂蜜橙中检测出克百威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了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克百威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引发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

2.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科技馆贵州菜园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实测值:198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u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磺胺类(总量),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在鱼的皮和肉中磺胺类(总量)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鲈鱼中检测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所导致。有关专家表示,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3.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碧海花园馨怡园贵州骁博农贸市场金阳董超食杂店经营销售的干豇豆,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干制蔬菜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 g/kg。本次抽检的干豇豆中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企业或个人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有关专家表示,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4.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关城市花园贵阳乌当宾隆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大关城市花园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6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噻虫胺(实测值:0.02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5.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碧海花园馨怡园龙明意(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无筋豆,噻虫胺(实测值:0.07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6.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路家禾水果店经营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实测值:0.07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噻虫嗪,均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广泛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香蕉、无筋豆、螺丝椒等产品中检测出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7.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路家禾水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5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噻虫胺(实测值:0.0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吡虫啉(实测值:0.2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8.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碧海花园馨怡园贵州骁博农贸市场亮闪闪蔬菜店经营销售的无筋豆,吡虫啉(实测值:0.2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对人、畜、植物和天敌安全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主要用于水稻、小麦、棉花等作物上蚜虫、叶蝉、蓟马、白粉虱等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本次抽检的香蕉、无筋豆中检测出吡虫啉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且未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反应,甚至可能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9.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碧海花园馨怡园龙明意(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小米椒,啶虫脒(实测值:0.3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广泛用于水稻、蔬菜、果树、茶叶的蚜虫、飞虱、蓟马等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本次抽检的小米椒中检测出啶虫脒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了快速控制虫害,超量使用并未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有关专家表示,啶虫脒作为烟碱类杀虫剂,干扰神经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的正常功能,使神经传输保持开放状态,引起异常兴奋。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容易引发人体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10.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村四组云海蔬菜商店经营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实测值:0.1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11.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58号国电金海域贵州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贵阳第二十分公司经营销售的板姜,镉(以Cd计,实测值:0.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以Cd计)在辣椒、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5mg/kg、0.1mg/kg。本次抽检的小米椒、板姜中检测出镉(以Cd计)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土壤中镉含量较高,导致产品对环境中镉的富集过多导致。有关专家表示,由于镉排泄缓慢,人体通过食物摄入镉之后,可对肾脏和肝脏造成巨大伤害,还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和软化,日本就曾发生因镉中毒引起的“痛痛病”。此外,镉干扰膳食中铁的吸收和加速红细胞破坏,可引起贫血;甚至会侵害到免疫系统,继而引发肿瘤。儿童对镉暴露更敏感,长期低剂量镉暴露,不仅影响肾脏和骨骼的正常发育,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与发育,并对高级神经活动如学习、记忆有损害作用。

12.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村四组云海蔬菜商店经营销售的小筋豆,甲胺磷(实测值:0.1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甲胺磷,是一种高毒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豆类蔬菜中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本次抽检的小筋豆中检测出甲胺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虫害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种植过程中使用乙酰甲胺磷农药产生降解物所导致。有关专家表示,甲胺磷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长期食用甲胺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出现头晕恶心、腹泻、呼吸麻痹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13.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白安营村谷顶组伍成友副食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17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的餐具-筷子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14.贵州黔忆丝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贵阳市开阳县云开街道开洲大道云开商业中心贵州嘉友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精零树贵州土豆丝(20g/包),菌落总数(实测值:15000;15000;11000;10000;12000CFU/g(实测值:n=5,c=2,m=10⁴,M=10⁵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10;<10;45;230;10CFU/g(实测值:n=5,c=2,m=10,M=1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马铃薯片/切丝》(QB/T 2686-2005)中规定,土豆丝中菌落总数的最大限量为10000CFU/g。本次抽检的精零树贵州土豆丝中检测出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15.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红星利尔广场数博万达广场佳佳金钰坊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盘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6.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阳新世界2E地块2E地块牛源土黄牛肉粉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粉面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7.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阳新世界2E地块杨静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相关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本次抽检的多批次餐饮具中检测出违禁物质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造成,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所导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阳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各市、县(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管理办法》《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贵州省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积极进行生产、种养源头追溯,并将相关防控措施与核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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