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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镇政府又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田洪林心中一紧。在此之前,当地自然资源规划局向镇政府发送卫片执法问题整改函,他的房屋就在其中。随后镇政府很快向田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没几天他的房屋就被强拆。
自从自家房屋被镇政府“盯”上以后,田洪林便觉得过上了噩梦一般的日子。
不过,此案最终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董世勋律师的全力救济下迎来转机,法院最终确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2013年前后,田洪林在安徽省马鞍山市A村建设房屋两栋,面积约为70平方米。2021年4月14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向田所在的镇政府发出《2020年第四季度增补卫片执法问题图斑整改的函》,告知镇政府辖区内存在占用耕地等问题,其中标出田的房屋。6月23日,镇政府向田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称田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规划证,责令立即拆除。田拒绝签字。7月上旬,房屋被强拆。田洪林很快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董世勋律师代理案件,董律师在梳理案情后认为:镇政府强拆房屋程序严重违法,在作出《通知书》后并未告知田申辩陈述的权利。请求法院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镇政府辩称:此次强拆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田洪林没有用地手续,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卫片图斑对其房屋违法用地予以确认;镇政府已经向其作出《通知》,但其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遂镇政府强制执行拆除房屋。
诉讼结果:安徽省马鞍山市A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镇政府虽然辩称方式合理合法,但未提交相反证据推翻田洪林的主张,且未举证证明其强拆行为进行过书面催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明显违反法定程序,且该行为不具备可撤销的内容,遂判决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在明律师贴心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即行政机关有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和申辩权,否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陈述或者申辩权利。
其实,很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自己享有的一些重要权利。如果在实践的过程中,相关机关没有切实保障您上述权利,那么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违反法定程序必然会影响案件实体结果,所以遇到征拆案件时,以未保障权利人的陈述申辩权也是维护权益的方式之一。
(文章中使用的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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